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馬蒂亞·森因

阿馬蒂亞·森因是印度經濟學家,是1998年度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阿馬蒂亞·森因
  • 出生地:印度孟加拉灣
  • 出生日期:1933年
  • 主要成就:1959年在英國劍橋大學獲得博士學位
簡介,成就,貢獻,代表著作,

簡介

阿馬蒂亞·森因
其後先後在印度、英國和美國任教。1998年離開哈佛大學到英國劍橋三一學院任院長。他曾為聯合國開發計畫署寫過人類發展報告,當過聯合國前秘書長加利的經濟顧問。

成就

印度籍經濟學家阿馬蒂亞·森因其對福利經濟學以及發展經濟學的突破性貢獻而獲1998年度諾貝爾經濟學獎

貢獻

印度籍經濟學家阿瑪蒂亞·森因因為在福利經濟學上的貢獻獲得1998年諾貝爾經濟學獎。本文旨在向讀者介紹阿瑪蒂亞·森因在社會選擇理論的抽象理論基礎和套用福利經濟學方面的貢獻。
解決“投票悖論”
阿瑪蒂亞·森因對公共選擇理論的四項主要貢獻之一,是解決了名為“投票悖論”的問題。這問題可以用包括三個人物和三項選擇的例子來解釋。假設人物1最屬意的選擇是a,其次是b,最後是c;人物2的選擇順序是b、c、a;人物三是c、a、b.他們的選擇可以表示為
就人物1和3的組合而言,a的選票多餘b;但在人物1和2之間,b的選票多於c;在人物2和3之間,c的選票多餘a.這裡出現一種投票悖論,破壞得多數票者獲勝的規則。投票悖論對公共選擇問題顯然是一種固有的難題,所有公共選擇規則都不能避開這個問題。
阿瑪蒂亞·森因建議的解決方法實際上非常簡單,假設將人物1的選擇中a和b的項目互掉如下:3-cab,2-bca,1-bac.
現在b勝過c(人物1和2),c勝過a(人物2和3),而b也勝過a(人物1和2),投票悖論已告消失,惟有b獲得大多數票而獲勝。阿瑪蒂亞。森在以上的例子中察覺,所有人物均同意a項並非最佳。因此,理應可將這種論證伸展至符合以下三種條件中任何一種選擇模式:(1)所有人物同意其中一種選擇不是最佳,(2)同意某一項不是次佳,或(3)同意某一項不是最差。至於有四項或四項以上的選擇情況時,每個包括三項選擇的子集合須符合這三種條件之一。這就是阿瑪蒂亞·森因著名的價值限制理論,它產生的結果是得大多數票者獲勝的規則總是能達成唯一的決定。
引入“個人選擇”
他的第二個主要貢獻,就是引入了個人選擇的概念,令公共選擇理論內容更豐富。除了社會上可供選擇的元素外(譬如政府的稅收政策),他印入私人方面的元素(譬如個人利得)。私人元素的排列全由這些元素的擁有人來評估,這情況與社會元素是有所不同的。他證明了,在尊重個人權益與做出集體決定之間,有基本的矛盾存在。換言之,沒有一個集體決議機制能與尊重個人並存。
挑戰不可能定理
阿瑪蒂亞·森因克服了1972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阿羅的不可能定理衍生出的難題,在這方面充分顯示出他的睿智。他的另一項貢獻是關於如何比較人際間的滿足水平。
為了解決阿羅不可能定理,學術文獻主要提出了兩種處理方法,而阿瑪蒂亞。森對這兩種方法均具貢獻。其中一種方法是,就阿羅所定出的四個假設(公理),逐一地加以放寬,並考察放寬的後果。這些公理本身沒有什麼不好,但更好的做法是增加它們的信息內容。阿羅假設不可將不同人之間的滿足程度互相比較,但阿瑪蒂亞。森卻引入滿足感的可度量性和可比較性。他及其他學者證明了,如果可具備更多的信息,實在可以擴展合理的社會福利函式的範圍。一旦個人的滿足水平可視為人際間可比較的,則你已可以做出不同種類的社會評價。
發現反公平現象
最常見的是邊沁(1789年)提出的功利主義的方法,將個人的滿足水平加起來,作為社會福利的一個度量指標。這方法看似無可非議,但其實爭取個人滿足水平加總的極大化,忽略了人與人之間滿足程度的分布狀況。阿瑪蒂亞·森因為功利主義者,並非平等主義者,用圖(〈論經濟的不平等〉1973年)加以說明。
在下列假設下,奉行功利主義將帶來收入的公平分配。這些假設包括人的滿足水平依靠他的收入多少,而且所有個人均具有相同的效用函式,再假設每個人由於收入增加所產生的邊際滿足水平MUI是遞減的。注意圖一及圖二的符號A和B分別代表A君和B君,而兩人的邊際滿足曲線分別從各自的起點(A君的起點為OA,B君的起點為OB)延伸開去。把一筆固定收入分配給A和B,當個人的滿足水平相加起來(就是圖中MUIa及MUIb兩線相交以下的面積)達到最大的時候,社會福利也會達到最大,這種情況只會在Ia=Ib時才能出現,因此兩個人的滿足水平也是均等的。
阿瑪蒂亞·森因發現,若兩人效用函式相同的假設不存在,那么功利主義將引致“反公平現象”(anti-equalitarian)。這情況可利用圖二作解釋。假設B君變成殘疾人士,他所能得到的滿足只能達到以往的一半,他以邊際滿足極大化為目標,該殘疾人士將因取得較少收入而變得更慘,不單如此,他的總體滿足水平也會減少。因此,阿瑪蒂亞。森展示了效用主義在收入滿足水平兩方面均是反公平的,因為將個人之間合計的滿足水平極大化,是不需理會這些滿足水平將如何分配的。發生這令人討厭的結果是因為該殘疾人士在產生滿足水平方面未及他人般有效率,他的景況也因為貧窮及不快樂而變得更慘。

代表著作

〈技術選擇〉(Choice of Techniques,1960)
〈集體選擇與社會福利〉(Collective Choice and Social Welfare,1970)
〈論經濟不公平〉(On Economic Ineguality,1973)
〈就業、技術與發展〉(Employment Technology and Development,1975)
〈貧窮和饑荒〉(Poverty and Famines,1981)
〈選擇、福利和量度〉(Choice Welfare and Measurement,1982)
〈資源、價值和發展〉(Resources Value and Development,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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