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最佳化投資發展環境的意見

2014年2月15日,陝西省人民政府以陝政發〔2014〕7號印發《關於進一步最佳化投資發展環境的意見》。該《意見》分最佳化基礎設施條件、提高政府服務水平、完善政策支撐保障、加快誠信體系建設、狠抓工作督促落實5部分25條,從發布之日起實施,之前相關內容與此不一致的,以本《意見》為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最佳化投資發展環境的意見
  • 印發機關陝西省人民政府
  • 文號:陝政發〔2014〕7號
  • 印發時間:2014年2月15日
簡述,意見,

簡述

2014年2月15日,陝西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進一步最佳化投資發展環境的意見》。

意見

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最佳化投資發展環境的意見
陝政發〔2014〕7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省委、省政府歷來高度重視投資發展環境建設,西部大開發以來,先後作出改善投資環境、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促進開放型經濟突破發展等一系列決策部署,促進了全省投資發展環境最佳化和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我省作為內陸省份,經濟外向度不高,投資發展環境仍存在一些突出問題:一是基礎設施配套尚不完善,不能很好滿足企業生產經營和項目建設需要;二是一些行政審批事項環節多、周期長,行政效能有待進一步提高;三是企業融資難、落地難、負擔重等問題仍然突出;四是部分行政執法部門、視窗人員服務意識淡薄,亂檢查、亂罰款、推諉扯皮、地方保護等損害投資者權益的情況時有發生;五是政策兌現不到位等情況依然存在。為著力解決這些問題,進一步最佳化投資發展環境,促進開放型經濟發展,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最佳化基礎設施條件
1.加快基礎設施建設。合理超前規劃,完善開發區、產業園區、重點企業周邊供水、供電、燃氣、公共運輸等生產性配套服務設施建設,加快商業服務、金融網點、學校、醫院、公租房等生活性配套項目建設,營造綜合配套的宜商宜居環境。(各設區市政府、楊凌示範區管委會、西鹹新區管委會負責)
2.規範基礎設施項目管理。規範基礎設施建設、管理及運營行為,對各類水、電、氣、通訊、道路等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實行公開招標。嚴厲查處壟斷性企事業單位以不競標方式指定施工單位、相關產品等不正當競爭行為。(各市、縣、區政府,楊凌示範區管委會、西鹹新區管委會負責)
3.加強出入境通道建設。推進口岸基礎設施建設,整合口岸聯檢部門資源,完善大通關機制。加快建設西安鹹陽國際機場與西安國際港務區的客貨運快速通道,構建西安國際港務區全省共建共享機制,形成陸、空港高效便捷的集、疏、運聯動體系。由省財政通過補貼等方式,加大對國際、國內貨運航線和“長安號”國際貨運班列的支持力度,加密現有國際客運航線,打通貨物進出口和人員出入境便捷通道。(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財政廳、省口岸辦、西安市政府、西安鐵路局、西部機場集團負責。列第一位者為牽頭部門,其他有關部門或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下同)
4.完善國際化服務設施。充分利用我省在國家總體外交戰略中的地位和影響,為更多國家和地區在陝設立領事和辦事機構創造條件,推動友好交往和開放合作。統籌規劃,分類指導,重點支持在國家級開發區、西鹹新區等地籌建高水平國際社區,提高外籍員工生活便利化,研究解決外籍員工子女就近入學等問題。(省外事辦、省教育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西安市政府、西鹹新區管委會負責)
5.推動電子商務發展。制定我省電子商務發展規劃,出台加快電子商務發展的扶持政策,培育一批省級電子商務示範基地。依託電子口岸,建設跨境電子商務服務、交易及第三方支付平台,推動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產業園,突破跨境貿易電子商務發展瓶頸。(西安海關、省口岸辦、省商務廳、省工商局負責)
二、提高政府服務水平
6.清理和簡化審批事項。實行最嚴格的行政審批準入制,對現有規範性檔案、行政審批事項進行徹底清理,對不符合法律規定、利用紅頭檔案設定的審批、核准事項,一律取消。在不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前提下,簡化各類前置性評審程式,縮短審批時限。抓好工商登記制度改革,便利企業登記註冊。除國家有規定外,對同一項目涉及的不同審批事項,儘量明確到同一層級。把能夠下放的行政審批許可權下放到市、區一級,省級各部門要協調一致,同步下放到位。(省編辦、省政府法制辦、省工商局負責)
7.規範行政審批流程。編制保留和下放事項目錄,逐項明確實施主體、辦理條件、程式、時限和監督電話,整合部門內部職能,同一許可(審批)事項相對集中到一個處(科)室審批。除涉及國家秘密和商業秘密的事項外,行政審批事項都應在各級政府及其部門辦公場所和入口網站上公開。不得擅自增加審核環節,不得指定中介機構代理服務。任何部門或機構在提供公用事業服務時,不得指定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和設備供給單位等。(省編辦、省監察廳負責)
8.推進網上審批和電子監察信息系統建設。加快網上審批系統建設步伐,力爭2015年底前實現省本級行政審批公開化、信息化、規範化。開發使用網上監察軟體,對行政審批事項和辦理過程實行同步全程監控,有效監督行政審批行為。(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監察廳負責)
9.加強政務服務中心建設。加強市、縣兩級政務中心標準化建設,進一步完善政務中心的職能配置、機構設定、管理服務、網路運營、結果考評等,所有審批部門原則上都要在政務中心設立視窗並授權到位,實現 “一次告知、一口受理、並聯審批”,方便企業及民眾辦事。(各市、縣、區政府,楊凌示範區管委會、西鹹新區管委會負責)
10.嚴格規範行政執法檢查。各級行政執法部門不得隨意到企業檢查,除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外,原則上同一部門對同一企業同一事項的檢查1年內不得超過1次,兩個以上執法部門對同一事項進行檢查,實行聯合檢查,上下級執法部門要按照管轄級別劃分檢查範圍,避免重複檢查。對執法部門的違規檢查行為,企業有權拒絕並可向監察機關舉報。(省監察廳、省級各有關部門負責)
11.推進出國(境)審批和涉外服務便利化。簡化國有企業人員因公出國(境)開展技術合作、商務考察、項目對接等活動的審批程式,提高審批效率。提升商務、外事、金融、海關、檢驗檢疫、旅遊等部門的服務水平,為在陝生活、工作和旅遊的國際友人和港澳台同胞提供更便捷服務。(省外事辦、省台辦、省公安廳、省商務廳、省國資委、省旅遊局、省金融辦負責)
三、完善政策支撐保障
12.支持開發區建設。支持現有產業園區創建省級開發區,支持省級開發區升級為國家級開發區。整合現有技術改造及工業和產業發展資金,集中財力積極支持開發區基礎設施建設。對符合經濟社會發展和行業發展規劃的開發區基礎設施項目,省級相關專項資金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予以支持。各設區市也要加大財政支持力度,支持當地開發區和園區的道路、水、電、氣、通訊等基礎設施和生產配套設施建設項目。(省財政廳、省商務廳、省科技廳、各設區市政府、楊凌示範區管委會、西鹹新區管委會負責)
13.引導開發區科學發展。省級有關部門和市縣(區)政府要加強引導,合理規劃,科學考核,進一步明確各開發區的定位,堅持發揮優勢與錯位發展相結合,既要發揮各地優勢,又要推進差異化招商,引導項目結合產業定位向各地特色優勢產業區聚集,避免同質化競爭,促進區域經濟特色化擴張和板塊式崛起。(省商務廳、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
14.減少和規範行政事業性收費。進一步清理整頓、規範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除國家和省上按規定程式審批設立的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外,其他一律予以取消。實行行政事業性收費下限制,凡國家和省上有上下限規定的儘可能按照下限執行。實行涉企收費目錄製,按年度公布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標準,凡目錄以外的收費項目,企業有權拒繳。(省財政廳、省物價局負責)
15.暢通企業融資渠道。引導開展多形式、多層次的銀企合作,打造銀企對接融資平台,定期向金融機構推介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我省產業導向的項目,推介中小微企業融資項目。支持金融機構開展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鼓勵金融機構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和重點項目實行貸款展期,簡化審批流程,提高展期貸款的審批效率。充分利用出口信保、進口貼息、融資擔保等支持政策,推動銀企合作,幫助中小外貿企業破解融資難題。(省金融辦負責)
16.支持民營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和總部經濟發展。全面落實《國務院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0〕13號)及其實施細則,減少政府對微觀經濟活動的干預,加強市場監管,為各類市場主體營造公平競爭環境。鼓勵引導民營資本進入法律沒有禁止準入的行業,在鐵路、公路、市政、能源、電信、衛生、教育等領域推出一批重點項目,率先向民間投資開放,給予外來投資企業、國有企業和本地民營企業同等市場準入標準和優惠扶持政策。加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力度,對已經認定的省外高新技術企業到我省落戶且仍從事其主營業務的,協調幫助其及時取得認定。經認定新落戶我省的總部企業、金融機構總部、區域總部等,根據註冊資本情況按照《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若干財稅政策措施的意見》(陝政發〔2011〕32號)規定給予補助或獎勵。(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商務廳負責)
17.強化招商引資網路建設。充分發揮政府駐外辦事機構的作用,依託國家駐外使領館商務機構,加強與境內外重要商協會組織的聯繫,形成聯繫廣泛、互動頻繁、信息共享、務實高效的招商引資工作網路。重點加強與境內外知名企業和產業集中度高、帶動力強的行業龍頭企業的交流與合作,加強投資促進,藉助其影響和網路,形成務實高效的招商引資平台。(省商務廳、各設區市政府、楊凌示範區管委會、西鹹新區管委會負責)
18.保障企業專業技術人員需求。科學規劃引導,探索職業技能培訓新模式,根據企業實際需要,充分發揮各類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的作用,對企業招聘員工進行上崗前訂單式專業技能培訓,保障企業專業技術人員需求。(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各設區市政府、楊凌示範區管委會、西鹹新區管委會負責)
四、加快誠信體系建設
19.建設誠信政府。切實樹立誠信意識,以加大招商引資政策落實為核心,強化依法行政和政務公開,積極建設誠信政府。實事求是地制定出台招商引資優惠政策,不折不扣地兌現政策,保持政策連續性。對已出台的政策,要加大督導力度,因政策不兌現而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要嚴格進行問責。(各設區市政府、楊凌示範區管委會、西鹹新區管委會、省監察廳負責)
20.建立公共信用套用平台。推動地方、行業信用信息系統建設及互聯互通,建立全省公共信用信息查詢系統,實現信息共享,在保護涉及公共安全、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信用信息的基礎上,依法使各類社會主體的信用狀況透明、可核查,為日常監管、綜合整治、聯合執法、行政審批等工作提供聯動服務支撐。率先在工程招標、食品安全、金融、生態環境和政府採購等重點領域,構建信用平台。(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
21.加大輿論宣傳力度。積極宣傳各地在區位、科技、文化、旅遊、生態方面的環境優勢,高水平策劃對外宣傳整體形象,及時發布《陝西省投資環境白皮書》,提高陝西的知名度和美譽度。大力開展信用宣傳和普及教育,提高全社會的信用意識和信用知識水平。(省政府新聞辦、省商務廳負責)
五、狠抓工作督促落實
22.加大推進落實力度。各級政府要及時研究解決最佳化投資發展環境中的重大問題,及時查處影響大、涉及面廣的重點投訴案件。商務、招商、外事(僑務)、台辦等有關部門要做好在陝投資企業的“娘家”,既注重招商、又重視安商,主動服務,積極協調,解決企業的困難和問題。各有關部門要圍繞全省開放大局,加強協作,形成合力,共同解決開放中跨領域的問題。各級政府也要加大對最佳化投資發展環境各項工作的推進落實力度。(省商務廳負責)
23.實施投資環境主要領導負責制。各級政府主要領導要切實負責推動和最佳化本地區投資發展環境,完善簽約項目跟蹤落實服務機制,建立重大落地項目巡訪服務機制。要採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議、一對一服務”等辦法,協調解決項目建設運營中的突出問題。每年選擇一批重點招商項目實行省級領導分包責任制,各地也要建立類似的工作機制,切實有效解決相關問題。(省商務廳、各設區市政府、楊凌示範區管委會、西鹹新區管委會負責)
24.加大投訴案件處理力度。各級政府要設立並公布投訴舉報電話、傳真、信箱、網路信箱等,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及時收集受理相關投訴,完善招商引資投訴案件處理協調機制和責任追究制度,依法查處投訴案件,維護投資企業的合法權益。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作,形成合力,及時查處重點投訴案件,對影響投資環境的典型案件,在媒體上公開曝光,久拖不決的由項目所在地主要領導包抓,加強督辦。(省監察廳、省商務廳、各設區市政府、楊凌示範區管委會、西鹹新區管委會負責)
25.嚴格監督考核和責任追究。建立投資環境評價指標體系,定期發布評價結果。建立獎懲機制,對最佳化投資環境工作成績突出的市、縣政府要予以表彰,對排位靠後、問題突出的,要追究責任。(省考核辦、省商務廳、省監察廳負責)
本《意見》從發布之日起實施,之前相關內容與此不一致的,以本《意見》為準。
陝西省人民政府
2014年2月15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