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中國增派護士赴阿拉伯葉門工作的換文

基本介紹

  • 條約分類:醫療
  • 簽訂日期:1981年10月31日
  • 生效日期:1981年11月25日
  • 時效性:現行有效
  • 條約種類:換文
  (簽訂日期1981年10月31日
生效日期1981年11月25日)
(一)我方去文
阿拉伯葉門共和國衛生部部長默罕默德·卡巴布閣下
尊敬的部長閣下:
我謹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確認,我們雙方經過友好協商,達成協定如下:
一、應阿拉伯葉門共和國政府的要求,中國政府同意再增派六十二名護士和二名炊事員赴阿拉伯葉門共和國荷台達醫院工作。
二、上述增派人員的工作條件和生活待遇等事宜均按中、也兩國政府於一九八一年五月三十一日在薩那簽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阿拉伯葉門共和國政府關於中國派遣醫療隊赴阿拉伯葉門共和國工作的議定書》的規定辦理。
三、本換文作為一九八0年一月二十八日在薩那簽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阿拉伯葉門共和國政府關於中國派遣醫護人員赴阿拉伯葉門共和國工作的補充議定書》的組成部分。
以上如蒙閣下復函確認,本函和閣下的復函即成為中、也兩國政府間的一項協定。
順致最崇高的敬意
中華人民共和國駐阿拉伯葉門共和國
特命全權大使
種漢九
(簽字)
一九八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二)對方來文
尊敬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葉門大使閣下:
您好!
僅指出:您的1981年10月31日的來文如下:
1.貴國政府同意派遣62名護士、兩名廚師來阿拉伯葉門共和國荷台達大醫院工作。
2.中國醫療隊員在也工作的生活待遇按照1981年5月31日在薩那簽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阿拉伯葉門共和國議定書的規定辦理。
3.您的來文為80年11月28日兩國政府在薩那簽訂的派遣醫護人員赴阿拉伯葉門共和國工作補充議定書的組成部分。
我榮幸地代表阿拉伯葉門共和國政府確認,我們完全同意您的來文內容。並祝兩國之間的友誼更加發展。
請接受崇高敬意
阿拉伯葉門共和國衛生部長
默罕默德·艾哈默德·卡巴布
(蓋章)
一九八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