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北京新機場航空公司基地建設方案有關事項的通知

近日,中國民航局下發了《關於北京新機場航空公司基地建設方案有關事項的通知》。該方案已經國務院同意。通告事項如下:
1.中國航空集團公司(簡稱國航)等星空聯盟成員保留在首都機場運營,中國東方航空集團公司(簡稱東航)、中國南方航空集團公司(簡稱南航)等天合聯盟成員整體搬遷至北京新機場運營。
2.東航、南航作為北京新機場主基地航空公司,分別按照承擔北京新機場航空旅客業務量40%的目標進行基地建設,允許自建部分生產保障設施;河北航空公司北京首都航空有限公司、中國郵政集團公司等非基地航空公司按照“統一徵用、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管理”原則進駐北京新機場,生產保障設施由首都機場集團公司統籌建設。東航、南航等遷出首都機場後,騰出的空間優先滿足國航發展需求。
3.對於整體搬遷至北京新機場運行的主基地航空公司設定4年過渡期,其原有在首都機場的所有國際、國內及港澳台航線航班可全部平移至新機場,同時停止其在首都機場新增航線運營,並將在國際航權、航線航班資源分配、機場收費、首都機場原有資產處置、經營地面服務業務等方面給予支持。
4.請東航、南航抓緊報批北京新機場基地項目申請報告,全力做好從首都機場整體搬遷至新機場運營的各項準備工作,確保2019年北京新機場正常投入運行,努力把北京新機場建成國際一流、世界領先的國際航空樞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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