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在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前進行戶口整頓工作的意見

關於在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前進行戶口整頓工作的意見》由國務院辦公廳於2010年5月4日發布。這是為了切實解決突出問題,做好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的基礎性工作,確保人口普查質量,根據《國務院關於開展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的通知》(國發200923號)精神,就戶口整頓工作而提出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在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前進行戶口整頓工作的意見
  • 發布單位:國務院辦公廳
  • 文號:國辦發[2010]30號
  • 意義:提高人口普查效率
檔案發布,檔案內容,

檔案發布

關於在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前進行戶口整頓工作的意見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務院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領導小組、公安部關於在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前進行戶口整頓工作意見的通知
國辦發[2010]3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國務院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領導小組、公安部《關於在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前進行戶口整頓工作的意見》已經國務院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給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國務院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領導小組、公安部關於在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前進行戶口整頓工作的意見
自2000年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以來,我國戶籍管理制度改革逐步深化,戶籍登記管理工作不斷改進和規範。但是,在戶籍管理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突出問題:在一些農村地區,出生人口未登記戶口、死亡人員未註銷戶口以及戶口登記項目不齊全、不準確的現象比較突出;在城鎮地區,居民居住地與常住戶口登記地址不一致、暫住人口不按規定申報登記的情況比較普遍。 意見提出如下:

檔案內容

一、內容和要求
戶口整頓工作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著力查清當前戶口登記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為人口普查提供翔實的戶籍資料。
戶口整頓工作的重點是清理和掌握各地以居(村)民委員會為單位的常住人口、暫住人口、人戶分離人員、在中國內地居留的境外人員、無戶口人員的情況和數據資料。對出生、死亡、遷出、遷入等未及時辦理手續的,要依照規定辦理。對無戶口人員,要經調查甄別後依照規定辦理戶口登記手續或恢復戶口登記;對其中未申報戶口的不符合計畫生育政策的出生人口,要準予登記,不得將登記情況作為行政管理和處罰的依據。對暫住人口和在中國內地居留的境外人員,要掌握其居住地點和基本情況,配合人口普查辦公室進行普查登記。對戶口登記項目內容與居民本人實際情況不符或存在差錯的,要按有關規定及時更正,力爭做到常住人口登記表、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公民身份號碼順序碼登記表、計算機存儲的人口信息和居民本人實際情況相一致。
各地要儘快落實新開發居民小區和新建房屋居住人員戶口管理的歸屬。對居民居住地與常住戶口登記地址不一致的,要區別不同情況及時妥善處理;對一時不能解決的,必須掌握情況,採集、錄入有關信息。監獄服刑人員的戶口整頓工作,由省級公安機關協調省級監獄管理機關組織實施。戶口整頓工作涉及的街巷房屋樓牌、門牌的編制、清理和裝釘工作,由公安機關、民政部門結合工作實際,協同配合組織實施。
二、方法和步驟
戶口整頓工作採取依託人口信息系統和現有資料,入戶清理核對的方法進行。對轄區內的各類人員,要按照戶口登記項目,逐戶逐人逐項核對。對核對出的戶口問題和戶口登記項目差錯,要組織人員深入核實、查證;對查實後的一人多戶口、空掛集體戶口、無戶口、應銷未銷戶口以及登記項目差錯、遺漏現象,要依據有關政策規定和程式予以更正、補錄;對暫住人口和在中國內地居留的境外人員,要核對本人身份證件(證明)和住宿登記等情況,及時進行變更更正、補錄(註銷)。對轄區的各類房屋,包括違章建築,均應全面登記核對,有條件的地區可繪製居民小區實有房屋示意圖,方便入戶核對和普查登記。
戶口整頓工作分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2010年5月。動員部署,建立工作機制並制定工作方案,選調和培訓戶口整頓工作人員,印製相關表格,做好宣傳發動工作。
第二階段,2010年6月至8月中旬。全面開展戶口整頓工作。
第三階段,2010年8月中旬至8月底。各地區在全面檢查驗收後,將居(村)民委員會的現有人口資料報送當地人口普查辦公室,完成戶口整頓工作。
三、組織實施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領導,將戶口整頓工作納入當地人口普查辦公室的重要工作日程。
地方各級人口普查辦公室和公安機關要抽調具有高中以上文化水平、工作認真負責的人員,按照統一部署,認真組織實施。要充分利用各種宣傳形式,做好動員工作。要充分發動和依靠民眾,發揮居(村)民委員會、治安保衛委員會、企事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等組織和機構的作用,爭取廣大民眾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各級人口計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民政、衛生、教育、財政、司法、工商等部門要積極參與,密切協作,共同做好這項工作。
戶口整頓工作所需經費納入人口普查經費預算,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共同負擔,以地方財政為主。中央相關部門經費納入各部門預算。
國務院第六次人口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公安部將加強對各地區、各有關部門戶口整頓工作的督促、檢查、指導,推動工作紮實開展、取得實效。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注意掌握戶口整頓工作進展情況,並及時報告國務院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領導小組和公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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