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工程

防洪工程

防洪工程(flood control works),為控制、防禦洪水以減免洪災損失所修建的工程。主要有堤、河道整治工程、分洪工程和水庫等。按功能和興建目的可分為擋、泄(排)和蓄(滯)幾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防洪工程
  • 外文名:flood control works
  • 功能:控制、防禦洪水以減免洪災損失
  • 內容:堤、河道整治工程
  • 功能:擋、泄(排)和蓄(滯)幾類
擋水,泄洪,攔蓄(滯),建設特點,建設成就,防洪工程建設,防洪工程作用,

擋水

主要是運用工程措施"擋"住洪水對保護對象的侵襲。如用河堤、湖堤防禦河、湖的洪水泛濫;用海堤和擋潮閘防禦海潮;用圍堤保護低洼地區不受洪水侵襲等。利用具有功能的防洪工程,是最古老和最常用的措施。用擋的辦法防禦洪水,將改變洪水自然宣洩和調蓄的條件,一般將抬高天然洪水位。有些河、湖洪水位變幅較大,且由於泥沙淤積等自然演變和人類開發利用洪泛區等活動的影響,洪水位還有不斷增高的趨勢;一般堤線都較長、築堤材料和地基選擇餘地較小、結構不能太複雜,堤身不宜太高。因此,用擋的辦法防禦洪水在技術經濟上受到一定限制。
防洪工程

泄洪

主要是增加能力。常用的措施有修築河堤、整治河道(如擴大河槽、裁彎取直)、開闢分洪道等,是平原地區河道較為廣泛採用的措施。①擴大河槽、河道裁彎取直都能降低洪水位,增大本河段的泄洪能力;河道裁彎取直還可以縮短航程,有的還能緩解彎頂淘刷和崩岸對堤防的威脅。但這些措施將增加其下遊河段的洪水流量、加大防洪負擔。②修築河堤也有增大河道泄量的功能,將原來漫溢出去的洪水控制在堤防限制的河槽內。這一方面減少了河段的調蓄容量,另一方面抬高了洪水位,增大了水深,從而加大河道的流速和下泄流量。加高原有堤也能增大泄洪能力,但不適當的加高堤防,將增加堤防本身的風險度,增加下游防洪負擔。③開闢分洪道,分洪入其他河流、湖泊、窪地、海洋都能降低其下遊河段的水位、洪水流量,減輕防洪負擔。如分洪道繞過狹窄河段後又回歸原河道,可降低狹窄河段的水位、洪水流量,減輕防洪負擔,但這些措施都可能改變沿途或承泄區的環境,規劃時要綜合考慮,以免帶來新的問題。

攔蓄(滯)

主要作用是攔蓄(滯)調節洪水,削減洪峰,減輕下游防洪負擔。如利用水庫、分洪區(含改造利用湖、窪、淀等)工程等。水庫除可起防洪作用外,還能蓄水調節徑流,利用水資源,發揮綜合效益,成為近代河流開發中普遍採取的措施。但修水庫投資大,還要淹沒大量土地,遷移人口,有些地方還淹沒礦藏,帶來損失。開闢分洪區,分蓄(滯)河道超額洪水,一般都是利用人口較少的地區,也是很多河流防洪系統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山區實施水土保持措施,可起蓄水保土作用,遇一般暴雨,對攔減當地的洪水有一定效果。
一條河流或一個地區的防洪任務,通常由多種措施相結合構成的工程系統來承擔。工程的布局是根據自然地理條件,洪水、泥沙特性,社會經濟,洪災情況,本著除害與興利相結合,局部與整體統籌兼顧,蓄泄兼籌,綜合治理等原則,統一規劃。一般是在上中游乾支流山谷區修建水庫攔蓄洪水,調節徑流;山丘地區廣泛開展水土保持,蓄水保土,發展農林牧業,改善生態環境;在中下游平原地區,修築堤防,整治河道,治理河口,並因地制宜修建分蓄(滯)洪工程,以達到減免洪災的目的。

建設特點

與其他工程建設相比,防洪工程建設具有如下特點:
(1)防洪工程建設涉及面較廣,具有系統性和社會性。如一條防洪圩堤的建設,不僅是某個地方的事,而是涉及鄰近幾個鄉鎮甚至數縣的事。對於大江大河的防洪工程建設,通常要由省 ( 區、州)際之間協作完成。因此,防洪工程建設既是系統性工程,又是社會性工程。
(2)防洪工程的效益主要不是直接創造社會財富,而是在防洪減災的過程中產生效益,也就是以減少洪災機會、降低洪災程度、減少洪災損失或改變洪災損失的負擔方式以及安定民生為效益。
(3)由於洪災損失受洪水隨機性的影響,導致防洪減災效益具有不確定性。洪水出現的特點,雖有統計方面的規律,但年際變化大,洪水造成的損失年際變化更大。一般年份不發生洪災或災害很小,一旦出現大洪水,損失就很大。
(4)防洪工程在安定社會和保障人民生活等方面的效益,是難以用貨幣來衡量的。綜上所述,防洪工程建設具有社會性,工程建成後難以產生直接的經濟效益,但具有明顯的社會效益,而這種社會效益難以用貨幣的方式全面地衡量或核算。防洪工程這種效益機制的特點,決定了其難以引進風險投資機制。其建設資金的投入機制、建設管理和運行過程的責任機制也具有特殊性。

建設成就

防洪工程建設

新中國成立以來進行了一系列大規模的防洪工程建設,防洪事業成績巨大,防洪減災效益顯著。目前各主要江河基本上形成了以水庫、堤防、蓄滯洪區或分洪河道為主體的攔、排、滯、分相結合的防洪工程體系,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 整修加固堤防。全國已建江河堤防總長27萬公里 ,保護耕地近3 960萬公頃,保護人口4.66億人。
(2) 修建了大量的水庫工程。已修建大、中、小型水庫85 120座,總庫容近5 184億立方米(防洪庫容約占總庫容的1/4),其中大型水庫420座,總庫容3 842億立方米,這些水庫在防洪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據2001年《中國水利年鑑》統計) 。
(3) 疏浚整治河道及開闢排洪入海出路。如海河流域擴建、開闢子牙新河、滏陽新河、獨流減河、永定新河、漳衛新河等,開挖疏浚了各河分流入海的河道,改變了各河流的洪水匯集於天津入海的局面;淮河流域擴大了入江水道(淮河入江水道整治工程),開挖了蘇北灌溉總渠和淮沭新河等,增大了排水入海的能力。
(4) 建設分蓄洪工程。至1995年底,在主要江河上開闢了行、分、蓄洪區86處,可分蓄洪量1 200多億立方米 。此外,已建成機電排灌容量3 924萬千瓦,全國易澇面積有 2 440萬公頃, 已治理約2 010萬公頃;大力開展了水土保持工作,全國水土流失面積為163萬平方公里,已治理66.9萬平方公里。

防洪工程作用

上述防洪工程在新中國成立後發生的幾次大洪水的防洪中發揮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舉例如下:
(1)在1954年的長江大洪水中,荊江分洪區 (1952年興建) 對確保荊江大堤的安全起到了決定性的作用,減免了大量的人員傷亡和經濟財產損失。
(2)黃河大堤和東平湖分洪區在1958年黃河大洪水中發揮了重大作用。
(3)在1963年海河流域大洪水中,之前興建的10多座大、中型水庫配合白洋淀等一批蓄洪區聯合運用,對保護天津市和津浦鐵路的安全起到了關鍵作用。
(4)在1954年和1991年的淮河流域大洪水中,其上中游修建的水庫和分蓄洪區發揮了重要作用。
(5)在黃河流域,由於大規模的堤防和分蓄洪區建設,新中國成立以來黃河從未發生過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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