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懸掛滑翔員和傘翼滑翔員運動證書的暫行規定

《關於懸掛滑翔員和傘翼滑翔員運動證書的暫行規定》在1992.06.28由國家體育運動委員會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懸掛滑翔員和傘翼滑翔員運動證書的暫行規定
  • 頒布單位:國家體育運動委員會
  • 頒布時間:1992.06.28
  • 實施時間:1992.06.28
一、為了加強對懸掛滑翔和傘翼滑翔運動人員的技術管理,使之參加符合相應級別的飛行,不斷提高技術水平,確保飛行安全,特根據《航空體育運動管理辦法》第十條規定,制定本規定。
二、凡參加懸掛滑翔和傘翼滑翔運動的人,必須持有中國航空運動協會頒發的《懸掛滑翔員和傘翼滑翔員運動證書》,方可參加協會組織的相應技術級別的活動,包托各種比賽、表演、交流等。
三、懸掛滑翔和傘翼滑翔技術標準分為五級:
A級:掠地滑翔
B級:高度滑翔
C級:動力氣流翱翔
D級:熱氣流翱翔
E級:長途飛行。
四、申請懸掛滑翔員和傘翼滑翔員運動證書的人員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一)申請證書技術級別必須從A級開始,然後才能逐級升級。
(二)申請A級技術級別的人員年齡不得低於16周歲;傘翼滑翔運動員年齡不得低於15周歲,申請C級標準以上的人還應經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檢,取得允許飛行的身體合格證明。
(三)申請人必須經過相應級別的訓練,各科理論考核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八十分以上,飛行技術考核(按五分制計算)總評成績四分以上,方可申請。
理論考試和飛行技術考核工作必須由中國航空運動協會聘請的檢查員按照懸掛滑翔員和傘翼滑翔員考試標準和飛行技術考核標準組織實施。
(五)本人根據自己訓練及考核成績,填寫《懸掛滑翔員和傘翼滑翔員運動證書申請報告表》,經檢查員簽字後送至指定的航空運動學校(軍體校)航空俱樂部簽署意見,然後上報中國航空運動協會批准並發給證書。
(六)懸掛滑翔員、傘翼滑翔員必須定期參加考核,考核間隔不得超過兩年(包括升級考核和本級別考核)。
五、申請懸掛滑翔員和傘翼滑翔員運動證書的人需交納以下費用:
(一)向考核單位交納檢查員考核費人民幣30元,其中50%由考核單位上繳中國航空運動協會。
(二)證書工本費及管理費人民幣20元,由考核單位代收並轉交中國航空運動協會。
六、縣掛滑翔員和傘翼滑翔員在任何飛行中都必須佩戴與運動證書中的技術等級相應的特製彩色肩章,並在懸掛滑翔機和滑翔傘上懸掛相應彩色飄帶。色彩規定為:
A級 黃色;B級 橙色;C級 綠色;D級 蘭色;E級 褐色。
七、持證的滑翔員,在飛行中發生嚴重事故徵候、飛行事故或嚴重違犯行為,航空運動學校(軍體校)航空俱樂部應向中國航空運動協會作出報告。中國航空運動協會有權降低其技術等級或吊銷其運動證書。附屬檔案一:懸掛滑翔員、傘翼滑翔員技術考核理論複習提綱附屬檔案二:懸掛滑翔員、傘翼滑翔員飛行技術考核標準
附屬檔案一:懸掛滑翔員、傘翼滑翔員技術考核理論複習提綱
第一階段 掠地滑翔
一、空氣動力學部分
1、下滑時作用在滑翔機或滑翔傘上的力:重力(及其分力)、升力和阻力。
2、升力相對於風、空速和迎角的關係。
3、滑翔機上的三軸,俯角、滾轉、偏轉運動,操縱性和安定性。
4、操縱原理:重心移動原理,基本動作及其修正。
5、空速和地速的關係,逆風起飛和著陸。
6、失速及其危險,失速的辨別,防止失速和從失速中改出的辦法。
7、翼尖渦流的形成,地面效應。
二、飛行氣象學(場地條件)部分
1、風,風產生的原因:從高壓到低壓的流動,對地表不均加熱造成的空氣流動(例如水流、海風等)。
2、風速單位的換算關係:節哩/時或米/秒,識風速表。
3、風向的劃分,風向標、羅盤和經緯儀的使用,逆風、順風和側風的判定。
4、風向風速表的使用,常用指示器和現象、標誌。
5、風力與風速平方成正比,風力的影響與危險性。
風梯度的影響與危險性,修正風梯度的影響。
7、風切變、陣風、渦流、上升氣流存在時的特徵和危險性。
8、渦流:在樹林、建築物、山丘等障礙物後面或背風處形成的機械性渦流和溫度分布不均時形成的熱力性渦流。
9、安全和危險的天氣、安全和危險的場地條件的辨別。
三、滑翔器材及裝備部分
1、懸掛滑翔機和滑翔傘結構及零部件的名稱,使用的材料,有關的術語。
2、懸掛滑翔和滑翔傘設計目的、要求和適航性標準。
3、維護常識:日常定期檢查和保養的步驟,常需調整的零部件的具體維修方法。
4、按個人需要(資格和經驗)選擇滑翔機和滑翔傘。
5、按個人體重選擇懸掛滑翔機和滑翔傘。
6、按個人需要(技術水平和經驗)選擇懸掛滑翔機背帶系統。
7、安全裝備的作用:使用頭盔、保護套、手套、服裝、懸掛滑翔機的機輪的必要性。
四、規則與規定部分
1、國家政府和其它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
2、中國航空運動協會懸掛滑翔委員會運動規則和競賽規則。
3、國際航空聯合會懸掛滑翔委員會的安全訓練大綱。
4、有關地區和場地的環境保護規定。
5、有效的訓練步驟和安全準則。
第二階段 高度滑翔
一、空氣動力學部分
1、複習第一階段理論。
2、影響升力的因素:翼型、翼面積、展弦比、空氣密度、空速和迎角。
3、阻力:廢阻力、誘導阻力及與空速的關係。
4、載荷:重力下滑力,滑翔機在轉彎、拉起、陣風和渦流時的作用力。
5、失速:轉彎中、加速後的失速,二次失速,風和上升氣流梯度,陣風和渦流時的失速。
6、螺旋:急盤旋下降、內側滑、外側滑。
7、速度極線:反應下沉率與飛行速度的關係,最小下沉率和最佳下滑角,有關速度、順風和逆風、翼載荷。
8、風的影響:空速和地速的關係,風偏流和偏航,轉彎中的偏流及其修正。
二、飛行氣象學部分
1、複習第一階段有關理論。
2、天氣:天氣的形成和環流、低壓和高壓。
氣團和風:冷鋒、暖鋒、錮囚鋒的跡象和狀況。
4、局部影響:山谷、障礙物周圍和角落、高山區、海濱地區。
5、海風產生的原因及其影響。
6、山脈(丘陵和高山)的影響:丘陵上升氣流和波狀氣流、梯度、渦流和旋轉渦流的跡象。
7、熱氣流產生的原因、時間和地區,不穩定和渦流(變可改成渦動)的跡象,積雲存在的特徵與原因。
8、風切變的存在與危害。
云:積雲、積雨和轉子云的特徵與危害。
9、天氣報告的種類、來源,天氣解釋方法。
10、天氣評估方法:天氣符號、預報(推斷)。
11、在起飛和著陸時,沿飛行路線風向標(指示物)飛行,安全與危險天氣的辨別。
三、滑翔器材與裝備部分
1、複習第一階段理論。
2、適航性要求:設計最大載荷、動作極限、安定性機動性(操縱性)、失速特性和飛行員體重限制的估算。
3、性能:最小下沉率、最佳下滑角、最大速度和穿越性能。
4、操縱:滾轉、俯仰、偏轉、慢飛和失速、起飛和著陸特性。
5、維護:日常和定期檢查保養的內容與步驟,人和滑翔器協調的調整。
四、規則與規定部分
1、對第一階段內容複習和提高。
2、空中路線的規則。
3、空域和空中活動的規則:管制和非管制空域和機場,按目視飛行規則儀表飛行規則的活動和規則,空中路線規則。
第三階段 動力氣流翱翔
一、空氣動力學部分
1、複習第一、二階段理論。
2、失速:在陣風和渦流中失速,進入梯度上升氣流或在梯度上升氣流中失速。
3、速度極線:在順風和逆風中、上升氣流和下降氣流中的極線特點。
4、風的影響:風偏流和偏航,轉彎中的偏流及其修正,穿越性能。
5、翼尖渦流的影響:在其它滑翔機、飛機、直升機後飛行時的擾動。
二、飛行氣象學部分
1、複習第一、二階段理論。
2、風力:風力與風速的平方成正比,風力的作用與危險性。
3、山脊動力上升氣流的成因:斜坡與斜坡梯度,風向與風速作用。
4、山脊動力上升氣流的分解:水平和垂直方向、梯度、最強區。
5、山脊動力上升氣流的危險條件和區域,旋渦流、強梯度存在。
6、山脊動力上升氣流的安全和最佳條件區域。
7、高山波狀氣流的成因:地形特點,風向與風速作用。
8、高山波狀氣流的標誌:高空風、莢狀雲和渦流雲。
9、高山波狀氣流的危險:渦流的存在、強抬升高高度、需要強的穿越性能,飛入時會感到寒冷和缺氧。
10、熱氣流的成因:大氣不穩性、溫度垂直遞減率、地形、太陽照射與加熱不均勻。
11、熱氣流存在的標誌:氣溫隨高度降低迅速、風向轉變間隙平靜、伴有陣風和積雲。
12、熱氣流存在伴有危險性:陣風和渦流、強抬升和俯仰姿態變化。
13、鋒面上升氣流的形成,對冷鋒的敘述。
14、鋒面上升氣流的成因:氣團、高壓和低壓、環流、不穩定性。
15、鋒面上升氣流的存在標誌:積雲正在漂移、風線、風向轉變、溫度升降。
16、鋒面上升氣流存在時的危險:高空風、風向轉變、強上升氣流和渦流。
17、云:識別積雲、積雨雲、帽子云、渦流雲和層雲。
18、天氣報告:實況、預報、識天氣圖。
19、結合天氣實況、鋒面類型和穩定性,判別雲的類型。
20、結合天氣實況估測風向和風速。
21、綜合上述因素考慮,辨別安全和危險的飛行天氣。
三、滑翔器材和裝備部分
1、複習第一、二階段理論。
2、進入這一階段需要滑翔器具有的性能和操縱性。
3、儀表的使用方法和場合:升降速度表、高度表和空速表。
4、選擇合適的服裝和裝備,利於提高耐力,適應高度和寒冷的環境。
四、規則與規定部分
1、複習第一、二階段理論。
2、最小能見度和離雲底的最小距離。
3、其它空域限制:限制區、危險區和禁區的飛行規則。
4、空中路線規則:總則、山脊翱翔和熱氣流翱翔。
5、山脊翱翔訓練的步驟和安全訓練準則。
第四階段 熱氣流翱翔
一、空氣動力學部分
複習以前各階段主要內容,特別是載荷與速度和渦流的關係,正確的機動飛行速度,安定性、速度極線。
二、飛行氣象學部分
複習以前各階段主要內容,特別是大氣的穩定和不穩定性、溫度直減率、熱氣流產生的時間與地點、最佳熱氣流區、熱氣流的種類、危險性和熱氣流天氣的特徵;高山波狀氣流、渦流和高度飛地的氣象條件,雲的類型、積雲與積雨雲的區分、危險性、機械性渦流、熱力性渦流、動力性渦流等劇烈渦流產生的時間和地點。
三、滑翔器材與裝備部分
複習以前各階段主要內容,特別是結構極限,包括載荷、速度、姿態和特技動作的極限;結構解體的可能性;安定性及俯仰平衡位置。
四、人的因素部分
1、突然遇到氣流和,渦流的心理準備。
2、在緊張、危險時的應急處理方法。
3、在高度和莫測的環境下飛行的信心。
五、規則與規定部分
1、複習以前各階段的主要內容。
2、新的熱氣流翱翔規則。
六、規則與安全部分
1、在梯度風、陣風中和進入熱氣流時防止失速。
2、識別和防止翼尖失速、尾側滑。
3、識別和防止螺旋、急盤旋下降、側滑等不正常飛行姿態,滑翔傘蜷屈、翻轉等危險狀態。
4、降落傘的使用。
5、對雲中飛行出現眩暈的準備和對策。
6、對高空中飛行出現缺氧和寒冷的準備。
第五階段 長途飛行
充分具備以上各階段全部知識,並能制定飛行計畫。
附屬檔案二:懸掛滑翔員、傘翼滑翔員飛行技術考核標準
第一階段 掠地滑翔
一、參加考核的滑翔員應首先完成:
1、最少飛行日4天。 2、最少成功飛行次數20次。
二、飛行前工作考核內容:
1、滑翔器材的正確運輸和維護。
2、滑翔器材的正確組裝、調整、飛行前檢查、拆卸。
3、滑翔器材的地面搬運和停放。
4、正確評估場地和氣象條件,制定飛行計畫。
5、正確選定起飛位置並進行最後檢查,自覺檢查保險鉤、吊帶,查看天氣情況並觀察場地的無障礙區域。
6、掌握起飛動作,熟練進行帶滑翔機(傘)的跑動,失速和停止跑動,能控制好方向,在平地和斜彰上反覆離地、接地。
三、飛行技術
1、起飛時,能平穩地加速並離地,空速適當,方向控制良好。
2、速度控制:用有利速度下滑(即使用最佳滑翔角下滑),無慢飛和失速的趨勢。
3、方向控制:能正確保持航線時動作柔和。
4、小坡度轉彎:進入退出轉彎的動作協調,小角度改變航線。
5、著陸時迎風站立,推桿時機掌握得當,著陸速度控制好。
6、無教練員時能在飛行中保護自己及他人的安全。
第二階段 高度滑翔
一、熟練掌握第一階段的要求,第一階段考核合格,獲得掠地滑翔資格後,方能申請參加此階段考核。
二、參加考核的滑翔員應首先完成此階段飛行:
1、最少飛行日8天。
2、最少成功飛行次數40次。
三、飛行技術
1、熟練並自覺完成起飛前全部工作(包括最後檢查),果斷加速和離地,準確進行速度和方向控制。
2、完成速度控制動作:微調速度,分別使用有利速度(即最佳滑翔角)和經濟速度(即最小下沉率)飛行。
3、完成90°—180°轉彎,從小坡度至中等坡度,要求左右轉彎均衡,動作協調。
4、聯合動作:進行速度控制和轉彎。
5、在安全高度上進行柔和的失速,分別在直線向前飛行和轉彎中進入,辨別並退出。
6、選擇地面參照物完成S形轉彎、三角形航線,並修正風偏流。
7、按照空中飛行路線的規則進行空中避讓。
8、完成著陸航線:目測良好,順風進場飛完第四邊和第五邊,要求控制住風梯度的影響。
9、準確進場和著陸,無失速和半失速狀態,安全降落在半徑25米圓圈內,站立著陸。
10、無教練員時能在飛行中保護自己及他人的安全。
第三階段 熱力氣流翱翔
一、熟練掌握前兩階段的要求,第二階段考核合格,獲得高度滑翔資格後,方能申請參加此階段考核。
二、參加考核的滑翔員應首先完成:
1、最少總飛行次數90次或總飛行時間5小時。
2、在五個不同的場地飛行,每個場地飛行5次,其中3個是內陸場地。
3、在山脊氣流中飛行三次,總飛行時間達到1小時。
三、飛行技術
1、熟練並自覺完成起飛前全部工作(包括最後檢查),熟練掌握在風和陣風中搬運、停放、組裝、調整並進行飛行前檢查。
2、切合實際地制訂飛行計畫。
3、在上升氣流中起飛,良好地把飛行速度和方向、第一轉彎的時機和方向、位置。
4、在上升氣流帶中以最小下沉率,控制速度並進行左右轉彎。
5、在上升氣流帶中修正風偏流,轉彎和調整方向。
6、按空中活動規則要求,保持良好的觀察。
7、準確進場著陸,安全站立著陸在半徑25米的圓圈內。
8、完全能在飛行中保證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四、其它參考技術(不是取得資格的必要條件)
1、在側風中起飛。
2、有扶助時在強風和上升氣流中起飛升空。
3、懸崖和峭壁上起飛(傘翼滑翔不宜)。
4、山頂著陸。
第四階段 熱氣流翱翔
一、熟練掌握前三階段的要求,第三階段考核合格,獲得動力力流翱翔資格後,方能申請參加此階段考核。
二、參加考核的翼翔員首先完成:
1、最少總飛行時間10小時。
2、在熱氣流中飛行三次,總飛行時間達到2小時。
三、飛行技術
1、純熟掌握山坡動力氣流飛行的全部技術。
2、小坡度到中等坡度完成左右360°盤旋。
3、大坡度、最大的仰角完成左右360°盤旋。
4、以最小下沉率速度完成左右360°盤旋,姿態較平。
5、安全高度上完成左右360°盤旋中的失速,辨別並恢復正常。
6、在陣風和渦流中起飛升空。
7、在熱氣流中升空和爬高。
8、在熱氣流中飛行,包括定位、進入熱氣流,在熱氣流中盤旋。
9、根據空中活動規則進行機動飛行。
第五階段 長途飛行
一、熟練掌握前四階段的要求,第四階段考核合格,獲得熱氣流翱翔資格後,方能申請參加此階段考核。
二、參加考核的滑翔員應首先完成:
1、最少總飛行時間20小時。
2、在不同的上升氣流中至少飛行三次,每次飛行距離為懸掛滑翔15公里以上,傘翼滑翔為5公里以上。只在山坡動力流中或沿山坡走向飛行不予承認。
三、飛行技術
充分具備上述各階段的全部飛行技術並在任何情況下純熟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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