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煒(明朝浙江左布政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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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煒(1430~1484),字文耀,號恥庵,福州閩縣(今福建省福州市閩侯縣青口鎮大義村)人,侍讀陳叔剛的長子,明朝天順四年(1460)進士,官至浙江左布政使。

基本介紹

  • 本名:陳煒
  • 字:文耀
  • 號:恥庵
  • 所處時代:明朝
  • 出生地:福州閩縣
  • 出生日期:1430年8月17日
  • 逝世日期:1484年8月16日
  • 主要成就:官至浙江左布政使
生平經歷,親屬成員,

生平經歷

陳煒資稟秀朗,聰悟過人。十歲喪父,知道努力學習。
正統十二年(1447),考中舉人。景泰五年(1454),參加會試,考中甲榜,因生病未參加廷對。陳煒奔嫡母喪歸,嫡母惟有一女出嫁已久,陳煒盡出嫡母所遺衣物,交給嫡母之女說:“慰吾母於地下”。
天順四年(1460),登進士。陳煒按例遣歸待次,行至臨清,舟船翻覆,子女被溺,不能繼續上路,於是寓教山東,如御史、高唐人劉魁皆出其門下。不久,取道回京。歷任理刑、河南道監察御史。錦衣衛都指揮使門達得明英宗寵幸,大起冤獄,陷害無辜,陳煒參劾其罪狀,門達被謫戍嶺表,朝廷內外,人心大快。南京給事中王徽,因論大學士劉吉結黨廢后事,被貶謫遠州,陳煒又上書論救,由是陳御史耿直敢言的聲名震動朝野,人號“敢言”。後巡按南畿,見蘇州、松江、常州、鎮江四郡連年受災歉收,命有關部門開倉分發糧食千萬石賑濟災民。舊時,諸漕運遇造舟時,都先以士兵月糧低價押於富家,以充造船費用,日久,月糧以空,使士卒家不得食。陳煒得知後,按其抵押時間計算本息,全部發還士卒。後改任北直隸提學,上奏停止生員充吏制度。
成化六年(1470),升任江西按察副使。江西民俗多訟,陳煒辦案認真,屢決疑獄,惟恐濫施刑罰冤枉好人,吏民敬畏如神。有盜賊越獄,同僚欲加罪守卒,按律當死二十七人。陳煒阻之曰:“一盜逃,刑者眾,法太峻”,遂議減刑。
成化十年(1474),升任江西按察使,升為江西右布政使。弋陽、樂平兩縣因鄰界陂水糾紛,久爭不決,陳煒親入實地調查,經查證得知,陂水可溉樂平田地萬餘畝,等於弋陽受水患面積的20倍,逐判定陂水歸樂平縣灌溉,同時賠償弋陽縣受水患的損失,並代其負擔這些水田的徭役賦稅,兩縣百姓皆樂於接受。
成化二十年(1484),遷浙江左布政使,命未下而卒。

親屬成員

父:陳叔剛
嫡母:林夫人
生母:林安人
叔父:陳叔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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