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正華(潛山市余井鎮社會保障服務所工作人員,因違紀受政務撤職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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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正華在2022年12月至2023年10月擔任潛山市余井鎮社會保障服務所工作人員期間,負責辦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時,截留多名民眾委託其代繳的養老保險費,導致民眾利益受損。2024年7月,陳正華因違紀問題受到開除黨籍、政務撤職處分,由管理崗九級降為管理崗十級,相關經濟損失已退賠。

基本介紹

  • 職務:社會保障服務所工作人員
  • 處分時間:2024年7月
  • 處理措施:開除黨籍、政務撤職
  • 職級變動:管理崗九級降為十級
  • 違紀領域: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違紀事實,處分結果,事件影響,

違紀事實

2022年12月至2023年10月,陳正華在潛山市余井鎮社會保障服務所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截留民眾委託代繳的養老保險費,涉及多名參保人員,造成民眾直接經濟損失。其行為構成利用職務之便侵害民眾利益的違紀事實。

處分結果

2024年7月,經相關部門調查核實,陳正華受到以下處理:
  1. 開除黨籍處分;
  2. 政務撤職處分,職級由管理崗九級降為十級;
  3. 退賠全部涉案資金,挽回民眾損失。

事件影響

該案件作為潛山市2024年通報的民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典型案例之一,反映出基層社保領域監管漏洞。2024年7月,陳正華受到開除黨籍、政務撤職處分,由管理崗九級降為管理崗十級。截至2024年10月,經濟損失已全部退賠完畢,相關單位未披露後續追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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