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睡保姆

陪睡保姆又稱“特護保姆”,服務對象為老年鰥夫或成年男性,保姆多來自農村,文化程度低,提供陪睡服務會增加收費。因涉嫌變相賣淫,國家禁止陪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陪睡保姆
  • 又稱:“特護保姆”或“同床保姆”
  • 人群:來自偏遠地區的農村婦女
  • 收費標準:每個月X元 
市場需求,收費標準,法律爭議,不違法而違背道德,既違法也違背道德,禁止陪睡,

市場需求

“陪睡保姆”基本上都是來自偏遠地區的農村婦女,一般在30至40歲之間。而僱主多數為市內老年人,其中還有部分情況是子女想為孤、寡老人盡一份“孝心”。因為老人喪偶後,為老人找個老伴比較麻煩,將來還有贍養和財產分割問題,還不如“租”臨時“妻子”,以後也不會產生糾紛。
按照聯合國制定的標準,65歲以上人口占總人口的7%,即為老年型社會,目前我國約有2340萬65歲以上的空巢老人,京、滬、津等大城市空巢家庭已達30%以上。而目前家庭成員體系中,獨生子女已經占了相當大的比例,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的統計,1980年我國在職職工與退休人員的供養比是13:1,1990年是10:1,2003年則是3:1。也就是說,未來在父母的贍養問題上可能出現兩個孩子要同時贍養四位老人的狀況。在這方面,城市比農村更顯緊迫,目前多數農村依然保持著鄰里相通、來往串門的傳統習慣;而城市社區則不然,傳統居民區的熱鬧溫和、互幫互助已經讓位於獨立商業小區的“房門一關,老死不相往來”,疏離冷漠日益凸顯。同時,隨著社會競爭的加劇、成家壓力的增加,外出尋找出路的年輕人越來越多。再加上人口老齡化和家庭小型化,傳統家庭的養老模式和觀念都受到很大衝擊。
“陪睡保姆”服務的對象多為鰥、寡或子女不在身邊的“空巢老人”,也許正是由於“空巢老人”的“空心”,才使得“陪睡”服務有了其所謂的市場“需求”。那么,如何做好老年人的服務事業,做好鰥、寡或子女不在身邊的“空巢老人”的關愛救助工作,或許就是當前和今後社會的一大棘手問題。

收費標準

“上床保姆”學歷低,若男僱主要求特殊服務時,她們的工資往往較其他保姆高出一倍有多。據其中一位“上床保姆”表示,如果男僱主沒有妻室,要她全天候服侍,價錢較高,每月工資起碼X元以上;如果男僱主家中有妻子,又想享齊人之福,就要付X元;如果男僱主真的僅需要一個做家務的保姆,每月則只收X元。特護保姆照顧老人的生活。如果有需要,還可以陪過日子。但陪過日子的價格比較高,每個月要X元。

法律爭議

不違法而違背道德

黑龍江省社會科學院研究員王欣表示,“特護保姆”就是老人的性伴侶,雙方屬於自願行為,不受法律追究,只限於道德層面上的問題。“特護保姆”這種以保姆的名義進行性交易的行為具有一定的隱蔽性。如果是已婚僱主僱傭這樣的“特護保姆”,此類的保姆在這種情況下事實上也就是扮演了一個第三者的角色。對於未婚僱主或者是離異僱主來說,它在本質上與同居也有不同,因為畢竟這裡直接有金錢的交易在裡面。但是,專門為老人提供這種“特護保姆”,應該受到社會上的譴責。

既違法也違背道德

安徽省律協李健律師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如果是以性為目的的收費行為,那么“陪睡保姆”就屬於違法行為,因其觸犯了治安處罰條例,應該予以取締。而如果中介協助保姆提供性服務,同時向顧客收取手續費,那么這些家政“中介”為這種事情提供中介的行為也肯定是違法的。不過,李健律師認為,僅從目前情況來看,人們更多還是認為屬於道德層面上的問題。
一些城市獨身老人以小恩小惠或者金錢來誘惑那些從農村來的進城務工女性,以達到自己的目的,這種行為實則屬於違法。而那些農村婦女到城裡打工,多數都缺乏知識技能,沒有一技之長,只能通過從事一些簡單的工作,掙取微薄的收入,很容易誤入以性獲取金錢的歧途,這就演化為一種交易行為,同樣屬於違法。他建議一些獨身老人應冷靜慎重,以免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同時,這種現象也應該引起有關部門的重視。

禁止陪睡

針對不斷曝光的各地保姆陪睡事件,上海市家庭服務業行業協會等正在草擬的全市性家政契約條款擬禁“保姆陪睡”。據悉 ,目前首份全市性家政契約已成型,契約最新徵求意見稿分員工制和中介制兩種文本,兩種契約文本徵求意見稿都明確:不得安排保姆與異性同齡人同居一室。
員工制契約徵求意見稿明確規定,僱主必須保證住家保姆每天8小時的睡眠時間和每月4天的休息時間。在保證住家保姆休息的情況下,還必須保證其食宿,遇國家法定假日不能合理安排保姆休息時,要給予日平均工資兩倍的加班補助。
不過,很多家政公司都認為,用契約的方式禁止保姆陪睡只能是形式,保姆和僱主雙方都情願,雖有契約也是一紙空文。“陽光寶貝”總經理唐軍認為,法律規定也難以制約保姆陪睡行為,何況是家政服務契約。“應該通過道德教育,以及提高素養來禁止這種行為的出現。”
市家協會長陳錫珠表示,出台家庭服務契約是為了規範保姆、僱主、家政公司和中介機構的行為,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目前,工商部門、市家協等正在聽取各方意見,契約試行版最快年內可完成。正在制訂中的家庭服務契約將作為格式契約,由工商部門負責制訂後統一發布,契約的執行帶有強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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