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氣象局

中央氣象局

中央氣象局(Central Weather Bureau),原為民國時期中國的氣象專責機構(1941年成立,1949年遷台),後成為中國台灣地區的氣象專責機構,1971年恢復建制(台灣當局“交通部中央氣象局”),2013年擬更名為台灣當局的“環境資源部氣象局”,但後並未更名。現負責中國台灣地區的氣象觀測及預報業務,包括天氣、地震、海象、天文等地球科學項目,也是氣象預報颱風警報、災害性天氣特報(豪雨特報、強風特報、低溫特報等)及地震報告的發布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央氣象局
  • 外文名:Central Weather Bureau
  • 成立日期:1941年
  • 所在地點:台北市
  • 創辦人:國民政府
歷史沿革,主要業務,第一組,第二組,第三組,第四組,氣象科技研究中心,氣象預報中心,氣象衛星中心,氣象資訊中心,地震測報中心,氣象儀器檢校中心,海象測報中心,台灣南區氣象中心,天文站,機構設定,局徽設計,歷任局長,1949年以前,1949年以後,氣象測報機構,

歷史沿革

1941年,國民政府在重慶成立“中央氣象局”,直屬於行政院,管轄全國的氣象、地震觀測業務。
1949年,“中央氣象局”隨國民黨當局遷台,業務交由台灣省氣象所辦理。
1971年7月1日,台灣“中央氣象局”恢復建制(台灣當局“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成為台灣當局交通主管部門的附屬機關。
1996年3月,氣象局新大樓完工。

主要業務

台灣“中央氣象局”設定秘書室、會計室、人事室、政風室等行政單位外,另設有第一、二、三、四組、氣象科技研究中心,附屬機構包含氣象預報、氣象衛星、氣象資訊、地震測報、氣象儀器檢校、海象測報、台灣南區氣象中心、天文站及各地之氣象站、氣象雷達站,分別掌理氣象、地震以及和氣象有關的海象與天文業務。
各單位主要重要業務職掌如下:

第一組

職掌規劃研考、氣象防災及外務事務。重要業務包括:
  1. 年度施政計畫、中長程計畫等之研擬、管考、匯報。
  2. 氣象業務視察及年終業務檢討事宜。
  3. 氣象預報、警報業務之規劃、督導、考核。
  4. 氣象防災業務之規劃、協調、聯繫。
  5. 與台灣島外氣象機構交流、聯繫及接待事宜。
  6. 氣象局內部雙語環境硬體及軟體之建置事宜。

第二組

負責測政管理、自動測站管理及大氣物理業務。概述如下:
  1. 地面及高空氣象觀測業務之規劃、管理、考核。
  2. 氣象觀測法令規章及技術規範之研訂、修訂事項。
  3. 合作氣象站之規劃、管理與協調。
  4. 自動雨量測報系統站網之規劃、建置及管理。
  5. 自動雨量測報系統資料之監控、蒐集、處理等事項。
  6. 大氣物理與化學觀測業務之規劃及管理。

第三組

負責資料處理、農業氣象、水文氣象及氣象服務等。重要業務包含:
  1. 台灣各地氣象觀測站之資料蒐集、處理、儲存、管理與供應。
  2. 定期編纂氣候年報及統計資訊供各界參用。
  3. 執行農業氣象觀測網計畫,管理農業氣象資料庫,提供農業氣象資訊服務 (包括1周農業氣象預報、農業氣象旬報之發布及編印)。
  4. 農業氣象套用研究和農業氣象知識訓練。
  5. 蒐集、處理水文氣象資料提供各單位參考。
  6. 協調、聯繫水利單位,提供水文氣象服務。
  7. 執行單一視窗服務業務:受理台灣當局各機關及民眾申請氣象資料、團體參觀及辦理專業服務契約之簽訂等氣象服務。

第四組

負責氣象通信業務、氣象雷達測報業務及通信機務。主要工作項目如下:
  1. 查證台灣島外接收BMF之情形,經核對無誤發給QSL卡。
  2. 通信線路之規劃與建立。
  3. 防救災緊急通訊系統之維護。
  4. 各氣象雷達站相關作業之督導,提供維護技術支援,不定期採購備份零件,及與美國、德國原廠之協調聯繫。
  5. 雷達測報技術研習、雷達維護經驗交流研習訓練等之辦理。
  6. 台灣各氣象學術、作業及防災單位與氣象局雷達網連及資料接收套用事宜。
  7. 各附屬氣象測報機構氣象通信機務、無線電設備及發電機之規劃、作業督導、維護與保養。
  8. 中新一號通信衛星氣象雷達資料傳遞業務。

氣象科技研究中心

為加強研究台灣地區災害性天氣之預報方法與警報技術,發展數值天氣預測計畫模式與監測世界氣候變化,減少民眾生命財產損失而設立。負責研究發展與技術推廣,重要業務列述如下:
  1. 參與學術單位之交流及研究計畫。
  2. 聘請專家學者技術指導。
  3. 規劃與舉辦學術研討會。
  4. 出版學術研究論文。
  5. 發展颱風動態模式。
  6. 發展氣候監測與預測技術。
  7. 增進數值天氣預測技術。
  8. 支援出台研習、考察及出席國際會議。
  9. 舉辦各類學術演講及訓練課程。

氣象預報中心

負責台灣地區天氣監測、分析、預報及警報。重要業務執掌為:
  1. 氣候監測,監測台灣地區及全球主要城市的氣候概況及海洋與大氣環流場的演變狀態,並發布氣候監測報告。
  2. 天氣守視,24小時全天候監測各種天氣現象,如寒流、梅雨鋒面、颱風及中小尺度對流系統之變化。
  3. 短中期天氣預報,每日定時發布的天氣預報產品,有12~36小時的短期天氣預報及未來7天的逐日中期天氣預報。
  4. 長期天氣預報,預報產品包括月長期天氣展望及季長期天氣展望。
  5. 災害性天氣特報,除針對來襲的颱風發布警報外,當發現有其他災害性天氣發生或即將發生時,適時發布特報。
  6. 颱風預報及警報,嚴密守視颱風動態,適時發布颱風警報,提供相關單位及民眾防台準備之參考。
  7. 氣象服務,建立及維護氣象預報資訊之傳輸管道,包括:「166」及「167」氣象語音查詢系統、氣象專線諮詢、自動傳真回覆系統、國際無線電傳真廣播、點對點防災服務系統等。

氣象衛星中心

負責氣象衛星資料之接收、處理、分析及套用。主要業務包括:
  1. 氣象衛星資料接收處理系統之更新。
  2. 衛星資料接收處理系統之管理維護。
  3. 衛星資料衍生產品之開發與儲存建檔。
  4. 支援綜觀及短時天氣分析與預報作業。
  5. 氣象衛星技術訓練、宣導及衛星資料之供應。
  6. 強化短時天氣分析與預報系統效能。

氣象資訊中心

負責數值天氣預報、氣象作業自動化、氣象服務、網路環境與行政業務電腦化的開發、作業及維護,內容包括:
  1. 規劃及協調推動本局氣象業務電腦化經建計畫:引進國際成熟的先進氣象科技作業,發展建置現代化氣象作業系統,提升氣象作業能力及資訊服務效能。
  2. 負責全局資訊基礎建設及推動資訊安全規範,建構安全無虞之氣象與行政資訊環境設施及作業環境。
  3. 配合全天候氣象預報作業,進行全球即時氣象觀測資料之蒐集、分析、處理及數值天氣預報系統運算作業,提供數值預報產品,以供天氣預報及氣象防災作業套用。
  4. 發展建置即時天氣監測與預報作業輔助系統:提供整合性的雷達、衛星及各類傳統氣象觀測資料和數值預報產品之查詢與顯示,以有效監測各種天氣現象,簡化氣象預報作業流程,提升氣象預報作業效率。
  5. 規劃、設計及整建氣象資訊服務系統:建置氣象資訊服務網頁、電子報、網路資料申購等系統。
  6. 建置氣象局行政作業系統:協助各式行政作業,提供電腦化程式,以簡化行政作業時間,提升行政作業效率。

地震測報中心

成立目的為加強對台灣地區地震活動的測報工作以降低地震災害。主要任務為:
  1. 監測台灣地區地震活動。
  2. 發布有感地震報告與海嘯警報。
  3. 執行強地動觀測計畫。
  4. 研究各種地震前兆現象。
  5. 提供地震資訊服務與地震防護宣導。

氣象儀器檢校中心

  1. 執行氣象局所屬機構之基本氣象儀器校正。
  2. 接受外界委託進行基本氣象儀器校正及現場游校。
  3. 實驗室通過各項台灣當局認證之維護工作。
  4. 各類氣象測報系統之定期維護、故障檢修、儀器及設施之改善工作。
  5. 氣象站風力及太陽能發電系統之維護。
  6. 有關氣象局波浪觀測儀器之維修。
  7. 辦理各氣象站維護人員之儀器維護訓練。

海象測報中心

海象包括波浪、潮位、海溫、海流及海氣互動作用等。海象測報中心職司台灣海象觀測與預報業務,及負責蒐集、整合台灣內外海象資訊,提供大眾海象資訊服務,重要業務包括:
  1. 建立及整合海象觀測網,以掌握台灣附近海域即時海象,已完成潮位觀測網、近海資料浮標觀測網基本建設等工作。
  2. 設立音波式水位計檢校實驗室,建置深海資料浮標站,發展岸基微波雷達、高頻雷達遙測波流系統,推廣自動化船舶海氣象觀測系統。
  3. 發展海象預報作業系統,已完成多尺度波浪及潮位預報作業基礎,並積極研發近海波浪預報技術、改進多尺度暴潮模式及發展多尺度海流模式等。
  4. 發布外洋、近海及沿岸各種海象預報資訊,以提供近海觀光遊憩、漁業發展、海上航行安全、防災救難等所需。
  5. 建置台灣海象資料庫,蒐集、統計、分析各種海象資料。已完成台灣海象資料庫系統及台灣海象資訊服務網際網站基本建設,將持續蒐集台灣內外海象觀測資料,開發海象資料品質管制處理技術及資料庫套用軟體,訂定各式海象資料格式以有效管理、保存及提供外界查詢。
  6. 開發海象資訊產品及建立各種傳輸管道,發展海域GIS資訊服務系統,更新建置台灣海象資訊服務網站,提供最近36小時近海海象現況、海象預報、海象預報模式動態預測圖、海象統計資料圖表、海象資料索引等。
  7. 海象資訊服務。與觀光局和漁會合作設定大型電子看板於遊艇港、漁港碼頭等,提供船舶航行及沿海遊憩安全資訊;訂定海象資料觀測及統計規範,定期出版各種海象觀測資料統計年報;發布及出版每年台灣地區潮汐表;海象資料申請服務;海象資訊答詢及教育宣導。

台灣南區氣象中心

為提供南部地區各項氣象服務而成立。主要業務為:
  1. 地面氣象觀測、高空氣象觀測及氣象雷達觀測。
  2. 嘉義以南天氣預報。
  3. 接受各種天氣預報、特報及突變天氣之查詢與資料供應台灣當局相關機構。
  4. 接受各界之申請,提供各項氣象資料。
  5. 開放氣象博物館及推廣氣象知識與防災宣導。
  6. 台灣地區古蹟“原台南測候所”管理維護。
  7. 支援氣象局備援系統之建置與管理維護。
  8. 協助維護南部地區氣象局地震儀器。

天文站

業務職掌為與氣象有關之天文觀測、曆象資料編算及研究事項。包括:
  1. 受台灣內務主管部門委託,每年編算相關曆法。發布曆象資料如24節氣、朔望兩弦、日月出沒時刻及國農曆對照等。
  2. 天象資料的編算,並出版天文日曆,提供社會大眾參考運用。
  3. 太陽黑子的觀測和研究,為國際太陽黑子觀測網的1個合作站,每半年出版1冊太陽黑子觀測報告,可套用於氣候變遷之研究。
  4. 日、月食、彗星及流星雨等特殊天象之不定期觀測與攝影及發布新聞稿。
  5. 天文宣導工作,及答覆民眾對天文或曆法等問題之查詢。

機構設定

該局置局長一人、副局長二人及主任秘書一人,並設有第一、二、三、四組、氣象科技研究中心和秘書、人事、會計、政風四室;另轄氣象預報、氣象衛星、氣象資訊、地震測報、氣象儀器檢校、海象測報及台灣南區氣象等七個中心,二十五個氣象站,三個氣象雷達站及一個天文站,分別掌理氣象、地震以及和氣象有關的海洋與天文業務;並蒐集全球氣象資訊,研判大氣變化,發布各種天氣預報及警報。

局徽設計

局徽自1993年開始啟用。
設計意念:
一、局徽圖案源於古代中國「祥雲」之圖像,象徵大氣及海洋的現象。上下對稱之螺旋形表示南北半球之各種大氣現象(如颱風、氣旋或反氣旋),左右對稱型態之波形表示海洋中的波浪或地震波。祥雲本身不停的運轉,不停的變化,符合大氣層般無時無刻的變化,具有動感而頗富親切力。
二、波形的中心顯示無限的潛力,像旋緊的發條。
三、波形的尖端象徵開拓、創造、新境界,後端象徵推展、研發、新的科技。
四、整個波形表現出兩種物體(氣體或液體),交界面的互動影響,關係極為密切。
五、整體形象涵意,人類無窮的智慧和潛力,人與人、國與國之間的精神和物質互動作用。

歷任局長

1949年以前

黃廈千
呂炯

1949年以後

鄭子政
劉大年
吳宗堯
謝信良
蔡清彥
辛江霖
辛在勤(現任)

氣象測報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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