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實施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的通知

根據國務院常務會議、《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03]49號)和2003年全國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共青團中央、教育部決定從2003年開始共同實施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財政部、人事部給予相關政策、資金支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實施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的通知
  • 文號:國辦發[2003]49號
  • 發布時間:二OO三年六月六日
  • 內容:鼓勵青年知識分子到實踐中去
  • 面向人群: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
通知發布,通知內容,

通知發布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團委、教育廳(教委)、人事廳(局):
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通知內容

一、指導思想
鼓勵青年知識分子到實踐中去、到基層和艱苦地區去,經受磨練,健康成長,是我們黨和政府的一貫方針,在新的形勢下,站在執政興國和人才強國的戰略高度,需要長期堅持和不斷完善並逐步形成制度。實施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引導大學生到西部去、到基層去、到祖國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業;促進西部貧困地區教育、衛生、農技、扶貧等社會事業的發展;拓展大學生就業、創業的渠道;培養造就一大批既有現代科學文化知識、又有基層工作經驗和強烈社會責任感的優秀青年人才;弘揚“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志願精神,推動經濟社會的全面發展。
二、工作內容
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從2003年開始,按照公開招募、自願報名、組織選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每年招募一定數量的普通高等學校(以下簡稱“高校”)應屆畢業生,到西部貧困縣的鄉鎮從事為期1-2年的教育、衛生、農技、扶貧以及青年中心建設和管理等方面的志願服務工作。志願者服務期滿後,鼓勵其紮根基層,或者自主擇業和流動就業。
三、政策支持
參加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的志願者除享受國家規定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優惠政策外,給予以下政策支持:
1.服務期間,中央財政給予必要的生活補貼(含交通補貼和人身意外傷害、住院醫療保險)。
2.服務期間,計算工齡,黨團關係轉至服務單位。本人要求戶口和檔案保留在學校的,按規定保留兩年,在此期間,檔案管理機構對保管其檔案免收服務費用;本人要求將戶口轉回入學前戶籍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按照規定為其辦理落戶手續,人事、教育部門所屬人才交流機構負責辦理相關手續,人事部門所屬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免費提供人事代理服務。服務期滿落實工作單位後,公安機關按有關規定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3.服務期間,可兼職或專職擔任所在鄉鎮團委副書記、學校及其它服務單位的管理職務。
4.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報考研究生給予加分,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具體規定在當年的研究生招生政策中予以明確。
5.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報考黨政機關公務員的,可適當加分,同等條件下,應優先錄用,具體規定由省級公務員考試錄用主管機關在當年招考中予以明確。
6.服務期滿,對志願者作出鑑定,存入本人檔案;考核合格的,頒發證書,作為志願者服務經歷和就業、創業的證明。
7.服務單位應向志願者提供住宿等必要的生活條件;在錄用黨政機關公務員和新增國有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時優先錄用、招聘志願者。
8.服務期為1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國青年志願服務銅獎獎章。服務期為2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國青年志願服務銀獎獎章,表現優秀的授予中國青年志願服務金獎獎章,表現特別優秀的推薦參加中國青年五四獎章、中國十大傑出青年、中國十大傑出青年志願者、國際青少年消除貧困獎等評選。
鼓勵各高校和社會各方面對高校畢業生的工作、生活、學習、就業和創業提供幫助和支持。
四、組織機構
1.共青團中央、教育部聯合成立全國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領導小組和項目管理辦公室,負責這項工作的總體規劃、協調和指導。
2.各省、區、市團委、教育廳(教委)要相應聯合成立省、區、市領導小組和項目管理辦公室,負責本省這項工作的協調組織;服務省項目管理辦公室同時要負責志願者的培訓及協調指導服務縣項目管理辦公室的工作。
3.各高校要加強領導、高校團委和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要聯合成立學校項目管理辦公室,主要負責志願者招募的具體工作。高校畢業生參加這項計畫,可列入學校該年度就業率統計。
4.各服務縣要成立縣領導小組,縣團委、教育局及有關部門要聯合成立縣項目管理辦公室,主要負責協調指導服務單位工作和對志願者進行日常管理。服務單位負責落實工作崗位,提供免費住宿等相關保障,並對志願者的工作進行業務管理。
各級項目管理辦公室設在團組織,具體負責日常工作。
五、工作要求
各級團組織、教育部門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精心組織、狠抓落實。以項目運作的方式紮實推進這項工作。各級財政、人事部門要給予積極支持。
1.加強領導。加強項目領導機構和項目管理機制的建設,明晰職責、相互支持,加強溝通、緊密合作,保障計畫的順利實施。
2.廣泛動員。要唱響“到西部去”的時代強音,以報效祖國、服務人民的崇高理想感召和動員大學畢業生自覺選擇到基層、到艱苦環境中鍛鍊成才,同人民緊密結合、為祖國奉獻青春。
3.按需選拔。要在面向全國公開招募、自願報名的基礎上,根據西部貧困地區的需求,選拔思想過硬、品學兼優、具有較強奉獻精神的畢業生參加這項計畫,尤其要鼓勵西部高校和農業、林業、水利、醫學、師範類專業的畢業生參與,對入學前戶籍所在地在西部地區的畢業生要優先選拔。
4.搞好服務。要為志願者安排好服務崗位,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積極協調有關部門、有關單位,落實相關保障政策,努力為志願者服務期滿後升學、就業以及創業等創造有利條件。
5.嚴格管理。各服務地區、服務單位要切實負起責任,加強對志願者培訓和日常管理,關心大學生志願者的生活和安全,確保這項計畫規範、有序地實施。同時,要加強項目資金管理,嚴格做到專款專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有條件的省、區、市可實施地方性項目,納入全國項目的表彰範圍,志願者享受同等政策待遇。
附屬檔案:全國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領導機構名單(略)
(此件增發各普通高等學校)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