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偉賢(廣東省雲浮市雲城區發展和改革局黨組書記、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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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偉賢,現任廣東省雲浮市雲城區發展和改革局黨組書記、局長。

2024年11月,經雲浮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後報雲浮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陳偉賢開除黨籍處分;由雲城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雲浮市第七次黨代會代表資格、雲城區第十四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陳偉賢
  • 國籍:中國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公開通報,

人物履歷

現任廣東省雲浮市雲城區發展和改革局黨組書記、局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4年5月,陳偉賢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雲浮市雲城區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4年11月,據石都清風,日前,經雲浮市雲城區區委批准,雲浮市雲城區紀委監委對雲浮市雲城區發展和改革局原黨組書記、局長陳偉賢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陳偉賢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和接受宴請;違背組織原則,在幹部選拔任用、教師錄用等工作中為他人謀利並收受財物;以權謀私,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在校園工程項目承攬、學校飯堂配送業務、校園文化業務採購、設立私營企業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陳偉賢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雲浮市雲城區紀委常委會會議、雲浮市雲城區區委會會議討論,並經雲浮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後報雲浮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陳偉賢開除黨籍處分;由雲城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雲浮市第七次黨代會代表資格、雲城區第十四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公開通報

2024年12月30日,雲浮市紀委監委公開通報六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其中有:雲城區發展和改革局原黨組書記、局長陳偉賢違規收受禮金、禮品、消費卡等問題。2013年至2024年,陳偉賢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所送禮金、消費卡,以及菸酒、茶葉等禮品,其中多次發生在春節期間;多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相關費用由管理和服務對象支付。陳偉賢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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