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蘇地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阿克蘇地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是阿克蘇地區行署組成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阿克蘇地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 開辦:新疆阿克蘇地區行政公署
  • 主辦:新疆阿克蘇地區行署辦公室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經濟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提出地區新型工業化、信息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協調解決工業化和信息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推進國防科技工業和軍民結合產業發展。
(二)制定地區經濟和信息化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制定地區產業政策措施,指導地區產業合理布局、結構調整,促進一、二、三產業協調發展;制定工業和信息產業最佳化布局、結構調整等政策措施,組織協調重點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的制定與實施。
(三)監測分析地區國民經濟運行態勢,調節國民經濟日常運行;制定經濟運行調控目標、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 組織協調解決地區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地區能源保障和重要物資供需平衡有關工作;負責交通運輸綜合協調、經濟運行應急管理、產業安全等有關工作。
(四)負責地區各行業信息化領域的管理,組織擬定行業專項規劃、計畫、技術規範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管理,擬定行業規劃和政策措施;制定電力、石油化工、牆改及散裝水泥、冶金、民爆、輕工產品及有色金屬的行業管理規劃;規範牆改及散裝水泥的執法程式;負責地區有關園區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地區煤電煤化工產業發展工作。
(五)負責地區工業、信息產業及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改造、投資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地區技術改造、投資的有關政策措施;研究和規劃技術改造項目投資方向和布局,引導企業、金融機構及社會資金的投向;負責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審核上報、核准、備案工作;負責重點技術改造項目招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
(六)組織制定地區經濟和信息化領域技術進步及自主創新的政策措施,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相結合,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制定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信息產業等政策措施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推動新興產業發展;負責實施地區重大產業技術開發項目;組織實施地區新產品開發、新技術推廣及鑑定、獎勵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振興裝備製造業工作,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七)推進地區經濟和信息化領域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負責對地區各類經濟成份企業的巨觀指導和服務,組織推進大企業大集團戰略的實施;制定促進地區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國有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指導中小企業改革與發展,推動建立完善服務體系及信用擔保體系,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負責地區經濟和信息化領域人員的培訓,會同有關部門實施企業智力引進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地區減輕企業負擔工作。
(八)負責地區工業節能減排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工作,制定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推進地區有關循環經濟發展;組織協調地區有關清潔生產和節能環保產業發展工作;負責地區工業節能執法工作。
(九)負責地區國防科技工業的管理與協調;負責制定地區軍民兩用技術雙向轉移、軍民通用標準體系建設等軍民結合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地區民爆行業管理;對地區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依法實施許可和監督管理。
(十)組織擬定地區電力行業規劃、措施,認真執行行業技術規範標準;負責許可權範圍內的電力行政執法、監督和行政許可;參與電力體制改革工作;負責制定年度電力行業運行調控目標;組織協調解決電力生產、運營和供應中的重大問題;負責保障重點用電,指導電力調度工作。
(十一)統籌推進地區信息化工作;指導、協調地區經濟社會各領域信息技術的推廣套用工作;組織協調地區重點信息化工程;推進跨行業、跨部門面向社會服務的互聯互通及重要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和共享,協調通信業有關工作;對地區信息服務市場進行監督管理;推進信息化知識、技能的普及教育。
(十二)組織指導地區電子信息產業的發展;組織推進地區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軟體業、信息服務業的研發、生產;指導地區電子信息產業基地建設及結構調整工作;組織協調地區電子信息產業重大專項實施;對地區電子信息產品市場進行監督管理。
(十三)負責歸口管理、指導、協調地區電子政務建設和套用工作;負責指導、協調、管理地區有關網路與信息安全工作。
(十四)組織指導地區經濟和信息化領域對外經濟技術合作、交流及招商引資工作;指導有關行業協會、學會、研究會的工作。
(十五)承辦地區行署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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