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航鳳凰股份有限公司破產重整案

長航鳳凰股份有限公司破產重整案

長航鳳凰股份有限公司破產重整案是指長航鳳凰股份有限公司因經營逐步陷入困境,股價持續下跌,經債權人申請,湖北省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武漢中院)於2013年11月26日依法裁定受理的長航鳳凰重整案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航鳳凰股份有限公司破產重整案
  • 審理單位:武漢中院
  • 審理對象:長航鳳凰股份有限公司
  • 審理結果:破產重組
基本案情,審理情況,典型意義,

基本案情

長航鳳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航鳳凰)繫上市公司,是長江及沿海乾散貨航運主要企業之一。自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以來,受財務費用負擔沉重、航運運價長期低迷等因素影響,長航鳳凰經營逐步陷入困境。截至2013年6月30日,長航鳳凰合併報表項下的負債總額合計達58.6億元,淨資產為-9.2億元,已嚴重資不抵債。經債權人申請,湖北省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武漢中院)於2013年11月26日依法裁定受理長航鳳凰重整一案,並指定破產管理人。因連續三年虧損,長航鳳凰股票於2014 年5月16 日起暫停上市。

審理情況

在武漢中院的監督指導下,管理人以市場化的重組方式為基礎,制定了重整計畫草案,獲得了債權人會議及出資人會議表決通過。由於無外部重組方參與長航鳳凰破產重整,如何通過長航鳳凰自身籌集足夠資產以提高普通債權清償比例,以促使普通債權人支持重整是重整工作有序推進的重點。為解決償債資金籌集的問題,經過武漢中院與管理人多番論證,最終制定了以公司賬面的貨幣資金、處置剝離虧損資產的變現資金以及追收的應收款項、出資人權益調整方案以及股票公開競價處置等多種渠道的資金籌集方案。實踐證明,上述資金籌集方案具有可行性。通過資產公開處置、出資人權益調整以及股票公開競價處置,長航鳳凰不但清償了重整中的全部債務,同時,由於股票公開競價處置產生溢價,公司在重整程式中依法獲得了約7000萬元的資金用於補充公司現金流。
2014年3月18日,武漢中院裁定批准了重整計畫並終止重整程式。通過成功實施重整計畫,在無國有資產注入及外部重組方資金支持的情況下,長航鳳凰2014年底實現淨資產約1.2億元、營業利潤約2.24億元,成功實現扭虧,股票於2015年12月18日恢復上市。

典型意義

長航鳳凰重整案是以市場化方式化解債務危機的典型案例。藉助於破產重整程式,長航鳳凰擺脫了以往依賴國有股東財務資助、以“堵窟窿”的方式挽救困境企業的傳統做法,以市場化方式成功剝離虧損資產、調整了自身資產和業務結構、最佳化了商業模式,全面實施了以去槓桿為目標的債務重組,最終從根本上改善了公司的資產及負債結構,增強了持續經營及盈利能力,徹底擺脫了經營及債務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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