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商務和經濟合作局

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商務和經濟合作局

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商務和經濟合作局,根據《阿壩州機構改革方案》(阿委發〔2019〕3號)和《關於<阿壩州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阿機改辦〔2019〕2號),阿壩州商務和經濟合作局(簡稱州商務經濟合作局)是阿壩州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為正縣級。

現任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商務和經濟合作局局長:羅爾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商務和經濟合作局
  • 外文名:Business and Economic Cooperation Bureau of Aba Tibetan and Qiang Autonomous Prefecture
  • 現任領導:羅爾伍 
  • 行政級別:正縣級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黨組職責,機構職責,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附則,

主要職責

黨組職責

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根據《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州商務經濟合作局黨組主要職責是:
(一)履行政治領導責任,做好理論武裝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學習、宣傳、貫徹執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州委的決策部署,發揮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的重要作用。
(二)討論和決定本單位下列重大問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黨組織重要會議、重要檔案、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事項。需要向上級黨組織請示報告的重要事項。內部機構設定、職責、人員編制等事項。重大決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大額資金使用等事項。基層黨組織和黨員隊伍建設方面的重要事項。意識形態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方面的重要事項。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項。其他應當由黨組討論和決定的重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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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貫徹黨管幹部原則,加強幹部隊伍建設,完善幹部培養選拔機制,加強幹部教育管理監督。貫徹黨管人才原則,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加強對本單位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工作的領導。
(四)履行黨要管黨、從嚴治黨責任,加強對本單位黨的建設的領導,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支持紀檢監察機構履行監督責任。

機構職責

州商務經濟合作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商務和經濟合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州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商務和經濟合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國內外貿易、外商投資和經濟合作、博覽事務有關領域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擬訂全州商務和經濟合作領域自治法規和政策,制定全州商務和經濟合作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承擔全州服務業發展工作中組織實施的協調職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和服務業重大項目建設,加快第三方物流發展,推動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三)編制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指導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和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促進城鄉市場一體化發展。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
(四)承擔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職責負責重要消費品的儲備管理。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五)指導對外貿易行業執行國家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管理商品、技術目錄,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大宗進出口商品和出口加工區的業務工作,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
(六)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牽頭負責發展服務貿易的相關工作,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七)承擔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和技術性貿易壁壘等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的責任,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牽頭開展對外貿易調查、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企業在國外對我州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工作,負責世界貿易組織涉及我州有關工作。
(八)貫徹落實國家、省應對經濟全球化、區域經濟合作的對策措施。加強與自由貿易區、一帶一路沿線地區、港澳台地區的商貿合作。推進貿易和投資便利化。
(九)指導全州外商投資促進和管理工作。統計分析全州外商投資情況,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指導協調州內各經濟技術開發區的有關工作。
(十)統籌指導全州投資促進工作,負責全州經濟合作活動和會展組織、協調和服務工作。負責全州經濟合作項目策劃、收集、分析、包裝、發布、推介、項目簽約和重大項目的促進和落實。負責協同開展東西部合作等國內區域經濟交流與合作工作。負責全州開放合作、投資促進工作和全州投資環境推介工作,促進國內外經濟機構、組織和個人在我州投資興業。負責多元化、多渠道收集有關信息,開展投資信息諮詢服務等。負責統計分析全州經濟合作相關情況。
(十一)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和出境就業等,承擔境外投資管理的責任。牽頭負責外派勞務和赴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維護工作。組織管理多雙邊對我州的無償援助和贈款(不含財政合作項目下外國政府及國際金融組織對我州贈款)等發展合作業務。
(十二)管理我州赴境外舉辦的各種商品交易和經貿推介活動,指導監督管理以阿壩州名義在境內舉辦的各種商貿交易會、展覽會、展銷會等活動。推動全州博覽發展促進工作,承擔州委、州政府交辦的會展活動。
(十三)完成州委和州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責分工

與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相關職責的分工。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同州商務經濟合作局等部門擬定上報《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和《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的調整意見。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按規定許可權負責對外商投資項目進行核准、備案。州商務經濟合作局按規定許可權負責對涉及國家規定實施準入特別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資企業審批,按規定許可權負責對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備案。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和州商務經濟合作局按照各自職責,分別配合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經濟合作局開展外國投資者併購省內企業安全審查的相關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綜合協調、政務督辦、機構編制、政工人事、黨風廉政建設、宣傳培訓、文電處理、政務公開、績效考核、機要檔案、安全保密、維穩信訪等本單位日常政務和行政事務。負責草擬綜合性重要文稿。組織重大課題調研。負責商務系統信息化建設,承擔本單位電子政務、網站及辦公自動化管理工作,負責單位退休幹部管理工作。
(二)商貿流通服務科
承擔服務業發展工作中組織實施的協調工作。擬訂商貿流通服務業(含電子商務)、第三方物流發展相關發展戰略、行業規劃、政策措施和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管理各類商貿交易會、展覽會和展銷會等活動。指導流通領域節能降耗和再生資源回收工作。負責商業特許經營相關工作。按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承擔商貿服務業(餐飲、住宿和居民服務)等服務行業管理。承擔州服務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州電子商務發展推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三)市場建設運行科
建設完善涉及國內貿易市場規劃體系,最佳化空間布局和市場結構。擬訂州內貿易、城鄉市場體系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城鎮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規範商業領域投資市場準入程式,推進各類商品市場建設,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按職責負責重要消費品的儲備管理。統籌商務領域消費促進工作。按規定對汽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商務領域安全生產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四)市場秩序法規科
組織起草商務和經濟合作自治法規、規範性檔案草案,審核有關規範性檔案。組織實施商務和經濟合作系統法制宣傳、依法行政。承辦本部門行政訴訟、行政複議、組織聽證及行政賠償等事務。建設完善涉及國內貿易市場監管體系,規範市場交易行為,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承擔組織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相關工作,擬訂規範市場運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履行市場綜合治理和監管職責。負責商貿領域行政執法工作,完善市場秩序舉報投訴服務網路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推進商務誠信建設,規範零售企業促銷行為,參與組織打擊商業欺詐工作。按規定承擔藥品流通相關管理工作。對內資直銷進行監督管理。
(五)投資合作科
組織擬訂全州經濟合作、會展業發展有關自治法規、規章、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全州經濟合作項目策劃、分析、包裝、推介和國內州外項目簽約、重大項目的跟蹤促進,建立全州經濟合作項目庫。負責全州重大經濟合作活動和會展的組織、協調、服務工作和全州投資環境推介工作。負責全州開放合作和投資促進工作,牽頭落實重大引進項目激勵機制、項目投資優惠政策,促進國內外經濟機構、組織和個人在我州投資興業。負責國內州外項目統計、分析、督查督辦和投資促進目標管理考核工作。協同開展東西部合作等國內區域經濟交流與合作工作。負責多元化、多渠道收集有關信息,開展投資信息諮詢服務等。牽頭協調外來投資企業投訴處理工作。承擔州招商引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六)外資促進管理科
承擔全州外商投資促進和管理服務工作。會同擬定外商投資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依法監督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法律法規規劃、契約章程,指導外商投資企業備案、外資併購和增資工作,協助開展外商投資安全審查。規範對外招商引資活動,協調組織跨區域大型投資促進和外資政策宣傳,建立和完善多層次的投資促進工作網路體系。承擔與境外投資促進機構及商會、協會的聯繫與交流。擬訂並執行對外經濟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設計諮詢等對外經濟合作業務,指導對外承包工程項目帶動成套設備出口。貫徹國家、省公民出境就業管理政策,承擔外派勞務和赴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維護工作。承擔外商投資統計、聯合聯報和國外投資項目的督查督辦工作。
(七)對外貿易科
擬訂全州進出口貿易發展戰略,研究提出加快外貿發展的辦法措施並組織實施。編制進出口商品中長期發展規劃和一般貨物進出口年度計畫,承擔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的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大宗商品的進出口。規範我州進出口經營秩序,指導協調外貿信用體系建設和標準化建設。 建立完善產業安全預警機制,開展產業競爭力調查、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牽頭組織開展國內涉外貿易促進活動,指導赴境外各種經貿交易會、展覽會、洽談會等貿易促進活動。負責企業外貿經營權及其進出口商品經營範圍的備案登記工作。負責加工貿易指導、管理和服務。促進貿易便利化,指導協調對外貿易運輸業務。負責全州技術進出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管理技術進出口工作。
(八)對外聯絡科
協助開展投資促進工作。負責我局承辦的經濟合作活動和國家、省級重大展會的聯絡、協調和服務工作。負責外經、外貿、投資促進和內貿流通的對外業務聯繫、綜合協調服務及與省相關部門的聯絡協調工作。負責收集整理報告投資促進信息,及時準確向投資企業提供我州有關信息。負責駐外(川)辦事機構和商協會的聯絡工作。負責來州投資和經貿客商在州外內地的接洽、諮詢、聯絡服務工作。
(九)行政審批科
牽頭協調推進本部門放管服改革,承擔審批服務便民化有關工作。負責指導、監督本系統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以及本系統中介機構承擔的行政審批相關業務工作。集中承擔州本級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審批工作,組織協調相關事項的勘查、論證、審核等工作。承擔本部門行政權力事項的清理和納入電子政務大廳平台工作,推進行政權力依法規範公開運行。
(十)財務科
研究提出促進商務和經濟合作的財稅、金融等政策建議。監督管理各項商務和經濟合作發展專項資金。負責本單位財務、資產管理、基本建設、部門預決算和相關財政資金的績效評估工作,組織內部審計。負責編報、監督和管理全州各項國內外貿易、利用外資和國際經濟合作業務資金、專項資金、經費預算等工作。

行政編制

州商務經濟合作局行政編制2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正科級領導職數10名,副科級領導職數5名。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5名。

現任領導

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商務和經濟合作局局長:羅爾伍

其他附則

本規定由中共阿壩州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阿壩州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18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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