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伯聯合酋長國教育制度

阿拉伯聯合酋長國教育制度( education system of Unit-edArabEmirates),阿拉伯聯合酋長國原為英國的占領國。1971 年獨立。由阿布達比、杜拜、阿治曼、沙迦、烏姆蓋萬、哈伊馬角和富查伊拉 7 個酋長國組成。實行聯邦制。人口 188 萬(1990 年),主要為阿拉伯人。信奉伊斯蘭教。官方語言為阿拉伯語。1958 年首次發現石油。國家經濟收入主要來自阿布達比和杜拜兩個酋長國的石油出口。人均國民生產總值 17909 美元(1990 年)。

教育目標:(1)促使教育民主化,使受教育成為公民的個人權利;(2)向全體公民提供免費教育;(3)傳播傳統社會文化,加強精神建設;(4)發展繼續教育,為各行業培養有用人才。實行 2 年幼稚園(4 歲~6 歲)、6 年國小(6 歲~12 歲)、3 年預備學校(國中,12 歲~15 歲)和 3 年中學(高中, 15 歲~18 歲)的非強迫教育。國中和高中又分普通、宗教、職業技術三類。普通高中二、三年級分文、理科,職業技術中學設農、商和技術等學科。除幼稚園不分男女外,大部分國小和全部初、高中均男女分校。普通預備學校(國中)畢業生可升普通高中或職業技術高中,但女子不得入宗教和職業學校。殘疾兒童可入沙迦殘疾兒童學校(1981 年建立),亦可由政府提供獎學金到科威特或巴林入學。各類中學畢業生均可報考大學。除私立學校外,各級各類教育均免費(含交通、書籍、膳食)。1985 年國小在校生占同齡人口的99%,預備學校和中學在校生占同齡人口的 58%。1990 年國小淨入學率100%,中學淨入學率 63%。各級學校教材由政府聘請不同學科專家組成委員會統一編寫,強調宗教內容。預備學校和中學畢業考試由國家命題,統一舉行。如由地區舉辦資格考試,則學生的考試成績需與學校歷次測驗或作業得分累計,總分達到標準者方可升學。1977 年酋長國大學創辦,設文、理、教育和心理、管理和政治科學、法律和伊斯蘭審判(只收男生)、農學、工程 7 所學院。另一所海灣大學與阿拉伯灣各國合作,於 1984 年建成,設於巴林國,有理、醫、教育 3 所學院。所屬醫學院於 1982 年 10 月首次招生。1986年入高等教育系統學習的人占同齡人口的 8%(含在國外就讀者,國家平均每年向國外派留學生 200 人)。師範教育有中等水平的教師培訓學校和大學教育學院。前者培養幼稚園和國小教師及管理人員,後者培養預備學校和中學教師。約 50%的本國籍教師和管理人員未受過教育專業訓練。各級學校仍需聘用大量外籍教師。成人教育重點在掃盲和成人初等和中等教育。設兩年制識字班,學完兩年者可繼續接受相當於國小至中學階段的成人教育。教育管理採取集中計畫,分散補充的政策。中央設教育部,下設財政與管理、教育規劃(分項目計畫、教育督導、管理監督、全國課程、考試 5 個處)、文化事物、培訓、視聽教具與實驗室、社會福利、體育教育、童子軍與青年福利 8 個部,負責管理各級各類教育;並在各地區設教育部辦公室,協助招生和組織畢業考試。1990 年教育支出占政府總支出的 14.6%,占國民生產總值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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