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白山杯

“長白山杯”獎項由吉林省建築業協會設立,是吉林省建築工程質量最高獎。評選對象是在吉林省行政區域內已經投入使用的新建各類建設工程,獲獎單位分工程總承包單位、主要參建單位。“長白山杯”獎工程評審的質量標準,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和現行規範、標準及設計要求;符合國家節能、環保的標準和要求;保證地基基礎堅固、穩定,主體結構安全、耐久;確保抗震裂度設防和耐火等級,確保使用功能、裝修質量和環境質量,並有技術創新,消除質量通病,是內堅外美的精品工程。長白山杯”獎牆壁裝飾,由符合本辦法申報條件的工程的總承包單位自願申報,獲獎工程的總承包單位由吉林省建築業協會授予榮譽證書和獎盃,並在全吉林省公告表彰。

基本介紹

評選範圍,申報條件,申報材料,評審程式,

評選範圍

申報評選“長白山杯”獎的工程必須符合基本建設程式,已經竣工驗收,且備案登記並交付使用的新建工程,主要包括:
一、投資3000萬元以上(以下數據均含本數)的工業交通電信、水利、電力和國防軍工建設項目。其中:主承建單位契約承包額不少於2000萬元。
二、公共建築、市政基礎設施:1萬座以上的體育場;3000座以上的體育館;1000座以上的游泳館;1000座以上的影劇院;高度150米以上的電視發射塔;橋面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的城市立交橋;長春市、吉林市10000平方米以上、其它市州6000平方米以上的飯店、賓館、辦公樓、寫字樓、綜合樓、營業樓、教學樓、醫院、圖書館等公用工程;建築面積1500平方米以上的古建築重建工程;園林建設工程,總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其中建築面積2000平方米以上;建安工作量在2000萬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橋樑、管道工程、垃圾處理等市政公用工程;建築安裝工作量在5000萬元以上的隧道、軌道交通、堤岸工程、淨配水廠、污水處理、城市廣場等工程。
三、住宅工程和住宅小區:6000平方米以上的單棟住宅樓;3萬平方米以上、公建設施配套、庭院綠化等初具規模,一次建成的住宅小區;初裝修的住宅工程不能申報。
四、其它社會影響較大的紀念性工程,無具體規模標準的工程項目,申報工程的建築安裝工作量應在1000萬元以上。
下列工程不列入評選範圍:
一、發生過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工程;
二、不符合國家現行技術標準的工程;
三、工程竣工後被隱蔽難以檢查的工程或保密工程;
四、已經參加過“長白山杯”獎評選未被評上的工程;
五、雖已經通過竣工驗收,但存在甩項未完(包括初裝修建築)的工程;
六、使用國家、省明令淘汰的建築材料、構配件、設備產品、衛生器具和對環境有毒害污染的工程;
長白山杯
七、近兩年出現過拖欠分包單位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的單位施工的工程。

申報條件

一、建設程式符合法律、法規規定,依法建設,工程報建、竣工驗收備案等手續和證明齊全;
二、工程設計先進、合理,符合國家、行業設計標準、規範及城市規劃要求,附屬設施配套齊全;
三、工程施工符合國家、行業和省施工技術規範要求,工程竣工驗收符合法定程式,已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
四、工程質量符合現行標準,達到省內同類工程先進水平,已獲得市州級優質工程;
五、企業質量保證體系健全,無不良質量行為記錄;
六、工程的科技含量較高,積極套用建設部推廣的十項新技術。開展QC小組活動,並取得成果。具有國家級工法、技術進步專利等優先。
住宅小區還應同時具有的條件
一、所有建設項目都按照批准的小區規劃、設計要求全部建成,符合環境保護等有關標準、規範要求,必須是達到節能50%標準的工程項目;
二、小區的房屋建築、公共配套設施均已建成;
三、住宅工程應達到基本入住條件,且入住率在40%以上;
四、住宅小區由多家建築施工企業共同完成,應由完成工程量最多的企業申報,若多家企業完成的工作量基本相同,可由住宅小區開發單位組織申報。
其他條件
一、工業建設項目多家施工企業共同完成,應由承擔了主廠房和主要建築物、構築物及主要設備安裝工程的企業申報。
二、兩家以上的建築施工企業聯合承包一項工程,且簽訂有聯合承包契約,可以聯合申報省優質工程獎。

申報材料

“長白山杯”獎申報材料內容及要求:
長白山杯
一、申報材料封面;
二、申報材料目錄;
三、“長白山杯”獎申報表一式兩份(一份裝訂成冊,一份單獨上報);
四、工程概況及工程質量情況文字材料一份,重點介紹本工程的重點、難點、亮點、特點,含套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開展QC小組活動,推行ISO9000質量體系等內容;
五、工程項目施工許可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複印件;
六、中標通知書、施工契約複印件;
七、市州級優質工程證書複印件;
八、有施工圖審查部門出具的圖紙審查檔案或優秀設計證書(複印件)一份;
九、能反應工程全貌及主要部位、體現精品工程的彩照10張以上;
十、所提供資料必須真實、清晰、準確,要涵蓋所申報工程的全部內容。一律使用A4紙。

評審程式

申報程式
申報“長白山杯”獎工程,由申報單位自願申請,填寫“長白山杯”獎申報表,由各市州建築業協會審查同意,加蓋公章,匯總後向省建築業協會推薦。交通、水利、通信等專業工程由各專業廳局有關部門審查同意後向省建築業協會推薦。
工程複查:被推薦工程,由吉林省建築業協會組織專業複查小組進行複查。
複查內容
一、“長白山杯”獎工程的複查內容,涵蓋工程施工過程的管理工作質量,建材、設備產品質量,施工操作質量,環境質量和工程實物質量。評審內容的範圍應大於和嚴於國家規範、規程、標準,要突出重點,注重使用功能和關鍵項目部位。
二、複查“長白山杯”獎工程嚴格依據規範、標準、規程及工程特點和設計使用功能要求進行評審,具體詳見吉林省建設工程“長白山杯”獎(省優質工程)複查要點。
複查程式
一、聽取工程施工及質量情況介紹。主要介紹工程特點、施工技術及保證質量措施,各分部分項工程質量水平和質量驗收結論。
二、現場查驗工程質量狀況,聽取使用單位對工程質量的評價和意見。複查施工項目管理的組織機構,質量體系,管理檔案制度、措施等過程管理行為、水平及其成效,評價質量計畫的指導性、技術措施的針對性、施工技術交底措施的可行性。據此評價項目經理部在過程控制中質量體系運行的有效性。
三、工程資料(主要包括:開竣工報告,證明工程施工過程的全部技術與質量資料,全部管理資料)。
評審
一、“長白山杯”獎工程由吉林省建設工程“長白山杯”獎(省優質工程)審定委員會審定,審定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省建築業協會秘書處。
二、專業複查小組由省建築業協會組織確定,複查後向評審委員會寫出初步複查意見,並接受評審委員會的質詢。
三、評審委員會根據被推薦工程的申報資料和複查小組的匯報,通過審查、質詢、討論、評議等方式確定獲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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