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非金融機構合格投資人債券交易有關事項的公告

《關於非金融機構合格投資人債券交易有關事項的公告》由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於2014年發布實施,旨在加快推進多層次債券市場建設,規範非金融機構合格投資人交易平台債券交易行為,促進銀行間市場健康有序發展。

文號,公告內容,

文號

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公告 [2014]14號

公告內容

為加快推進多層次債券市場建設,規範非金融機構合格投資人交易平台債券交易行為,促進銀行間市場健康有序發展,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金融市場司《關於非金融機構合格投資人進入銀行間債券市場有關事項的通知》(銀市場[2014]35號,簡稱《通知》),經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第二屆債券市場專業委員會第九次會議和第四屆常務理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報中國人民銀行備案同意,現就債券交易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符合《通知》標準的非金融機構合格投資人應按照《非金融機構合格投資人交易平台債券交易業務指引(試行)》(見附屬檔案1)要求參與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交易業務,保證備案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依法合規、誠信自律開展交易。
二、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主承銷商(簡稱“主承銷商”)和銀行間債券市場做市商應在開展報價業務前向交易商協會書面報備,並按《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主承銷商報價指引(試行)》(見附屬檔案2)要求持續開展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報價,豐富報價券種,不斷增強報價能力,提高市場流動性。主承銷商報備工作應於本公告發布之日起6個月內完成。
三、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和北京金融資產交易所有限公司應共同做好技術支持,保障系統安全,提升市場服務水平。
附屬檔案:1.非金融機構合格投資人交易平台債券交易業務指引(試行)
2.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主承銷商報價指引(試行)
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
2014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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