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對市科技局給予通令嘉獎的決定

為表彰寧波市科技局在推進智慧財產權戰略實施中作出的積極貢獻和取得的突出成績,寧波市人民政府特決定,給予寧波市科技局通令嘉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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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寧波市人民政府
【發布文號】甬政發〔2009〕112號
【發布日期】2009-12-25
【生效日期】2009-12-25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檔案來源】寧波市
關於對市科技局給予通令嘉獎的決定
(甬政發〔2009〕112號)

檔案全文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近年來,市科技局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認真落實中央和省、市關於自主創新和智慧財產權戰略的工作部署,服務為本,創新爭先,積極推動我市科技事業發展和智慧財產權戰略的實施。特別是在2006年啟動創新型城市建設、2007年啟動國家智慧財產權示範城市創建以來,市科技局把智慧財產權的創造作為技術創新的目標導向,把智慧財產權的申報服務作為科技公共服務的重要內容,把智慧財產權的套用和產業化作為支撐發展、推動轉型升級的重要抓手,把加強智慧財產權的保護作為激發創新積極性和創造性的關鍵環節來抓,把智慧財產權的工作績效納入企業和黨政科技進步目標責任體系來考核,有力推進了我市智慧財產權事業的快速發展。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統計,今年1~11月,我市共獲授權專利13298件,同比增長48.1%,年專利授權量首次突破萬件大關,在15個副省級城市中位居三甲之列。
為表彰市科技局在推進智慧財產權戰略實施中作出的積極貢獻和取得的突出成績,引導全市企業、科研機構、各級政府和政府各部門在重視廠房、土地、能源、原材料、設備硬體投入的同時,更加重視科技、人才、專利、標準、品牌建設的軟體投入;在重視加大科技投入的同時,更重視授權專利的科技產出,形成實施智慧財產權戰略的正確導向,更好地推進國家技術創新工程浙江省試點工作,加快創新型城市建設,推動“寧波製造”向“寧波智造”的轉變,加快現代服務業的發展,市人民政府特決定,給予市科技局通令嘉獎一次。希望全市上下,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結合企業和本地區的實際,全面正確貫徹實施智慧財產權戰略,認真總結經驗,把握技術創新的正確導向,銳意改革創新,為推動我市創新型城市建設和經濟轉型升級作出新的積極貢獻。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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