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林春(安徽天長市銅城鎮高廟水電站原站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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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林春,安徽天長市銅城鎮高廟水電站原站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陳林春
  • 職業:公務員
人物簡介,人物事件,

人物簡介

61歲的安徽天長市銅城鎮高廟水電站原站長陳林春有著37年黨齡,幹了9年村幹部、11年水電站站長,2015年6月退休。

人物事件

同陳林春一樣,副站長沈德海、欣樂春、方林海,主辦會計何金華,出納會計萬友康,保管員邵金堂以及工作人員周長乾、呂格榮等8人也分別都是村、社區的老村乾,在基層崗位上工作多年,在當地有一定威信。從村官崗位上退下來後,鎮裡安排他們進鎮辦水電站工作,希望他們發揮餘熱。
高廟水電站是一個離鎮政府較遠的自收自支單位,擔負附近5個村、一個社區的農水保障任務。然而,陳林春等人卻把小小水電站當成獨立王國,過起了吃吃喝喝的“小日子”。2012至2014年,站里9人共吃掉公款168650元,僅在一家飯店就發生招待費120374元,購買招待菸酒、芡實17980元。其招待理由及開具的招待費票據更是五花八門。
紙里終究包不住火。2016年年初,滁州市委第四巡察組巡察檢查中發現陳林春等9人違規大吃大喝、揮霍浪費等問題,並責成銅城鎮嚴肅處理。對此,該鎮紀委高度重視,當即組成調查組對巡察組發現的問題迅速展開調查核實。
“最後3年,快退休了,咱只想通過吃吃喝喝把大夥的心攏在一起,好好乾事,提升水電站的工作質效。”在調查組找到已退休的陳林春核實情況時,起先,他並沒有認識到違規大吃大喝、揮霍浪費的嚴重性,甚至認為水電站是自收自支的小單位,大家掙錢大家花,只要不把公家錢裝進自己的腰包,就沒啥大不了的。經過調查人員的耐心教育,陳林春開始悔悟。
2016年7月15日,經銅城鎮黨委研究決定,給予陳林春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責令其退還違紀款32484元;分別給予副站長沈德海、欣樂春、方林海,主辦會計何金華,出納會計萬友康,保管員邵金堂黨內警告處分,責令其6人退還違紀款29661.5元;對工作人員周長乾、呂格榮進行誡勉談話,責令他們退還違紀款2921元;並將陳林春等9人違紀問題在全鎮公開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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