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有雲

陳有雲,男,1953年3月15日生,漢族,大學文化,雲南江川人,1983年1月參加工作,1986年入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陳有雲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53年3月15日
  • 出生地:雲南江川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相關評論,

人物履歷

1983年1月至1990年12月,在江川縣原大莊鄉紅磚廠工作,先後任廠長、支部書記;
1991年1月至1993年1月,任江川縣原大莊鄉副鄉長;
1993年2月至1995年12月,在江川縣委組織部工作,任主任科員;
1995年12月至1999年6月,在江川縣交通局工作,任副局長、局長、總支書記;
1999年6月在玉溪市交通運政管理處工作,任處長,兼地方海事局局長、航務處處長、黨支部書記,分管運政處財務科、辦公室。
2000年9月至2002年12月,就讀於某學校行政管理專業函授本科。

人物事件

2010年4月12日,在市紀委的組織協調下,組成“4·12”特偵組,對陳有雲的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嚴肅查處。
查明,陳有雲的違紀違法問題主要有:一是私分國有資產。2000年1月至2009年12月,陳有雲在擔任玉溪市交通運政管理處處長、市交通行業職業培訓站站長等職務期間,經處領導研究決定,以單位名義將交通行業培訓站國有資金493.18萬元人民幣私分給市運政管理處職工,陳有雲本人分得17.8萬元。
二是非法收受賄賂。2003年至2009年春節期間,陳有雲利用其擔任玉溪市交通運政管理處處長的職務便利,先後非法收受詹某某、楊某、潘某某等人為感謝其在核撥工作經費、工作調動等方面的支持和幫助而送給的人民幣14.26萬元。
三是利用職權謀取人事利益。1996年,陳有雲利用其擔任江川縣交通局局長的職務便利,弄虛作假,獲取有關單位簽章,偽造其妻劉某某1990年8月被招收為撫仙湖交通培訓中心隔河管理所勞動契約制工人檔案後,以調動工作名義將劉某某安排到江川縣運政管理所工作。撫仙湖交通培訓中心隔河管理所實際成立於1995年,劉某某從未在撫仙湖交通培訓中心隔河管理所工作過。2000年“三講”教育時,陳有雲得知其妻子劉某某被列為超齡招收清退人員範圍後,又利用職權將劉某某調到峨山縣運政所工作,一年後辦理了提前退休手續。2009年3月,陳有雲利用職務便利,借玉溪市交通運政管理處“參公”管理改革和工資測算之機,違反規定,在未經組織考察和任命的情況下,擅自確定自己為副縣級並按照該級別領取工資,同時擅自確定運政系統職工鄉科級正職34人、鄉科級副職53人、科員65人,並對部分職工按照所確定的職務級別發放工資。
四是濫用職權。2005年至2009年間,陳有雲指使財務人員通過峨山天運溫泉度假村、元江運政所、中石化玉溪公司等單位,採取虛列會議費、經費補助支出等形式,套取現金總計132.6萬元,用於中秋節、春節等違規支出。
2010年6月12日,陳有雲因涉嫌受賄罪、私分國有資產罪被刑事拘留,6月25日被執行逮捕。8月3日,市紀委、市監察局決定給予陳有雲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相關評論

陳有雲被稱為“白字先生”。陳有雲被“雙規”期間,他所寫的交代材料,一百個字就有數十個錯別字。更讓人啼笑皆非的是,特偵組要求其寫對錯誤行為的認識,有大學文憑的陳有雲久久不能落筆,後來苦苦要求辦案人員代筆,並大言不慚地說:“我是能說不能寫,如果我真有文化,早就當副省長了。”
落馬官員隊伍又增添了新一景。陳有雲這個“白字先生”不但讓公眾笑話,相信也會讓其他的落馬官員看不起。因為很多落馬官員不但能說更能寫,交代材料都寫得跟講話稿一樣有震撼力。能說不能寫,這樣的官員還很多。這大概也算現今官場一個特色。能說能寫的不一定是好領導,但光會說的領導肯定是個不合格的領導。
“如果我有文化,早就當副省長了。”這是陳的“豪言壯語”。然而這何嘗不是能說不能寫官員的集體心聲呢?如果所有官員都如陳有雲一樣誇誇其談,淪落到連檢查材料都不會寫的地步,這官當得也太容易了吧。陳有雲手握大學文憑,卻是個地道的“白字先生”,這從一個側面說明官員學歷或許水分很大。然而就是這樣一個“白字先生”為何能走上領導崗位?這無疑是對組織人事部門的一次嘲諷。文憑從何而來,是怎么當上領導的,謎團待解。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