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衛東(中國政法大學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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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衛東,男,1960年7月生於山東省蓬萊市,1977年高中畢業後進入山東省蓬萊市釀酒廠,從事文秘工作。1979年考入中國政法大學(原北京政法學院),1983年7月畢業,獲法學學士學位,同年考取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訴訟法學專業攻讀碩士學位,師從張鳳桐、陳士正教授,1986年7月畢業,獲法學碩士學位,並留校任教。1988年晉升為講師,1993年晉升為副教授。1997年破格晉升為教授。1995年考取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訴訟法學專業博士研究生,師從程榮斌教授。1998年獲法學博士學位,並被批准為博士研究生導師。現為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訴訟法教研室主任,訴訟制度與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全國訴訟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北京市法學會理事,北京市訴訟法學研究會副會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陳衛東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山東蓬萊
  • 出生日期:1960年7月
  • 職業:中國人民大學教授
主要社會兼職及科研獎項,著作,代表論文,

主要社會兼職及科研獎項

陳衛東教授兼任河北大學、湘潭大學、西南政法大學、華東政法學院、國家檢察官學院、上海大學、上海市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北京市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兼職教授或客座教授。受聘擔任河北省人大常委會、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檢察院、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檢察院、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檢察院、北京市公安局、深圳市人民檢察院專家諮詢委員,2000年獲"第二屆全國高校優秀教師獎"。

著作


1.《自訴案件審判程式論》(個人專著),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89年版;
2.《檢察監督職能論》(二人合著),民眾出版社1989年版;
3.《刑事特別程式的實踐與探討》(二人合著),人民法院出版社1992年版;
4.《刑事普通程式》(二人合著),人民法院出版社1994年版;
5.《刑事二審程式論》(個人專著),方正出版社,1997年版;
6.《中國刑事訴訟法》(個人專著),香港三聯出版公司1997年版;
7.《司法文書寫作》(個人專著),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
8.《刑事審判監督程式論》(個人專著),法律出版社2001年2月版。

代表論文


1、《論刑事強制措施的立法完善》,《中國人民大學學報》1996年第2期
2、《論立案管轄的立法完善》,《政法論壇》1996年第2期
3、《論律師在刑事訴訟中的作用》,《法學家》1996年第5期
4、《論不起訴制度》,《中國法學》1997年第1期
5、《論涉台刑事訴訟的基本原則》,《中國人民大學學報》1997年第2期
6、《我國刑事訴訟中法官司法調查權的變化》,《法學評論》1998年第2期;
7、《正當程式的簡易化與簡易程式的正當化》,載於《法學研究》1998年第2期
8、《關於死刑覆核程式的現狀及存廢的思考》,《中國法學》1998年第5期
9、《偵檢一體化模式研究》,載於《法學研究》1999年第1期
10、《實然與應然--偵檢權是否屬於司法權的思考》,載於《法學》1999年第6期
11、《被告人訴訟權利與程式救濟論綱》,載於《中外法學》1999年第第3期 12、《刑事申訴制度改革研究》,載於《法學家》1999年第4期
13、《中國刑事審判制度的發展與完善》,《中國律師》2000年第2期
14、《21世紀中國刑事訴訟法學前瞻》,載於《中國人民大學學報》2000年第1期
15、《刑事訴訟中的司法資源配置》,載於《中國法學》2000年第1期
16、《刑事再審一審終審制之改造》,《法學家》2000年第4期
17、《我國公訴方式的結構性缺陷及其矯正》,《法學研究》2000年第4期
18、《誰有權力逮捕你》(上、下),《中國律師》2000年第9、10期
19、《論偵查權的司法控制》,載於《政法論壇》2000年第6期
20、《法院主動提起審判監督程式之研究》,《中國刑事法雜誌》2001年第5期
21、《刑事二審全面審查原則質疑》,載於《中國人民大學學報》2001年第2期
22、《關於完善我國刑事證明標準體系的若干思考》,《法律科學》2001年3期
23、《控辯式庭審方式的制度保障》,《刑事法判解》第3卷,法律出版社2001年2月
24、《中國共產黨與新中國刑事司法制度的創立、發展及其完善》,《法學家》2001年第3期
25、《公訴的價值衝突與衡平論略》,《國家檢察官學院學報》2001年第3期
26、《論檢偵一體化改革與刑事審前程式之重構》,《刑事法評論》第8卷,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1年8月
27、《司法公正根植於法官的職業道德》,《南通師範學院學報》2001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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