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嚴明黨的紀律維護黨的團結統一的通知

1989年6月7日,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發出《關於嚴明黨的紀律維護黨的團結統一的通知》。《通知》向各級黨組織和全體共產黨員提出了在徹底平息反革命暴亂、維護安定團結大局的政治鬥爭中,要嚴格遵守政治紀律,堅定地在政治上和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等五條要求。次日,該通知刊登於《人民日報》第1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嚴明黨的紀律維護黨的團結統一的通知
  • 類型:通知檔案
  • 時間:1989年6月7日
  • 發出機構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
  • 刊登:人民日報
最近,在我們偉大祖國的首都發生了一場以推翻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推翻社會主義制度和顛覆人民共和國為目的的反革命暴亂。我人民解放軍戒嚴部隊奉命採取果斷措施,粉碎了極少數人製造的這場暴亂,取得了初步勝利。事實表明,黨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的決策是完全正確的。必須看到,這場政治鬥爭面臨的情況極其複雜,極少數人繼續製造、散布謠言,蠱惑人心,挑撥人民民眾與戒嚴部隊、武警官兵和公安幹警的關係,進行打砸搶燒的破壞活動,局勢依然十分嚴峻。各級黨組織和全體共產黨員,必須充分認識這場鬥爭的艱巨性和複雜性,旗幟鮮明地站在鬥爭的前列,為徹底平息反革命暴亂,維護安定團結的大局,保衛革命、建設和改革的成果作出貢獻。為此,中央紀委要求各級黨組織和全體共產黨員:
一、在這場政治鬥爭中,要嚴格遵守政治紀律,堅定地在政治上和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一致。認真學習、堅決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告全體共產黨員和全國人民書》以及關於平息暴亂、穩定大局的各項指示、號令,不聽信謠言,不傳播謠言,維護黨的團結統一,充分發揮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和共產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組織和團結廣大人民民眾同蓄意製造動亂的極少數人和反革命暴亂分子進行堅決的鬥爭。
二、要帶頭堅守工作崗位,維護正常的生產、工作、生活秩序。黨的組織要加強對黨員的教育和管理,共產黨員要自覺遵守黨的紀律,模範地執行國家的法律法令,同一切破壞生產、破壞工作和社會秩序的違法行為作鬥爭。
三、要大力支持和配合人民解放軍、武警部隊和公安幹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神聖職責,為他們執行任務提供方便,創造條件。
四、要嚴明黨的紀律,嚴厲懲處在反革命暴亂中搞打砸搶燒的共產黨員,對那些策劃、組織和領導暴亂活動的共產黨員,一經查實,一律開除黨籍。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嚴懲。
五、各級紀檢機關和全體紀檢幹部,要在這場尖銳的政治鬥爭中,站穩立場,明辨是非,經受住考驗,充分發揮職能作用,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堅強的黨性原則,堅決維護和嚴肅執行黨的紀律。要認真負責地受理人民民眾的檢舉控告,繼續嚴肅查處黨內違紀案件,清除腐敗分子,純潔黨的組織,用實際行動維護黨的領導,捍衛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
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
一九八九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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