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式腳手架

門式腳手架

門式腳手架是建築用腳手架中,套用最廣的腳手架之一。由於主架呈“門”字型,所以稱為門式或門型腳手架,也稱鷹架或龍門架。這種腳手架主要由主框、橫框、交叉斜撐、腳手板、可調底座等組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門式腳手架
  • 外文名:Door scaffold
  • 性質:建築用腳手架
  • 類型:套用最廣的腳手架之一
  • 稱為:門式或門型腳手架
簡介,基本部件,用途,規範,比較,存在問題,幾點建議,各國情況,防止事故,體系,搭設拆除,

簡介

門式腳手架是建築用腳手架中,套用最廣的腳手架之一。由於主架呈“門”字型,所以稱為門式或門型腳手架,也稱鷹架或龍門架。這種腳手架主要由主框、橫框、交叉斜撐、腳手板、可調底座等組成。門式腳手架是美國在五十年代末首先研製成功的一種施工工具。由於它具有裝拆簡單、移動方 便、承載性好、使用安全可靠、經濟效益好等優點,所以發展速度很快。
到60年代,歐洲、日本等國家先後引進並發展了這種腳手架,在歐洲、日本等國家,門式腳手架的使用量最多,約占各類腳手架的50%左右,並且各國還建立了不少生產各種體系門式腳手架的專業公司。
70年代以來,我國先後從日本、美國、英國等國家引進門式腳手架體系,在一些高層建築工程施工中套用,取得較好的效果。它不但能用作建築施工的內外腳手架,又能用作樓板、梁模板 支架和移動式腳手架等,具用較多的功能,所以又稱多功能腳手架。
到了80年代初,國內有一些和生產廠家開始仿製門式腳手架,直到1985年以後,已先後建立了10家 門式腳手架生產廠,門式腳手架在部分地區的施工工程中,開始大量推廣套用,並且得到了廣大施工單位的歡迎。但是,由於各廠的產品規格不同,質量標準不一 致,給施工單位使用和管理工作帶來一定困難。同時,由於有些廠採用鋼管的材質和規格不符合設計要求,門架的剛度小,重量大,運輸和使用中易變形,加工精度 差,使用壽命短,以致嚴重影響了這項新技術的推廣。
到了90年代,這種腳手架沒有得到發展,在施工中套用反而越來越少,不少門式腳手架廠關閉或轉產,只有少數加工質量好的單位繼續生產。因此,有必要結合我國建築特點,研製新型的門式腳架。
門式腳手架門式腳手架

基本部件

門式腳手架是以門架、交叉支撐、連線棒、掛扣式腳手板或水平架、鎖臂等組成基本結構,再設定水平加固桿、剪刀撐、掃地桿、封口桿、托座與底座,並採用連牆件與建築物主體結構相連的一種標準化鋼管腳手架。門式鋼管腳手架不僅可作為外腳手架,也可作為內腳手架或滿堂腳手架
門式腳手架門式腳手架

用途

1.用於樓宇、廳堂、橋樑、高架橋、隧道等模板內支頂或作飛模支承主架。
門式腳手架門式腳手架
2.作高層建築的內外排柵腳手架。
3.用於機電安裝、船體修造及其它裝修工程的活動工作平台。
4.利用門式腳手架配上簡易屋架,便可構成臨時工地宿舍、倉庫或工棚。
5.用於搭設臨時的觀禮台和看台。

規範

JGJ 128-2010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此規範2010年5月18日頒布,2010年12月1日實施。
關於發布行業標準《建築施工門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範》的通知
建標[2000]223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告第 577 號文發布JGJ128-2010《建築施工門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範》,自2010年12月1日起實施。其中,第6.1.2、6.3.1、6.5.3、6.8.2、7.3.4、7.4.2、7.4.5、9.0.3、9.0.4、9.0.7、9.0.8、9.0.14、9.0.16條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原行業標準《建築施工門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範》JGJ128-2000同時廢止。
本標準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標準定額研究組織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出版發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二0一0年五月十八日

比較

扣件腳手架具有拆裝靈活、運輸方便,通用性強等特點,所以,在我國套用十分廣泛,在腳手架工程中,其使用量占60%以上,是當前使用量最多,套用最普遍的一種腳手架。但是,這種腳手架安全保證較差,施工工效低,不能適應基本建設工程發展的需要。

存在問題

門式腳手架在我國生產和使用的時間不長,各研究單位研製的腳手架,自成體系,互不通用,品種規格多樣。有些生產廠照搬國外的產品,採用英制尺寸。門式腳手架尚無統一的設計和產品標準,各廠的產品規格不同,質量不一致。不僅給施工單位使用和管理帶來很大困難,不利於推廣套用,同時,也給建築施工安全帶來隱患。所以,應儘快地組織編制和頒發門式腳手架的統一標準。在門式腳手架標準化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是:
1. 腳手架部件名稱不一致
國內各廠對門式腳手架主要部件的稱呼不一致。各有一套名稱,給腳手架的推廣套用帶來很大不便。
2. 主要部件的規格尺寸繁多
世界各國門式腳手架的規格尺寸繁多,有採用國際單位和英制兩種計量單位。如英制單位的1219型門架的寬度為4′(1219mm),高度為6′4”(1930mm),國際單位的1219型門架的寬度為1200 mm,高度為1900 mm。國外各腳手架公司的門架寬度主要有900、914、1200、1219 mm四種,門架高度的尺寸很多,自成一套體系。
我國幾個生產廠的產品規格也是很不統一,有仿製國外產品規格,也有國內研究單位自行設計一套體系,有採用英制尺寸,也有採用國際單位制尺寸。如門架的寬度英制尺寸為1219mm,國際單位制為1200mm,架距分別為1829mm和1830mm,,由於這些尺寸不同,使門架之間無法互相通用。又如門架的高度規格尺寸有八種以上,連線銷之間的間距尺寸也有多種,致使交叉斜撐的規格品種很多。
3. 腳手架所用鋼管的截面尺寸不同
國外對門型腳手架使用的鋼管材料的材質和尺寸都有專門規定,如日本標準規定門式腳手架主要部件的立桿所用材質為STK-51號鋼,尺寸為42.7×2.5mm,輔助桿所用材質為STK-41號鋼,尺寸為34.2×2.3mm和27.2×2.0 mm.我國沒有專門用於門式腳手架的鋼管,研究單位設計所要求的鋼管規格尺寸往往又訂不到貨,致使一些廠家被迫採用臂厚較大的水煤氣管。這樣,各廠所用的鋼管直徑和壁厚十分不統一,以致即使門架的外型尺寸一致,由於鋼管的截面尺寸不同,各廠的門架仍不能通用。另外,由於採用厚壁的鋼管,使門式腳手架的用鋼量增加。

幾點建議

應儘快地編制出門式腳手架的統一標準,這是推廣套用門式腳手架的關鍵之一。在制定我國的門式腳手架產品標準時,建議應考慮以下幾點:
1.我國已將我國際單位製作為法定計量單位,所以制定門式腳手架標準時,應統一採用法定計量單位,取消英制單位。
2.對門架的寬度和架距應有統一規定,以利於各廠的產品能相互通用。門架的高度應有原則規定,但不一定完全統一。
3.在符合統一標準的原則下,各廠的產品可以有各自的特點,並儘量減少產品規格品種。
4.為了保證門式腳手架能按標準加工製作,建議有關部門組織鋼管生產廠專門生產適用於門架的薄壁鋼管。

各國情況

(1)我國與世界先進國家在腳手架技術與套用方面的差距
門式腳手架門式腳手架
模板支承系統是隨著模板工程技術進步而相應得到發展的。許多國家的支承系統已發展成為各具特色的施工工具,形成各種系列產品長期以來,與木模板工程配套的支承系統,普遍使用木支撐和竹支撐。20世紀初,英國首先套用了用連線件與鋼管組成的鋼管支架,並逐步完善發展為扣件式鋼管支架。由於這種支架具有加工簡便、拆裝靈活、搬運方便、通用性強等特點,很快推廣套用到世界各國。在許多國家已形成各種形式的扣件式鋼管支架,並成為當前套用最普遍的模板支架之一。
30年 代,瑞士發明了可調鋼支柱,這是一種單管式支柱,利用螺管裝置可以調節鋼支柱的高度。由於這種支柱具有結構簡單、裝拆靈活等特點,在各國都已得到普遍應 用。其結構形式有螺紋外露式和螺紋封閉式兩種。與螺紋外露式鋼支柱相比,螺紋封閉式鋼支柱,具有防止砂漿等污物粘結螺紋,保護螺紋,並在使用和搬運中不被 碰壞等優點。所以,螺紋封閉式鋼支柱在歐洲一些國家套用較普遍。80年代以來,為增加鋼支柱的使用功能,不少國家在鋼支柱的轉盤和頂部附屬檔案上作了改進,使鋼支柱的使用功能大大增加,還有的在底部附設了可摺疊的三角架,使單管式支柱可以獨立安裝,更有利於鋼支柱的裝拆施工。
50年代來,美國首先研製成功門形支架(門式腳手架),由於它具有裝拆簡單、承載性能好,使用安全可靠等特點,所以發展速度很快。到了60年代初,歐洲、日本等國家先後引進並發展了這種腳手架,並形成了各種規格的門型支架體系。在法國、德國、義大利等國家還研製和套用了與門型支架結構形式基本相似的梯形、四邊形和三角形等模板支架體系。在歐洲、日本等國家,門式支架的使用量最多,約占各類支架的50%左右,各國還建立了不少生產各種門式腳手架體系的專業公司。
60年 代以來,承插式鋼管支架得到大量開始和套用。這種支架結構與扣件式鋼管支架基本相似,只是在立桿上焊接多個插座,替代了扣件,避免了螺栓作業和扣件丟失, 用橫桿和斜桿插入插座,即可拼裝成各種尺寸的模板支架。這種支架的種類繁多,使用功能也不一樣,在歐洲各國套用較普遍,東南亞和我國也已有套用。其中,英 國SGB公司研製的碗扣式支架在設計和技術上都居領先地位,它可以在1個碗形插座內,同時連線4個方向的橫桿或斜桿。德國又研製了一個插座可以同時連線8個不同方向的橫桿或斜桿的承插式多功能支架。據德國專家介紹,這種支架比碗扣式支架更先進。
日本最早使用的腳手架是木腳手架,到了50年代開始大量套用扣件式鋼管腳手架。1953年美國首先開發了門式腳手架,不久歐洲各國也先後引進並發展這種腳手架,形成了各種規格的門架體系。1955年,日本許多建築公司開始引進這種門式腳手架,但當時日本扣件式鋼管腳手架的套用仍占主導地位。以後,由於扣件式鋼管腳手架的安全事故不斷發生,據介紹,曾在一年內傷亡2856人,所以在1958年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再次發生倒塌事故後,腳手架的安全性被提到日程上來,特彆強調腳手架的安全性。由於門式腳手架裝拆方便,承載性能好,安全可靠,在一些工程中開始大量套用。
門式腳手架首先使用在地下鐵道、高速公路的支架工程。1956年,日本JIS(日本工業標準)有關腳手架的標準制定,1963年,勞動省在勞動安全衛生規定里也制定了有關腳手架、支撐的一些規定。這樣,門式腳手架已成為建築施工中必不可少的施工工具。1963年,日本一些規模較大的建築公司開發、研製或購買門式腳手架。在工程中大量套用。1965年,隨著日本高層建築的增多,腳手架的使用量也越來越多,1970年,各種腳手架租賃公司開始激增,由於租賃腳手架能滿足建築施工企業的要求,減少企業投資,所以,門式腳手架套用量迅速增長。
(2)中國和日本兩國腳手架套用及推廣對比
日本已開發和研究了多種規格的腳手架及附屬檔案,腳手架和附屬檔案生產廠家也有460多家,遠遠多於鋼模板廠家。如框式腳手架中有門式腳手架H型腳手架、插疊式腳手架等;承插式腳手架中有碗扣式腳手架、圓盤式腳手架、插孔式腳手架、插槽式腳手架等,以及扣件式腳手架。腳手架扣件大部分採用鋼板扣件,並且種類很多,套用範圍較廣。經上各類腳手架中,仍以門式腳手架為主,使用量約占50%左右。
日本模板、腳手架工程發展方向如下:
門式腳手架門式腳手架
1. 產品的安全性。特別是腳手架和腳手板等產品,在設計上不僅要求裝拆方便,更要求安全可靠,在腳手架搭設時,周圍要有安全欄桿和網欄,腳手板接頭之間不能有縫隙,防止雜物掉落傷人。
2. 產品的多樣化。不同類型的工程施工可以採用不同用途的模板和腳手架。土木工程中,除了通過鋼模板外,按不同工程要求設計了各種專用鋼模板,如道路模板、橋樑 模板、水壩模板、隧道模板、豎井模板、煙囪模板等,並已達到標準化設計。另外,還有木膠板模板、鋼框或鋁框膠合模板、塑膠模板等。腳手架的種類更多,有多 種框式腳手架、承插式腳手架、扣件式腳手架和專用腳手架,可按工程要求採用。
3. 產品的輕型化。日本模板工人年齡老化,因此,必須減輕建築工人的勞動強度,建築模板、腳手架的設計要趨向輕型人,裝拆方便、外表美觀,要不斷開發新產品。如開發的壓型鋼腳手板的鋼板厚度為1.2mm,每塊長3米的板僅重10.5KG,每塊長3米的鋁合金腳手板僅重7.8KG。
4.產品的環保要求。日本對環保的要求很高,對廢舊模板、腳手架的處理要符合環保要求。據介紹,由於考慮到木膠合板模板損壞後處理會影響環境,所以對鋼框木膠模板和鋼模板的用量越來越大。
我國腳手架的技術水平與日本的差距很大。日本鋼模板廠已只有2-3家,但門式腳手架廠及附屬檔案廠卻有450多家。日本在50年代也以單管扣件腳手架為主,由於不斷發生施工傷亡事故,到60年代大量推廣套用門式腳手架。由於門式腳手架裝拆方便,承載性能好,安全可靠,尤其是勞動省對腳手架的安全使用作出了規定,使得門式腳手架成為施工企業的主導腳手架,在各類腳手架中,其使用量占50%左右,日本對腳手架的安全性非常重視,根據不同工程要求採用不同用途腳手架和支撐,能為施工工人提供良好的工作環境和保證施工安全,要求腳手架周圍有嚴密的欄桿和網欄,腳手板接頭之間不能有縫隙,防止雜物掉下傷人,據扳設工業會介紹,近10年內,日本沒有因腳手架質量安全問題產生傷亡事故,這確實很不容易。
我國腳手架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為主,專業腳手架廠很少,技術水平低,生產工藝落後,尤其是大量竹腳手架還在使用,安全性得不到保證。門式腳手架在國內許多工 程中也曾大量套用過,取得較好的效果,但是後來施工單位採用門式腳手架的施工工程越來越少,不少生產門式腳手架的廠家也紛紛關閉或轉產。為什麼在歐美、日 本門式腳手架均占各類腳手架的主導地位,而我國僅推廣使用幾年,沒有得到發展,反而退回去使用扣件腳手架和竹腳手架呢?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最主要的原因 是產品質量問題如採用的鋼管規格不符合設計要求,門架剛度小,運輸和使用中易變形,加工精度差,使用壽命短等。
另外,國內爬架施工方法也大量套用,但安全管理措施沒有跟上,安全事故不斷發生,碗扣式腳手架是當前重點推廣套用的腳手架之一,全國已建立生產廠40多個,這些廠大部份設備簡陋,和產工藝落後,產品質量很難保證。另外還建立生產上下碗扣插頭部件的廠家50多 家,其中不少廠家為了降低成本,任意改變碗扣插頭的設計,使部件受力性能達不到設計要求,將導致施工中產生安全事故。因此,我國對腳手架的技術水平必須進 一步提高,對落後的竹腳手架必須限制使用,對腳手架的產品質量和安全必須進行監督,並作出具體管理措施。必須吸取門式腳手架推廣過程中的教訓,使我國腳手 架技術水平和產品質量能不斷提高,不斷發展。

防止事故

(1)問題提出
90年代以來,一些地區多次發生腳手架、模板倒塌重大事故,給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造成很大損失。如1992年全國建築施工中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死亡事故共31起,死亡156人,重傷34人,其中腳手架、模板倒塌造成的死亡達59人,重傷20人,分別占38%和59%。1993年腳手架、模板倒塌事故仍屢有發生,在福建、廣東、重慶、株州、大連等地的施工工程中,連續發生由於模板支撐失穩,造成模板倒塌的重大事故,死亡19人,重傷10人。為了制止這類事故再度發生,建設部在1993年發布了“關於防止建築施工模板倒塌事故的通知”,對如何防止腳手架、模板倒塌事故提出了要求,還特彆強調今後如再造成模板倒塌,特別是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的,除追究直接責任者外,還應按照有關規定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並對企業給予停止承包工程,降低資質等處罰。
可是“通知”發布後,還有一些施工企業沒有高度重視,腳手架、模板倒塌事故幾乎每年都有發生。如1995年11月廣東翁源縣南門坪大橋施工中,模板支架失穩倒塌,造成5人死亡,6人受傷的重大事故;1996年12月廣東韶關市坪乳公路白橋坑特大型橋施工中,支架發生過大彎曲變形,最終失穩倒塌,造成死亡32人,受傷59人的重大事故;1998年4月雲南永善35m跨度石拱橋工程,由於拱模支撐失穩,模板倒塌,造成死亡人10人,重傷22人,造成14人的重大事故;1998年9月青海橋電某冷卻塔施工中,模板支撐失穩全部倒塌,造成死亡4人,重傷10人,輕傷138人的重大事故。又如2000年10月南京電視台演播廳工程,也是由於腳手架失穩,模板倒塌,造成死亡6人,受傷35人。因此,如何防止腳手架、模板倒塌事故,是各地工企業應該高度重視的一個問題。
(2)事故原因
總的可以講,造成腳手架,模板倒塌的主要原因是由於管理不善,模板和腳手架沒有經過設計、計算,支撐系統強度不足,穩定性差而造成的。
1.材料問題
用作腳手架和模架的材料,主要是鋼管和竹桿。按標準要求,用於扣件式腳手架的鋼管應採用外徑48mm,壁厚3.5mm的焊接普碳鋼管。許多鋼管生產廠家為了搶占市場,低價競爭,生產的鋼管壁厚為3.0-3.2mm,與用戶結算仍按壁厚3.5mm的理論重量計算,每噸鋼管實際重量為860-920KG。由於鋼管租賃是按長度計價,不是按重量計價,因此租賃單位還是願意購買壁厚為3.0-3.2mm的低價鋼管。但是,這種鋼管的慣性矩損失10%左右,如果經過多年施工套用後,鋼管鏽蝕使壁厚減薄,鋼管慣性矩還要減少,所以,今後這些鋼管將是腳手架安全的隱患。
2.設計問題
腳手架和模架倒塌的主要原因是支撐失穩,由於許多施工企業在模板工程施工前,沒有進行模板設計和剛度驗算,只靠經驗來進行支撐系統布置,使支撐系統的剛度和 穩定性考慮不足。另外,在模板支撐系統或腳手架設計計算時,其計算簡圖採用鋼結構的鉸接節點,各桿件交於一點,而鋼管搭設是用扣件連線,鋼管受力是偏 心荷載,因此,現場實際情況與設計計算有相當大的差距。還有的鋼管材料鏽蝕或磨損嚴重,有的局部彎曲或開焊等,使鋼管實際受載能力減少很多,在現場管理不 嚴的情況下,極易發生模板支撐失穩現象。
(3)套用問題
有不少施工工地的技術負責人,沒有對操作工人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加上有些工人素質較差,難免發生套用問題。如有的模架倒塌事故是由於操作工人沒有按設計要求設定剪力撐或縱橫水平拉桿的間距,造成模架穩定性不足;有的事故是工人私自拆除外腳手架與建築物之間的連線拉桿,導致腳手架整體倒塌;還有的事 故是在腳手架和模架上集中堆放建築材料、預製構件或施工設備等,造成局部桿件超載失穩,引起整體倒塌。因此,施工現場管理混亂,操作人員沒有嚴格按設計要求安裝和拆除支撐,也是造成倒塌事故的重要原因。

體系

(1) 腳手架的搭設
1) 門式腳手架搭設順序為:基礎準備→安放墊板→安放底座→豎兩榀單片門架→安裝交叉桿→安裝腳手板→以此為基礎重複安裝門架、交叉桿、腳手板工序。
2) 基礎必須夯實,並宜鋪100mm厚道渣一層,且應做好排水坡,以防積水。
3) 門式鋼管腳手架應從一端開始向另一端搭設,上步腳手架應在下步腳手架搭設完畢後進行。搭設方向與下步相反。
4) 門式腳手架的搭設,應先在端點底座上插入兩榀門架,並隨即裝上交叉桿固定,鎖好鎖片,然後搭設以後的門架,每搭一榀,隨即裝上交叉桿和鎖片。
5) 門式鋼管腳手架的外側應設定剪刀撐,豎向和縱向均應連續設定。
6) 腳手架必須設定與建築物可靠的連結,連結件間距橫向不得大於3步架,豎向不得大於3步(腳手架高度〈20m時)、2步(腳手架高度〉20m時)。
(2) 腳手架的拆除
1) 拆除腳手架前的準備工作:全面檢查腳手架,重點檢查扣件連線固定、支撐體系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根據檢查結果及現場情況編制拆除方案並經有並部門批准;進行技術交底;根據拆除現場的情況,設圍欄或警戒標誌,並有專人看守;清除腳手架中留存的材料、電線等雜物。
2) 拆除架子的工作地區,嚴禁非操作人員進入。
3) 拆架前,應有現場施工負責人批准手續,拆架子時必須有專人指揮,做到上下呼應,動作協調。
4) 拆除順序應是後搭設的部件先拆,先搭設的部件後拆,嚴禁採用推倒或拉倒的拆除做法。
5) 固定件應隨腳手架逐層拆除,當拆除至最後一節立管時,應先搭設臨時支撐加固後,方可拆固定件與支撐件。
6) 拆除的腳手架部件應及時運至地面,嚴禁從空中拋擲。
7) 運至地面的腳手架部件,應及時清理、保養。根據需要塗刷防鏽油漆,並按品種、規格入庫堆放。

搭設拆除

1.門式腳手架搭設的安全技術要求
(1)門式鋼管腳手架的最大搭設高度,可根據下表確定。
施工荷載標準值(kN/m2)3.0~5.0 搭設高度(m)≤45
施工荷載標準值(kN/m2)≤3.0  搭設高度(m)≤60
(2)對門架配件、加固件進行檢查驗收,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構配件。
(3)對腳手架的搭設場地進行清理、平整,並做好排水。
(4)基礎處理:
為保證地基具有足夠的承載能力,立桿基礎施工應滿足構造要求和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在腳手架基礎上應彈出門架立桿位置線,墊板、底座安放位置要準確。
(5)門式腳手架搭設程式:
1)腳手架的搭設,應自一端延伸向另一端,自下而上按步架設,並逐層改變搭設方向,減少誤差積累。不可自兩端相向搭設或相間進行,以避免結合處錯位,難於連線。
2)腳手架搭設的順序。鋪設墊木(板)+安人底座一自一端起立門架並隨即裝交叉支撐一安裝水平架(或腳手板)一安裝鋼梯一安裝水平加固桿一安裝連牆桿一照上述步驟,逐層向上安裝+按規定位置安裝剪刀撐一裝配頂步欄桿。
3)腳手架的搭設必須配合施工進度,一次搭設高度不應超過最上層連牆件三步或自由高度小於6m,以保證腳手架穩定。
(6)架設門架及配件安裝注意事項:
1)交叉支撐、水平架、腳手板、連線棒、鎖臂的設定應符合構造規定。
2)不同產品的門架與配件不得混合使用於同一腳手架。
3)交叉支撐、水平架及腳手板應緊隨門架的安裝及時設定。
4)各部件的鎖、搭鉤必須處於鎖住狀態。
5)水平架或腳手板應在同一步內連續設定,腳手板應滿鋪。
6)鋼梯的位置應符合組裝布置圖的要求,底層鋼梯底部應加設φ42鋼管並用扣件扣緊在門架立桿上,鋼梯跨的兩側均應設定扶手。每段鋼梯可跨越兩步或三步門架再行轉折。
7)擋腳板(笆)應在腳手架施工層兩側設定,欄板(桿)應在腳手架施工層外側高置,欄桿、擋腳板應在門架立桿的內側設定。
(7)水平加固桿、剪刀撐的安裝:
1)水平加固桿、剪刀撐安裝應符合構造要求,並與腳手架的搭設同步進行。
2)水平加固桿採用扣件與門架在立桿內側連牢,剪刀撐應採用扣件與門架立桿外側連牢。
(8)連牆件的安裝:
1)連牆件的安裝必須隨腳手架搭設同步進行,嚴禁搭設完畢補作。
2)當腳手架操作層高出相鄰連牆件以上兩步時,應採用臨時加強穩定措施,直到連牆件搭設完畢後可拆除。
3)連牆件埋人牆身的部分必須牢固可靠,連牆件必須垂直於牆面,不允許向上傾斜。
4)連牆件應連於上、下兩榀門架的接頭附近。
5)當採用一支一拉的柔性連牆構造時,拉、支點間距應不大於400mm。
(9)加固件、連牆件等與門架採用扣件連線時應滿足下列要求:
1)扣件規格應與所連鋼管外徑相匹配。
2)扣件螺栓擰緊扭力矩值為45—65N·m,並不得小於40N·m。
3)各桿件端頭伸出扣件蓋板邊緣長度應不小於100mm。
(10)檢查驗收要求:
1)腳手架搭設完畢或分段搭設完畢時應對腳手架工程質量進行檢查,經檢查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
2)高度在20m及20m以下的腳手架,由單位工程負責人組織技術安全人員進行檢查驗收;高度大於20m的腳手架,由工程處技術負責人隨工程進度分階段組織單位工程負責人及有關的技術安全人員進行檢查驗收。
①驗收時應具備下列檔案:
必要的施工設計檔案及組裝圖;腳手架部件的出廠合格證或質量分級合格標誌;腳手架工程的施工記錄及質量檢查記錄;腳手架搭設的重大問題及處理記錄;腳手架工程的施工驗收報告。
②腳手架工程的驗收,除查驗有關檔案外,還應進行現場抽查。抽查應著重以下各項,並記人施工驗收報告:
安全措施的桿件是否齊全,扣件是否緊固、合格;安全網的張掛及扶手的設定是否齊全;基礎是否平整堅實;連牆桿的設定有否遺漏,是否齊全並符合要求;垂直度及水平度是否合格。
③腳手架的水平度:
底步腳手架沿牆的縱向水平偏差應≤L/600(L為腳手架的長度)。
④腳手架搭設尺寸允許偏差:
腳手架的垂直度:腳手架沿牆面縱向的垂直偏差應≤H/400(H為腳手架高度)及50mm;腳手架的橫向垂直偏差≤H/600及50mm;每步架的縱向與橫向垂直度偏差應≤ho/600(h2為門架高度)。
2.門式腳手架拆除的安全技術要求
(1)工程施工完畢,應經單位工程負責人檢查驗證確認不再需要腳手架時,方可拆除。拆除腳手架應制訂方案,經工程負責人核准後,方可進行。拆除腳手架應符合下列要求:
1)拆除腳手架前,應清除腳手架上的材料、工具和雜物。
2)腳手架的拆除,應按後裝先拆的原則,按下列程式進行:
①從跨邊起先拆頂部扶手與欄桿柱,然後拆腳手板(或水平架)與扶梯段,再卸下水平加固桿和剪刀撐。
②自頂層跨邊開始拆卸交叉支撐,同步拆下頂層連牆桿與頂層門架。
③繼續向下同步拆除第二步門架與配件。腳手架的自由懸臂高度不得超過三步,否則應加設臨時拉結。
④連續同步往下拆卸。對於連牆件、長水平桿、剪刀撐等,必須在腳手架拆卸到相關跨門架後,方可拆除。
⑤拆除掃地桿、底層門架及封口桿。
⑥拆除基座,運走墊板和墊塊。
(2)腳手架的拆卸必須符合下列安全要求:
1)工人必須站在臨時設定的腳手板上進行拆除作業。
2)拆除工作中,嚴禁使用榔頭等硬物擊打、撬挖。拆下的連線棒應放人袋內,鎖臂應先傳遞至地面並放人室內堆存。
3)拆卸連線部件時,應先將鎖座上的鎖板與搭鉤上的鎖片轉至開啟位置,然後開始拆卸,不準硬拉,嚴禁敲擊。
4)拆下的門架、鋼管與配件,應或捆和機械吊運或井架傳送至地面,防止碰撞,嚴禁拋擲。
(3)拆除注意事項:
1)拆除腳手架時,地面應設圍欄和警戒標誌,並派專人看守,嚴禁一切非操作人員入內;
2)腳手架拆除時,拆下的門架及配件,均須加以檢驗。清除桿件及螺紋上的沾污物,進行必要的整形,變形嚴重者,應送回工廠修整。應按規定分級檢查、維修或報廢。拆下的門架及其他配件經檢查、修整後應按品種、規格分類整理存放,妥善保管,防止鏽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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