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大荔縣教育系統信息宣傳工作考核辦法的通知

該通知發布於2015年12月3日。檔案號:荔教發(2015)86 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印發大荔縣教育系統信息宣傳工作考核辦法的通知
  • 類型:通知
各中國小、幼稚園、教師進校:
現將重新修訂的《大荔縣教育系統信息宣傳工作考核辦法》予以印發,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2015年12月3日
《大荔縣教育系統信息宣傳工作考核辦法》
為進一步提高大荔教育信息宣傳工作的質量和水平,積極營造有利於教育改革與發展的良好輿論氛圍,根據《大荔縣教育局關於做好2015年教育信息宣傳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全縣教育系統信息宣傳工作實際,在對原《大荔縣教育局教育宣傳工作考核辦法(試行)》修訂的基礎上,特形成本考核辦法。
一、考核對象
1、全縣各高(職)、國中,中心校,直屬公辦幼稚園和教師進修學校。
2、各學校教育宣傳通訊員。
二、考核內容
各校(園)及教師個人發表的教育宣傳信息(文字、圖片、視頻等)和教育教學隨筆、論文。
三、具體要求
1、各校(園)要將教育宣傳列入年度工作計畫,明確工作目標,健全組織領導,做到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
2、各校(園)要確定1名教育信息通訊員,落實教育宣傳工作責任,及時報送教育教學工作亮點、典型經驗等宣傳稿件。通訊員做好教育信息宣傳工作,不能見會議、活動就寫,要帶著“新聞的眼睛”,善於站在全局的高度對會議和活動進行審視,從課程改革、師德建設、素質教育、安全教育等學校日常工作中發現、篩選新聞事實,總結、提煉出工作亮點,采寫提煉成文,不斷提高教育宣傳的質量。
3、稿件報送任務及要求
(1)任務:各校(園)及時向《大荔教育網》報送教育教學工作亮點、典型經驗等稿件每月不少於2篇;向《大荔教育》刊物報送教師論文隨筆等稿件每月不少於1篇;每兩月至少報送師生先進典型信息1條,由局外宣辦匯總審核,根據稿件質量,決定在縣教育局“一微一網一刊”(大荔教育公眾微信、大荔教育網、《大荔教育》期刊)上發布,或向上一級教育宣傳平台推薦。能夠積極主動聯繫《陝西教育》、《渭南教育》、大荔電視台等省、市、縣各級主流媒體,對校(園)教育教學工作亮點和典型經驗等進行及時、深入的宣傳報導。
(2)格式要求:報送《大荔教育網》新聞信息稿件字數不少於300字,標題3號黑體,正文4號宋體,行距固定值30磅,段間距段前、段後均為0行。圖片為寬580像素*高385像素,原則上不允許合成圖片;報送《大荔教育》刊物論文、隨筆等稿件字數不少於1500字,主標題為2號宋體加粗,副標題、正文為4號宋體,行距固定值25磅,主標題下註明學校及作者姓名。
報送的師生先進典型信息,首先需內容真實客觀,主題集中單純、事實典型、材料具體、細節生動、可讀性強。要重點強調“身邊”,表現師生樂於奉獻、敬業創新、品德高尚、見義勇為、誠信互助等品質。切入視角可多元化,儘量選取一個側面為重點組織稿件,不面面俱到,要抓住師生最吸引人、最具口碑的亮點特色和最感人、最溫馨的情節來展示,切忌材料式的堆積、廣告式的擺成績和泛泛而談。其次需圖文並茂。圖片不需作任何處理,在圖片說明中交代清楚人物、時間、地點等要素即可。
四、計分辦法
1、各級媒體:各校(園)報送宣傳信息被《大荔教育網》採用一篇計3分;在《大荔政府網》、大荔電視台等縣級媒體宣傳報導一次計10分;在《渭南教育網》、渭南電視台、《渭南日報》等市級媒體宣傳報導一次計20分;在《陝西教育網》、陝西電視台等省級媒體宣傳報導一次計40分;在國家級媒體宣傳報導一次計80分。上述媒體只包括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官方媒體,同一稿件在多家媒體轉載按最高分計算。
2、刊物發表:教師撰寫的教育教學隨筆論文等,被《大荔教育》等縣級教育刊物採用一篇計4分;被《渭南教育研究》等市級教育刊物採用一篇計12分;被《陝西教育》等省級刊物採用一篇計24分;被《人民教育》等國家級刊物每採用一篇計48分。同一稿件在多家刊物發表按最高分計算。
3、師生先進典型信息:被“一微一網一刊”等縣級教育宣傳平台採用1條計10分;被《大荔政府網》、大荔電視台等縣級媒體採用一條計15分;被《渭南教育網》、渭南電視台、《渭南日報》等市級媒體採用1條30分;被《陝西教育網》、陝西電視台等省級媒體採用一條計60分。上述媒體只包括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官方媒體,同一稿件在多家媒體轉載按最高分計算。
五、核查與統計
1、被《大荔教育網》採用的校(園)宣傳信息由電教中心每季度統計一次,並在《大荔教育網》進行通報;被《大荔教育》刊物採用的稿件由縣教育局外宣辦每季度統計一次並進行年度匯總通報;師生先進典型信息採用情況由局外宣辦匯總並季度通報。
2、各校(園)在《大荔教育網》、《大荔教育》以外的媒體、刊物進行的宣傳和教育教學隨筆論文發表情況,由各校(園)通訊員負責統計,並分季度上報縣教育局外宣辦張海峰處,以便量化賦分。
六、考核及獎勵辦法
1、通訊員考核及獎勵:以通訊員采寫並被《大荔教育網》等各級官方主流宣傳媒體所採用的信息稿件數量為依據,進行量化賦分,評選年度優秀通訊員並進行表彰。
2、校(園)信息宣傳工作考核及獎勵:綜合通訊員量化積分、校(園)在各級官方主流宣傳媒體(《大荔教育網》除外)所進行的宣傳報導量化積分和教師個人在《大荔教育》等各級教育刊物發表的教育教學隨筆論文量化積分,評選年度教育宣傳工作先進單位進行表彰。
七、本辦法由縣教育局外宣辦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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