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志宏(安徽省安慶市太湖縣晉熙鎮學區管理中心原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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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志宏,曾任安徽省安慶市太湖縣晉熙鎮學區管理中心工作人員。

2025年3月,陳志宏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陳志宏
  • 國籍中國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公開通報,

人物履歷

曾任安徽省安慶市太湖縣晉熙鎮學區管理中心工作人員。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4年12月訊息,據太湖縣紀委監委訊息:太湖縣晉熙鎮學區管理中心工作人員陳志宏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太湖縣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5年3月18日,據安慶紀檢監察訊息,太湖縣紀委監委對太湖縣晉熙鎮學區管理中心原工作人員陳志宏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陳志宏任太湖縣晉熙鎮學區管理中心出納期間,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品;利用職務便利,侵吞學校公款,涉嫌貪污犯罪;利用職務便利,挪用學校公款進行營利活動,涉嫌挪用公款犯罪。
陳志宏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犯罪、挪用公款犯罪,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太湖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陳志宏開除黨籍處分;由太湖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公開通報

2025年4月29日,太湖通報兩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其中包括:太湖縣晉熙鎮學區管理中心原工作人員陳志宏違規收受禮品問題。2020年至2021年,陳志宏擔任太湖縣晉熙鎮學區管理中心出納期間,多次收受管理服務對象菸酒。陳志宏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5年3月,陳志宏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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