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志鋒(廣東省清遠市佛岡縣湯塘鎮黨委原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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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志鋒,曾任廣東省清遠市佛岡縣湯塘鎮黨委書記。

2024年9月,陳志鋒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陳志鋒
  • 國籍: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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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曾任清遠市佛岡縣石角鎮鎮長,湯塘鎮黨委書記。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4年6月,清遠市佛岡縣湯塘鎮黨委書記陳志鋒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清遠市佛岡縣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4年11月,經清遠市紀委監委指定,清遠市佛岡縣紀委監委對清遠市佛岡縣湯塘鎮黨委原書記陳志鋒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陳志鋒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發放補貼;不正確履行職責,導致發生重大環境污染,造成公共財產重大損失;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獲取征地補償、承接工程項目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陳志鋒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清遠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清遠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陳志鋒開除黨籍處分;由清遠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清遠市第八次黨代會代表、佛岡縣第十四次黨代會代表、佛岡縣湯塘鎮第十六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公開通報

2024年12月31日,清遠市紀委監委通報關於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其中包括佛岡縣湯塘鎮原黨委書記陳志鋒違規發放補貼問題。2019年6月至9月,陳志鋒任佛岡縣石角鎮鎮長期間,違規決策通過虛開發票的方式,套取工作經費違規發放現金補貼。此外,陳志鋒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4年9月,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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