陳金玉(日軍海南慰安所受害者)

陳金玉,女,1926年出生,日軍設立海南日軍慰安所受害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陳金玉
  • 國籍:中國
  • 出生日期:1926年
  • 性別:女
  • 相關事件:日軍設立海南日軍慰安所受害者
事跡,

事跡

“走不動爬也要爬去討公道”
24日下午,83歲的海南“慰安婦事件”受害人對日訴訟案受害人代表陳金玉,乘坐南航CZ6777航班從海南省海口市飛赴日本東京聽取二審裁決結果。“阿婆走不動的時候爬也要爬去討回一個公道。”23日晚上,在酒店裡準備出發的陳金玉老人對南國都市報記者說。 “要讓他們知道做錯了” 老人說,去年12月份從日本回來後,就一直覺得不舒服,“腰也痛,腿也痛”,她談話間不時地咳嗽。“這次原本不想去的,怕身體不好頂不住,但還是想親自聽到結果。”老人告訴記者,年紀越來越大,身體也越來越不好,她現在最擔心的就是身體撐不到“官司打贏”的那天。對於即將聽到的二審判決結果,老人說自己不太懂法律方面的事情,只知道在“跟日本人打官司”,至於官司打贏了最想得到什麼,老人說:“要他們知道自己做錯了。” 記者從與老人的談話中可以看出,老人雖然有些感冒,但老人天性樂觀,精神狀態還不錯。雖然二戰時期曾經受過日軍的傷害,但上一次到東京出庭時受到日本友好人士的幫助,讓老人感激在心。老人告訴記者,在日本的時候也是這樣的兩張床,晚上有兩個日本學生陪她住,照顧她。 “只要活著就抗訴到底” 陪同陳金玉老人前往日本的黎語翻譯陳厚志告訴記者,中日雙方友好協會及愛心人士一直在為日軍侵華慰安婦受害人提供法律和經濟援助,很多日本友人自發幫助受害人並且對當年的侵略罪行表示懺悔。在海南這邊,他們也得到了很多好心人的幫助。如中國南方航空公司為陳金玉老人及隨行人員提供全程免費機票,並在海南、廣州、東京三地分支機構的地面及空中部門聯合啟動VIP保障程式。因為日本的天氣很冷,老人沒有冬裝,省外事辦的有關負責人晚上帶著老人去得勝沙買衣服,不料海口冬裝已早下櫃,該負責人就從家裡拿來了自家過冬的衣服。 陳金玉老人告訴記者,如果二審敗訴,她將代表所有受害人繼續抗訴,只要自己還活著,就要抗訴到底。同時,她希望悲劇不再發生,中日兩國世代友好下去,日本政府要正視自己的侵略歷史,對受害人有個交待。 中方代理律師:若敗訴就提起抗訴 日本東京高級法院將在3月26日開庭宣布海南“慰安婦事件”受害人對日訴訟案二審裁決結果,23日晚上,將飛赴日本陪同陳金玉老人出庭的中方代理律師康健在北京接受南國都市報記者電話採訪時說:“從日本的政治立場來看,二審依然有可能敗訴,但會不會出現積極的因素,我們也在拭目以待。如二審被判敗訴,將向日本最高法院提起抗訴。” 北京方圓律師事務所康健律師從1995年開始多次代理對日訴訟,全國4次慰安婦對日訴訟,其中有3次由她代理。 據介紹,韓國、菲律賓、荷蘭等國的受害“慰安婦”也曾在日本抗訴,但最終都無一例外全部敗訴,目前只剩下中國的訴訟案。我國共有5件關於慰安婦的案子在日本抗訴,其中4件來自大陸,1件來自中國台灣,來自台灣的已經終審敗訴,來自山西的抗訴也已終審敗訴,還有2件未有最後的結果。 康健說,慰安婦案勝訴是有一定難度的,慰安婦索賠案的被告就是日本政府。按照日本的訴訟主體,老百姓無權告國家;再一個就是時效,事件超過了20年就不能告了;另外一個就是國家無答責,意思是說國家對公務員的違法行為造成的損害是免於賠償責任的。但她堅信最終一定會勝訴,“這是一個法律的趨勢。《海牙公約》規定,由於戰爭造成損失,就要進行賠償,包括對國家財產損失的賠償,以及個人財產的損失。而現在我們提出的就是對個人損失的賠償。日本在1912年就簽署了《海牙公約》,就應該遵守。從法律的基本理念來說,我們一定會勝訴的。” 康健表示,陳金玉老人在日本還會出席一些集會和記者會,並與一些日本政府議員見面。(南國都市報/記者劉艷 實習生陳琳) 受害人對日訴訟案 15年前,“慰安婦事件”世界各地倖存的受害人對日本二戰期間的性暴力侵害開始了民間對日訴訟。2001年7月,黃有良陳亞扁林亞金等8名海南 “慰安婦”事件受害倖存者向日本政府提起訴訟,加入了這令世界關注的要求日本政府謝罪並賠償的漫長征途。一審訴訟於2006年8月被東京地方法院駁回。二審抗訴於2007年1月在東京高等法院開始,判決的結果將於今年3月26日公布。 2001年7月16日,陳亞扁等海南“慰安婦事件”受害人倖存者,正式向日本東京地方裁判所提出訴訟請求,狀告日本政府。 2001年11月,受害人“陵水黎族婦女黃有良作為原告代表,第一次站在了日本的法庭上,當庭講述了日軍侵占海南島期間她的可怕遭遇。 2003年,受害人陳亞扁赴日參加中國慰安婦研討會,控訴日軍暴行。 2005年3月,林亞金作為第二位原告代表赴日作證。 2008年12月, 陳金玉以原告的身份在海南“慰安婦事件”一案的二審中出庭,繼2001年黃有良、2005年林亞金之後第三個作為原告代表遠赴東瀛作證。 截至2005年3月,中國內地已有14批“慰安婦事件”受害人向日本政府提出訴訟,但至今無一案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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