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世權

陳世權

陳世權,男,漢族,1965年9月生,浙江溫嶺人,1988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6年8月參加工作,在職研究生學歷。曾任浙江省科協黨組副書記、副主席。

2015年6月16日,以涉嫌受賄犯罪立案偵查。

浙江省科學技術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陳世權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陳世權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浙江溫嶺
  • 出生日期:1965年9月
  • 參加工作:1986年8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立案偵查,法院判決,

人物履歷

曾任浙江省台州市(地)委辦公室副主任,台州地委新農村辦公室副主任,台州市委政策研究室主任兼市政府發展研究中心主任、市委副秘書長、辦公室主任,天台縣委副書記、代縣長、縣長,浙江省總工會副主席、黨組成員。
2013年04月任浙江省科學技術協會黨組副書記,浙江省科學技術協會副主席。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5年3月30日,據浙江省紀委訊息:浙江省科協黨組副書記、副主席陳世權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立案偵查

2015年6月16日,經浙江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檢察院決定,依法對浙江省科學技術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陳世權(副廳級)涉嫌受賄犯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法院判決

法院認為,陳世權作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或利用其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託人謀取不正當利益,收受他人財物總計價值人民幣81.6萬元,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且數額巨大。
同時,陳世權當庭能承認全部控罪,認罪態度較好,積極退繳贓款60萬元,具有悔罪表現,依法可酌情從輕處罰。
最終,陳世權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5年5月29日起至2019年5月28日止。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