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勇強(雲霄縣殘疾人聯合會原理事長,因違紀問題被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13個義項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陳勇強曾任福建省漳州市雲霄縣殘疾人聯合會理事長,任職期間與副理事長陳雲冠共同實施虛開發票套取公款行為。根據2020年3月漳州市紀委監委通報,二人於2016年通過虛列"購買奶粉慰問殘疾兒童"名義違規報支接待費2.25萬元,並虛開茶葉票據套取1960元公款用於送禮及個人消費。因涉及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其他違紀問題,2018年11月陳勇強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基本介紹

  • 職務:殘聯原理事長
  • 任職地:福建省雲霄縣
  • 處理時間:2018年11月
  • 處分類型:黨內嚴重警告
  • 違紀類型:虛開發票套現
違紀問題,處理結果,

違紀問題

2016年任職雲霄縣殘疾人聯合會理事長期間,陳勇強與副理事長陳雲冠共同策劃實施兩起違紀行為:
  • 2016年上半年,經陳勇強、陳雲冠商定,雲霄縣殘聯以購買奶粉慰問殘疾兒童的名義,虛開發票2.25萬元,違規報支接待費
  • 陳雲冠用公款1960元購買泥蚶、青梅酒等物品,用於送禮及供本人和陳勇強使用,並以虛開茶葉票據的方式在單位報銷
以上行為涉及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中的違規公務接待、公款送禮等條款。根據通報顯示,該違紀事件發生在2016年,屬於典型的不收斂、不收手行為。

處理結果

2018年11月,經紀檢監察機關調查核實:
  • 陳勇強因存在虛開發票套現、違規使用公款等違紀事實,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 全部違紀款項合計24460元被依法收繳
該處理結果於2020年3月15日通過漳州市紀委監委官方通報向社會公布。通報明確指出該案件暴露出個別黨員幹部紀律意識淡薄,在全面從嚴治黨高壓態勢下仍心存僥倖。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