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西安中學學生會章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陝西省西安中學學生會章程
  • 詞性:名詞
  • 分類:檔案
第一章 性質和任務,第一條,第二條,第二章 會員,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

第一章 性質和任務

第一條

性質:陝西省西安中學學生會是全校學生的民眾性組織。學生會在校黨支部和德育處的領導下,以及共青團組織的幫助指導下,堅持積極主動、獨立自主的原則開展各項活動(其活動經費主要由學校行政撥給)。

第二條

任務:
1.引導全校同學按照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方針,積極開展形式活潑多樣,內容健康有益的各項活動。
2.帶動同學認真遵守“中學生守則”和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提高全體同學的思想覺悟和道德水平,形成良好的校風。
3.帶領同學努力學好文化科學知識,並積極參加第二課堂活動,提高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樹立為“四化”建設而自覺學習的目的,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
4.有計畫地組織文體活動,活躍學習生活,增強同學們的身心健康。
5.帶動同學積極參加各項勞動,增強勞動觀念,養成勞動習慣,樹立艱苦樸素的生活作風。
6.促進同學之間、同學與教職工之間的團結和友誼,並溝通情況,起到“橋樑“作用,及時反映同學的意見、建議和要求,維護同學的切身利益。

第二章 會員

第三條

凡在本校學習具有西安中學學籍的學生,承認本章程的,均可成為西安中學學生會會員。畢業或轉出本校的學生自動離會。

第四條

會員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學生會章程,執行學生會的決議,服從學生會的領導。
2.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努力學習文化課,積極參加文體活動。
3.自覺遵守校紀、國法,遵守社會公德,熱情支持好人好事,勇於批評不良現象。
4.對學生會的工作,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

第五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1.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參加學生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3.對學生會的工作及幹部進行監督、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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