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調整海域使用金免繳審批許可權的通知是政府機關發布的檔案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調整海域使用金免繳審批許可權的通知
- 屬性:檔案
關於調整海域使用金免繳審批許可權的通知是政府機關發布的檔案通知。
關於調整海域使用金免繳審批許可權的通知是政府機關發布的檔案通知。檔案發布財綜[2013]66號遼寧、河北、天津、山東、江蘇、上海、浙江、福建、廣東、廣西、海南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海洋與漁業廳(局),大連、青島...
、《山東省海域使用管理條例》和財政部、國家海洋局《海域使用金減免管理辦法》(財綜〔2006〕24號)、《關於海域使用金減免管理等有關事項的通知》(財綜〔2008〕71號),以及《關於調整海域使用金免繳審批許可權的通知》(財綜〔2013〕66...
減免養殖用海應繳的海域使用金,由審批項目用海的地方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和同級海洋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批准。第四條 下列項目用海,依法免繳海域使用金:(一)軍事用海。(二)用於政府行政管理目的的公務船舶專用碼頭用海,包括公安邊防、...
2008﹞71號)和《關於調整海域使用金免繳審批許可權的通知》(財綜〔2013〕66號)等中央檔案已對海域使用金減免事項作出了明確規定,按照“凡法律法規和中央檔案已作出明確規定的,一律不再制發檔案”的工作要求,刪除第六條中“海域使用金...
第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依法負責海域使用權審批出讓工作,三沙市由其海洋局負責。行政審批職能已劃轉至行政審批部門的市縣,由行政審批部門負責。第二章 海域使用論證 第四條 單位和個人需要使用海域、擬通過申請審批...
關於調整海域使用金免繳審批許可權的通知 關於印發《海域使用金減免內部審查工作規則》的通知 關於規範減免中央財政海域使用金書面審核意見的通知 關於印發《海域使用金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關於印發《海域評估技術指引》的通知 圍填海管理 ...
無居民海島使用者申請分次繳納無居民海島使用金的申請和批准程式,按照本辦法規定的免繳無居民海島使用金的申請和核准程式執行。第十一條 國務院批准用島的,無居民海島使用金由國務院海洋主管部門負責徵收。省級人民政府批准用島的,無居民...
本省審批許可權以外的項目用海,應當經省人民政府審核後,報國務院審批。省和沿海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審批近岸海域的項目用海,應當遵循切實保護、合理利用、節約利用岸線和近岸海域的原則,符合國家有關海域使用技術規範。第十二條 申請...
海口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的《海口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海口市海域使用管理規定〉的決定》,已由海南省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於2010年7月31日批准,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
(六)海島周邊海域的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按《海島保護法》的規定進行管理。(七)無居民海島因自然或人為原因,面積或形態發生變化的,應按現狀換領無居民海島使用權證書。(八)國家和省級海洋主管部門應當對本級批准用島項目的建築物和...
(三)海域使用權批准檔案或者海域使用權出讓契約;(四)海域使用金繳付憑證,屬於免繳或者減繳海域使用金的,提供免繳或者減繳海域使用金的批准檔案。第十二條(海域使用權轉移登記) 經登記的海域使用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在...
國家海洋局直接受理的海域使用申請經國務院批准後,《海域使用權批准通知書》抄送有關地方海洋行政主管部門。第十三條 《海域使用權批准通知書》應當包括下列內容:(一)批准使用海域的面積、位置、用途和期限;(二)海域使用金徵收額度、...
第二章 海洋功能區劃和海域使用規劃 第三章 海域使用申請和審批 第四章 海域使用權 第五章 臨時使用海域 第六章 海域使用金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八章 附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海域使用管理,維護國家海域所有權和海域使用權...
(二)第(一)項規定以外的海域,使用面積在一萬畝以下的,由海域所在地海洋行政主管部門審核,經同級人民政府討論,市海洋行政主管部門覆核後,報市人民政府批准。(三)使用海域面積在一萬畝以上的,由市海洋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初審意見,經市政府...
無居民海島使用者申請分次繳納無居民海島使用金的申請和批准程式,按照本辦法規定的免繳無居民海島使用金的申請和核准程式執行。第十一條 省政府批准用島的,無居民海島使用金由省海洋主管部門負責具體徵收。第十二條 無居民海島使用金實行...
該《規定》分總則,海域使用論證,用海預審,海域使用權申請與審批,海域使用權的招標、拍賣,海域使用權的出租、抵押,海域使用權的轉讓、變更,臨時用海,法律責任,附則10章66條,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通知內容 市轄縣、區人民政府,...
將各門類自然資源資產的使用條件、開發要求、底價、溢價比例等納入供應方案,利用自然資源資產交易平台等,一併對社會公告、簽訂資產配置契約,相關部門按職責進行監管。進一步完善海砂採礦權和海域使用權“兩權合一”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