間接投資計畫

間接投資計畫是國際上通行的間接投資,是指投資者以其資本從國際金融市場上購買外國的公債、公司債券或股票,並據以收取利息和紅利,但無權干預外國政府和公司對這部分投資的具體運用的一種投資方式。它是與直接投資相對稱而言的。直接投資一般是由發達資本主義國家的私人資本家或壟斷資本集團,通過輸出產業資本。直接在外國開廠設店,或與當地政府、團體、私人企業合作而取得直接經營企業的權利。

間接投資的優點是:當國際局勢或對方政局發生變化時,可減少投資被凍結或沒收的風險:資本運用比較靈活,便於隨時調用和轉移。我國的間接投資計畫比國際間接投資的範圍更廣。包括:對地方、部門和企業利用自有資金安排的項目,通過價格、稅收、信貸等經濟槓桿實行的指導性計畫;某些特殊項目,如火電站建設的相關項目(煤礦、鐵路)安排的投資計畫;少數大型企業或專業銀行經國家批准,通過向社會公開發行債券安排的投資計畫,等等。間接投資計畫對於加速重點項目的建設,促進國民經濟持續穩定發展等方面都有著重要的作用。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