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巴爾虎旗人民法院

陳巴爾虎旗人民法院

陳巴爾虎旗人民法院成立於1953年1月27日,法院辦公樓先坐落於陳巴爾虎旗巴彥庫仁鎮巴爾虎大街,全院共有人員72人,正式在編人員中,本科以上學歷占總人數的72.7%,雙語法官16人,占法官總數的43.2%。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陳巴爾虎旗人民法院
  • 區位:內蒙古呼倫貝爾陳巴爾虎旗
  • 地址:陳巴爾虎旗中央大街
  • 郵政編碼:021500
  • 聯繫電話:0470-6713381
  • 成立時間:1953-01-27
  • 全院人數:53人,聘用15人
  • 院長姓名:華山
法院簡介,機構設定,法院建設,所獲榮譽,地理位置,

法院簡介

陳巴爾虎旗人民法院成立於1953年1月27日,法院辦公樓先坐落於陳巴爾虎旗巴彥庫仁鎮巴爾虎大街,全院共有人員72人,正式在編人員中,本科以上學歷占總人數的72.7%,雙語法官16人,占法官總數的43.2%。在以華山院長為首的院黨組領導下,陳巴爾虎旗人民法院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牢固樹立黨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和法律至上的觀念,充分發揮審判職能,積極開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落實“五個嚴禁”,踐行“人民法官為人民”, 自覺地為黨和國家大局服務,自覺地維護人民民眾的利益,自覺地維護法律的尊嚴和權威,為創建平安和諧、穩定的陳巴爾虎旗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機構設定

陳旗法院現設有立案庭、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一庭、民事審判二庭、速裁庭、行政庭,寶日希勒、完工、哈達圖三個派出法庭、執行局、政工科、研究室、辦公室、紀檢監察室、審判監督庭、審管辦、法警大隊總計17個部門

法院建設

審結了大量的民事案件
隨著人民民眾法律意識的不斷提高,人民民眾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要求日益增多,婚姻、家庭、繼承、損害賠償等案件大量增多。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新類型民事案件也大量增加。為了方便訴訟,減少民眾訴累,及時調處民事糾紛,加強了人民法庭建設工作。廣大牧區法庭幹警利用與人民民眾聯繫密切的優勢,充分發揮司法調解職能,積極審理民事案件,運用預防、宣傳、疏導等手段,防止了惡性案件的發生,受到民眾的歡迎。同時採取各種形式進行法律宣傳,擴大辦案效果。通過審理離婚案件,宣傳《婚姻法》,保障婚姻自由,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鞏固了社會主義婚姻家庭關係,反對和抵制了資本主義腐朽落沒思想和封建殘餘思想,體現了社會主義道德新風尚。通過審理財產權益糾紛案件,理順了財產關係,保護了國家、集體、個人的的權益,有力地促進了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
法院改革取得了顯著的成效
1、強化司法公開,深化審判方式改革
一是認真貫徹落實公開審判制度,所有案件除法律規定的以外,一律進行公開審判,以增強審判活動的公開性和透明度;二是強化庭審功能,通過組織庭審觀摩和評議活動,增強法官駕馭庭審,提高質證、認證和說理能力,促進了當庭裁判率的提高;三是積極開展裁判文書改革,裁判文書質量有了很大提高;四是進一步規範了審判組織的職能作用,逐步落實了合議庭和獨任審判員的職權,強化了院長、庭長對審判工作的監督指導作用,規範了審判委員會的工作程式,使其職責得以規範、職能得以有效發揮。
2、認真推行審判機構改革
健全了立審分離、審監分離和審執分離的工作機制。落實了立案庭和審判監督庭的分設,加強了審判工作的監督制約,建立了大立案機制,成立了執行工作局,為審判工作和執行工作提供了組織保障。
3、積極開展人民法庭設定改革
為加強基層基礎工作,規範人民法庭管理,維護司法公正,根據上級對人民法庭設定要做到“規範化、規模化、正規化”的要求,對審判能力差、裝備條件差的法庭進行了投入,使法庭工作得到了加強。
4、積極穩妥地進行了人事制度的改革
按照民主、公平、公開的原則,對中層幹部實行了競爭上崗,對幹警進行了崗位輪換,使年富力強、政治業務水平較高的幹警走上領導的崗位,增強了用人機制的活力。為全面推進法院改革奠定了堅實的人員素質基礎。

所獲榮譽

因工作成績比較突出,近年來陳旗法院共榮立集體三等功2個次,個人二等功1人次,個人三等功2人次;先後湧現出“全國十佳法官”“全區法院先進個人”“全區法院辦案標兵”“十佳執行能手”“十佳法官”等先進典型。榮獲“全區精神文明單位”“涉訴信訪工作先進集體”等稱號。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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