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供應鏈創新與套用試點的通知

關於開展供應鏈創新與套用試點的通知

《關於開展供應鏈創新與套用試點的通知》是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積極推進供應鏈創新與套用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7〕84號)要求,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生態環境部、農業農村部、人民銀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中國物流與採購聯合會決定開展供應鏈創新與套用試點就有關事項印發的通知。由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生態環境部、農業農村部、人民銀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物流與採購聯合會於2018年4月10日印發並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開展供應鏈創新與套用試點的通知
  • 發布機構:商務部等8部門
  • 發布日期:2018年4月10日
  • 實施日期:2018年4月10日
政策全文,內容解讀,

政策全文

商務部等8部門關於開展供應鏈創新與套用試點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工業和信息化、環境保護、農業、質量技術監督(市場監管)部門,中國人民銀行各分行、營業管理部、各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各銀監局,中國物流與採購聯合會各分支機構: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積極推進供應鏈創新與套用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7〕84號)要求,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生態環境部、農業農村部、人民銀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中國物流與採購聯合會決定開展供應鏈創新與套用試點。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落實國務院關於推進供應鏈創新與套用的決策部署,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完善產業供應鏈體系,高效整合各類資源和要素,提高企業、產業和區域間的協同發展能力,適應引領消費升級,激發實體經濟活力,在現代供應鏈領域培育新增長點、形成新動能,助力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
(二)總體思路。
試點包括城市試點和企業試點,試點實施期為2年。試點城市的主要任務是出台支持供應鏈創新發展的政策措施,最佳化公共服務,營造良好環境,推動完善產業供應鏈體系,並探索跨部門、跨區域的供應鏈治理新模式。試點企業的主要任務是套用現代信息技術,創新供應鏈技術和模式,構建和最佳化產業協同平台,提升產業集成和協同水平,帶動上下游企業形成完整高效、節能環保的產業供應鏈,推動企業降本增效、綠色發展和產業轉型升級。
通過城市試點和企業試點,在若干關係國計民生、消費升級和戰略新興的重點產業,推動形成創新引領、協同發展、產融結合、供需匹配、優質高效、綠色低碳、全球布局的產業供應鏈體系,促進發展實體經濟,助力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築牢現代化經濟體系的堅實基礎。
(三)試點目標。
通過試點,打造“五個一批”,即創新一批適合我國國情的供應鏈技術和模式,構建一批整合能力強、協同效率高的供應鏈平台,培育一批行業帶動能力強的供應鏈領先企業,形成一批供應鏈體系完整、國際競爭力強的產業集群,總結一批可複製推廣的供應鏈創新發展和政府治理實踐經驗。
通過試點,現代供應鏈成為培育新增長點、形成新動能的重要領域,成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抓手,成為“一帶一路”建設和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的重要載體。
二、試點城市重點任務
(一)推動完善重點產業供應鏈體系。
一是建立健全農業供應鏈。結合本地特色農業,優先選擇糧食、果蔬、茶葉、藥材、乳製品、蛋品、肉品、水產品、酒等重要產品,立足區域特色優勢,充分發揮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示範引領作用,推動供應鏈資源集聚和共享,打造聯結農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農產品加工流通企業和最終消費者的緊密型農產品供應鏈,構建完善全產業鏈各環節相互銜接配套的綠色可追溯農業供應鏈體系。
二是積極發展工業供應鏈。結合本地主導產業,優先選擇鋼鐵、煤炭、水泥、玻璃等相關產業,推動企業打造供需對接、資源整合的供應鏈協同平台,提高產業協同效率,推動降成本、去庫存和去產能,助力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在與消費升級密切相關的產業中,優先選擇家電、汽車、電子、紡織等,推動企業構建對接個性化需求和柔性化生產的智慧型製造供應鏈協同平台,提高產品和服務質量,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
針對必須搶占制高點的戰略新興產業,充分調動各方資源,打造合作緊密、分工明確、集成聯動的政產學研一體化的供應鏈創新網路,推進大型飛機、機器人、發動機、積體電路等關鍵技術攻關和產業發展。
三是創新發展流通供應鏈。推動企業與供應商、生產商實現系統對接,構建流通與生產深度融合的供應鏈協同平台,實現供應鏈需求、庫存和物流實時共享可視。
推動企業建設運營規範的商品現貨交易平台,提供供應鏈增值服務,提高資源配置效率。促進傳統實體商品交易市場轉型升級,打造線上線下融合的供應鏈交易平台,促進市場與產業融合發展。
鼓勵傳統流通企業向供應鏈服務企業轉型,建設供應鏈綜合服務平台,提供研發、設計、採購、生產、物流和分銷等一體化供應鏈服務,提高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
推進城市居民生活供應鏈體系建設,發展集信息推送、消費互動、物流配送等功能為一體的社區商業,滿足社區居民升級消費需求,提高居民生活智慧型化和便利化水平。
(二)規範發展供應鏈金融服務實體經濟。
推動供應鏈核心企業與商業銀行、相關企業等開展合作,創新供應鏈金融服務模式,發揮上海票據交易所、中征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台和動產融資統一登記公示系統等金融基礎設施作用,在有效防範風險的基礎上,積極穩妥開展供應鏈金融業務,為資金進入實體經濟提供安全通道,為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提供成本相對較低、高效快捷的金融服務。
推動政府、銀行與核心企業加強系統互聯互通和數據共享,加強供應鏈金融監管,打擊融資性貿易、惡意重複抵質押、惡意轉讓質物等違法行為,建立失信企業懲戒機制,推動供應鏈金融市場規範運行,確保資金流向實體經濟。
(三)融入全球供應鏈打造“走出去”戰略升級版。
推動本地優勢產業對接並融入全球供應鏈體系,開展更大範圍、更高水平、更深層次的國際合作,向全球價值鏈中高端躍升,打造更具全球競爭力的產業集群。
支持和鼓勵企業積極開展對外貿易與投資合作,加強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互聯互通,設立境外研發中心、分銷服務網路、物流配送中心、海外倉等,提高全球範圍內供應鏈協同和配置資源的能力,促進重要資源能源、重要農產品、關鍵零部件來源的多元化和目標市場的多樣化。
(四)發展全過程全環節的綠色供應鏈體系。
推動深化政府綠色採購,行政機關和使用財政資金的其他組織應當優先採購和使用節能、節水、節材等環保產品、設備和設施,並建立相應的考核體系。研究制定重點產業企業綠色供應鏈構建指南,建立健全環保信用評價、信息強制性披露等制度,依法依規公開供應鏈全環節的環境違法信息。
支持環境保護技術裝備、資源綜合利用和環境服務等環境保護產業的發展。加大對綠色產品、綠色包裝的宣傳力度,鼓勵開展“快遞業+回收業”定向合作,引導崇尚自然、追求健康的消費理念,培育綠色消費市場。
(五)構建優質高效的供應鏈質量促進體系。
加強供應鏈質量標準體系建設,推廣《服務質量信息公開規範》和《服務質量評價工作通用指南》,建立供應鏈服務質量信息清單制度。加強全鏈條質量監管,開發適應供應鏈管理需求的質量管理工具,引入第三方質量治理機制,探索建立供應鏈服務質量監測體系並實施有針對性的質量改進。
引導企業樹立質量第一的意識,提高服務質量,創新服務模式,最佳化服務流程,為客戶提供安全、誠信、優質、高效的服務。鼓勵企業加強供應鏈品牌建設,創建一批高價值供應鏈品牌。
(六)探索供應鏈政府公共服務和治理新模式。
以完善政策、最佳化服務、加強監管為重點,改革相關體制機制,出台相關支持政策措施,宣傳推廣供應鏈思維、理念和技術,營造供應鏈創新與套用的良好環境。積極打造供應鏈公共服務平台,研究設立供應鏈創新產業投資基金,建設供應鏈科技創新中心,支持供應鏈前沿技術、基礎軟體、先進模式等的研究與推廣。加強供應鏈標準體系、信用體系和人才體系等支撐建設。
三、試點企業重點任務
試點企業應圍繞試點目標,發揮龍頭帶動作用,加強與供應鏈上下游企業的協同和整合,著力完善產業供應鏈體系,促進產業降本增效、節能環保、綠色發展和創新轉型。
(一)提高供應鏈管理和協同水平。
普及供應鏈思維,完善供應鏈管理制度,加強企業信息化升級,加強標準化建設,培養供應鏈專業人才,提高與上下游企業協同能力,形成分工協作的網路體系,積極“走出去”開展對外貿易投資合作,構建全球供應鏈,提升全球資源配置效率。
(二)加強供應鏈技術和模式創新。
積極與高校、研究機構等開展合作,建設供應鏈研究中心或實驗室,開展供應鏈技術創新和軟硬體研發,推廣套用供應鏈新技術、新模式,促進整個產業供應鏈數位化、智慧型化和國際化。
(三)建設和完善各類供應鏈平台。
以平台為重要載體完善供應鏈體系,加強與上下游企業實現系統和數據對接,充分發揮供應鏈平台的資源集聚、供需對接和信息服務等功能,構建跨界融合的產業供應鏈生態。
(四)規範開展供應鏈金融業務。
有條件的企業可加強與商業銀行、平台企業等合作,創新供應鏈金融業務模式,最佳化供應鏈資金流,積極穩妥、依法依規開展供應鏈金融業務。
(五)積極倡導供應鏈全程綠色化。
以全過程、全鏈條、全環節的綠色發展為導向,優先採購和使用節能、節水、節材等環保產品、設備和設施,促進形成科技含量高、資源消耗低、環境污染少的產業供應鏈。
四、組織實施程式
(一)積極組織申報。
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會同工業和信息化、環境保護、農業主管部門、人民銀行、質量技術監督(市場監管)部門和原銀監會派出機構,建立試點工作協調機制,共同組織本地各城市和企業申報,並將《供應鏈創新與套用城市試點方案》(附屬檔案1)、《供應鏈創新與套用試點企業申報表》(附屬檔案2)以及《申報供應鏈創新與套用試點單位匯總表》(附屬檔案3)(含電子版)一式八份報商務部(市場建設司)。申報截止日期為2018年5月31日。
申報城市應擁有較好的產業基礎,重點產業集群在全國具有較強的影響和帶動能力,擁有比較完善的產業配套體系;具有較好的供應鏈發展軟硬基礎設施,現代信息技術套用規模較大。自由貿易試驗區可獨立申報。
申報企業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較高的供應鏈管理能力,較完善的供應鏈管理制度,較強的供應鏈人才力量,建有業內較大影響的供應鏈平台,對行業發展具有重要影響和示範帶動作用。中央企業可由國務院相關部門推薦申報,也可直接向商務部申報。
(二)編制試點方案。
申報試點的城市應編制《供應鏈創新與套用城市試點方案》。實施方案要依託本市優勢和特色產業,聚焦一項或多項試點任務,科學謀劃供應鏈推動產業發展的總體思路、目標任務、試點內容和保障措施。
申報試點的企業應按要求填寫《供應鏈創新與套用試點企業申報表》。申報企業要圍繞試點目標和任務,提出加強供應鏈協同和整合、完善產業供應鏈體系的目標和舉措。
(三)確定試點城市和試點企業。
商務部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生態環境部、農業農村部、人民銀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中國物流與採購聯合會共同組織專家對申報材料進行評審,通過競爭性擇優確定試點城市和試點企業。
(四)試點實施並及時報送進展情況。
各試點城市和試點企業應每季度上報試點情況。試點取得的重大進展,或遇到的重大問題和困難,應及時報告。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將有關情況統一報商務部。試點企業是中央企業的,由中央企業直接上報商務部。
(五)績效評估和經驗總結。
商務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對試點進行中期和終期評估,對於中期評估表現優秀的城市和企業,研究給予相關激勵政策;根據終期評估結果,對試點效果顯著、績效評估為優的城市授予“全國供應鏈創新與套用示範城市”稱號,對行業引領能力強、績效評估為優的企業授予“全國供應鏈創新與套用示範企業”稱號。同時總結可複製推廣的實踐經驗。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和工作協調。
要加強試點的組織領導,建立相關部門參與的工作協調機制,制定試點方案,明確責任分工,加強統籌協調,確保工作順利推進。各級商務、工業和信息化、環境保護、農業、人民銀行、質量技術監督(市場監管)等部門和原銀監會派出機構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試點的組織實施、監督、評估和總結推廣等工作,及時幫助協調解決試點的困難和問題。
(二)加強業務指導和政策支持。
鼓勵試點城市整合國家、省級預算內投資等各項資金,引導社會資本設立供應鏈創新產業投資基金,支持供應鏈創新和套用項目。試點城市有關部門在安排相關投資時,對於符合條件的供應鏈創新發展項目予以傾斜。
各級商務、工業和信息化、農業、環境保護和質量技術監督(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對流通、工業、農業供應鏈以及供應鏈全程綠色化和供應鏈質量標準等方面的業務指導,研究出台相關財政、稅收、金融、土地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加大對試點的支持力度。
各級人民銀行和原銀監會派出機構要加強對供應鏈金融發展的指導和監督,研究相關支持政策,對內外資企業和機構一視同仁,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優先支持符合條件的試點企業發行公司信用類債券,提高事中事後風險管理水平,推動供應鏈金融健康穩定發展。
各級商務等行業主管部門要指導和支持相關行業組織探索建立供應鏈績效指數評價體系,為各地建立供應鏈公共服務平台提供技術支持,為試點城市和試點企業進行專業指導和業務培訓等。
(三)做好宣傳和總結推廣工作。
各級商務、工業和信息化、環境保護、農業、人民銀行、質量技術監督(市場監管)部門和原銀監會派出機構要及時梳理總結試點中出現的典型案例,在各類媒體進行宣傳報導。試點中形成的先進模式和經驗要及時推廣,擴大試點效果。
六、聯繫方式
附屬檔案:1.《供應鏈創新與套用城市試點方案》編制提綱
2.供應鏈創新與套用試點企業申報表
3.申報供應鏈創新與套用試點單位匯總表
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生態環境部
農業農村部人民銀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物流與採購聯合會
2018年4月10日
附屬檔案1《供應鏈創新與套用城市試點方案》編制提綱
附屬檔案2供應鏈創新與套用試點企業申報表
附屬檔案3申報供應鏈創新與套用試點單位匯總表
(聯繫方式及附屬檔案請點擊參考連結閱讀)

內容解讀

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生態環境部、農業農村部、人民銀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中國物流與採購聯合會等8部門聯合下發《關於開展供應鏈創新與套用試點的通知》,在全國範圍內開展供應鏈創新與套用試點。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現代供應鏈創新發展。黨的十九大提出要在現代供應鏈等領域培育新增長點、形成新動能。國務院辦公廳於去年10月印發了《關於積極推進供應鏈創新與套用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7〕84號),對我國供應鏈創新發展作出全面部署。此次試點是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國辦《意見》的重要舉措,也是完善產業供應鏈體系,激發實體經濟活力,在現代供應鏈領域培育新增長點、形成新動能,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探索。
此次試點包括城市試點和企業試點。城市試點有六大任務,分別是推動完善重點產業供應鏈體系、規範發展供應鏈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融入全球供應鏈打造“走出去”戰略升級版、發展全過程全環節的綠色供應鏈體系、構建優質高效的供應鏈質量促進體系、探索供應鏈政府公共服務和治理新模式。企業試點有五大任務,分別是提高供應鏈管理和協同水平、加強供應鏈技術和模式創新、建設和完善各類供應鏈平台、規範開展供應鏈金融業務、積極倡導供應鏈全程綠色化。
試點實施期為2年。力爭通過試點,打造“五個一批”、強化 “三大作用”。“五個一批”是指創新一批適合我國國情的供應鏈技術和模式;構建一批整合能力強、協同效率高的供應鏈平台;培育一批行業帶動能力強的供應鏈領先企業;形成一批供應鏈體系完整、國際競爭力強的產業集群;總結一批可複製推廣的供應鏈創新發展和政府治理經驗模式。“三大作用”是指通過試點,使現代供應鏈成為培育新增長點、形成新動能的重要領域;成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抓手;成為“一帶一路”建設和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的重要載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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