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幼學(明代官員)

陳幼學(明代官員)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3個義項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陳幼學(1541—1624)字志行,江蘇無錫人。萬曆十七年進士。歷仕確山知縣,開河渠百九十八道,調中牟,遷刑部主事,任湖州知府,捕殺豪紳惡奴,後以按察副使督九江兵備。

基本介紹

  • 本名:陳幼學
  • 字號:字志行,號筠堂
  • 所處時代:明萬曆年間
  • 出生時間:1541
  • 去世時間:1624
  • 主要成就:按察副使督九江兵備
  • 備註:萬曆十七年進士
  • 籍貫江蘇無錫
人物簡介,人物經歷,

人物簡介

陳幼學,字志行,號筠堂,無錫人。萬曆十七年進士。在確山縣知縣任上致力於施惠百姓。積存粟米二千石用來應對災荒,開墾荒田八百多頃。給貧民提供五百餘頭耕牛,核實曾被黃河水淹沒的土地一百三十多頃分給百姓耕種。鄉村婦女不能紡織的,提供紡車八百多輛。建造房屋一千二百多間,用以安置貧困百姓。建造公廨八十間供六曹官吏居住,讓他們在那裡食宿。節約辦公費用六百多兩,代繳徵收不上來的賦稅。栽桑榆等樹三萬八千多株,開鑿河渠一百九十八道。
陳幼學像陳幼學像

人物經歷

布政使劉渾成的弟弟爛成,夥同小妾殺死妻子,陳幼學依法治罪。代理太僕卿陳耀文的家人犯法,陳幼學立即將他逮捕治罪。汝寧知府丘度擔心幼學惹上禍端,請求巡撫、按察使,調幼學到中牟縣。秋季果實成熟時節,飛蝗蔽天。幼學組織百姓捕捉蝗蟲,捉到一千三百多石,最終沒有釀成蝗災。縣城舊有的土城,低矮並且已坍塌。供給饑民粟米,讓他們修築城牆。城牆修好了,百姓卻沒有勞役芝苦。縣南的荒地長有許多茂密的野草,草根很深難以開墾。幼學下令百姓有訴訟的,一定要交上十斤野草。不久,野草沒有了,得到肥沃的良田數百頃,都分給百姓。縣內有個大沼澤,積水很多,占據肥沃的土地二十餘里。幼學疏通河流五十七,溝渠一百三十九,都引入小清河,百姓大大受益。大莊的各村多水,為他們築堤壩十三道防備水患。給貧民提供牛種,貧婦提供紡車,數量是確山縣的兩倍。過了五年,政績顯著。因為不結交權貴,在考核官吏政績時,(拾遺:第二輪考察。)掌道御史打算斥退他,御史的兒子爭辯說:“兒自中州而來,人們都說中牟縣令的政績(治理情況)和品行天下無雙,如今考核給予下等,為什麼呢?”御史這才作罷。
後升任刑部主事。宮中採摘御園果實的中官,盛怒之下殺死了看管人的母親,將屍體扔到河中。幼學將案情上奏,逮捕中官繩之以法。嘉興人袁黃肆意點評刪改《四書》、《書經集注》,名曰《刪正》,在社會上刊行。幼學駁正其書,上疏論辯。奏疏雖沒得到回覆,但印刷《刪正》的雕版被下令毀棄,《刪正》一書被下令毀掉。後以員外郎的身份到京城周邊地區考察刑法執法情況,放出值得同情的和證據不足的犯人三百多人。
升任湖州知府,剛剛到任,就捕殺了橫行霸道的惡奴。有個叫施敏的人是士族子弟,楊升是家奴,兩人橫行郡中。幼學逮捕施敏投入獄中。施敏賄賂宦官囑託巡撫用公文傳喚他親自審問。幼學堅持不給,立刻杖殺了施敏。施敏在獄中的供詞牽連到前任尚書潘季馴的兒子潘廷圭,幼學告訴御史,上疏彈劾他,潘廷圭下獄。其他奸豪又依法處死幾十人。只有楊升畏懼災禍臨頭收斂了行跡,幼學寬恕了他。不久,考慮到自己離任後楊升必然繼續肆行無忌,於是將他逮捕處死,全郡太平安定。大雨下了一月,禾苗都被淹死。幼學大力推行治理災荒的措施,救活饑民三十四萬多人。御史將舉薦他,徵集他的治理措施,推官閻世科將幼學的治理措施列舉出三十六條上交御史,御史上奏給皇帝。下詔加封為按察副使,仍然負責本郡事務。
後來,以副使身份督九江兵備。幼學年已七十,他的母親還健在,於是以回家養母為由辭官歸鄉。母親去世後也不再出仕。天啟三年,起用為南京光祿少卿,改任太常少卿,幼學都沒有赴任。第二年去世,終年八十四歲。中牟、湖州都為他立祠祭祀。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