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定雄(廣東省揭陽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陳定雄(廣東省揭陽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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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定雄,漢族,男,廣東揭陽人,1961年2月生,學歷中央黨校在職大學,1981年8月參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現任廣東省揭陽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陳定雄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廣東揭陽
  • 出生日期:1961年2月
  • 畢業院校:廣東省供銷合作學校、中央黨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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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1979.09--1981.08 廣東省供銷合作學校學習,中專畢業;
1981.08--1984.12 揭陽縣東山供銷社資料員;
1984.12--1986.12 揭陽縣東山區(鎮)委辦公室副主任;
1986.12--1992.03 揭陽縣委辦公室副組長、組長;
1992.03--1992.10 揭陽市委辦公室綜合科負責人(其間:1989.10--1992.09廣東省委黨校黨政管理專業學習,大專畢業);
1992.10--1995.10 揭陽經濟開發試驗區管委辦公室政研科長、辦公室副主任;
1995.10--1998.12 揭陽經濟開發試驗區管委會主任助理、區財政局局長;
1998.12--1999.10 揭陽經濟開發試驗區管委會副主任兼區財政局局長;
1999.10--2001.06 揭陽經濟開發試驗區管委會副主任;
2001.06--2003.03 揭陽經濟開發試驗區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其間:2002.09--2003.01參加省委黨校中青一班培訓);
2003.03--2008.07 揭陽經濟開發試驗區委書記(其間:2001.08--2003.12中央黨校經濟管理專業學習,大學畢業);
2008.07--2012.01 揭陽市副廳級幹部、市長助理、市政府黨組成員(其間:2008.08--2011.05任市對口支援四川省汶川縣恢復重建工作小組組長);
2012.01--2013.09 揭陽市政協副主席、黨組成員;
2013.09--2016.12 揭陽市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
2016.12--2017.01 揭陽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
2017.01-- 揭陽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長、黨組副書記。
揭陽市三、四、五、六屆委員會委員。

分管工作

協助葉牛平同志負責市政府日常工作,分管市委軍民融合辦,參與市政府分工。

任免信息

2016年12月15日,中共揭陽市第六屆委員會召開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陳定雄為市委常委。
2017年01月09日,揭陽市六屆人大一次會議在圓滿完成各項議程後勝利閉幕,陳定雄當選為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人物事件

2016年11月28日至12月28日,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廣東省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工作,並於2017年4月23日將督察發現的16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移交廣東省,要求依法依規進行調查處理。
其中,2010年以來,廣東省制定了《練江污染整治工作方案》《南粵水更清行動計畫(2013-2020年)》《2015年廣佛跨界河流、茅洲河、練江和小東江污染整治目標和任務》《2016年練江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目標和任務》等一系列涉及練江水環境綜合整治的工作方案和目標任務,但汕頭市、揭陽市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不力,在練江污染治理工作中不作為、慢作為,導致治理計畫連年落空,兩市綜合整治方案明確應於2015年底建成的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污泥處置中心、垃圾焚燒發電廠、垃圾填埋場無害化改造工程等多項治污重點工程未按期建成,流域內大量紡織印染企業無序布局,非法排污,每天約62萬噸生活污水直排環境,約3600噸生活垃圾未得到妥善處置,致使練江污染持續加重,發黑髮臭,成為目前全省污染最重的河流之一。
按照有關規定和幹部管理許可權,給予揭陽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陳定雄(時任揭陽市副市長)行政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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