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海縣海洋與漁業局

長海縣海洋與漁業局是縣政府管理全縣海洋與漁業工作的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海縣海洋與漁業局
  • 性質:事業單位
  • 屬性:非盈利
  • 地址:長海縣
主要職能,內設機構,(1)綜合科,(2)捕撈科,(3)養殖科,(4)海洋科,領導班子,地理位置,

主要職能

(1)負責宣傳、貫徹、落實國家關於海洋及海水漁業的各項方針、政策、法規。研究、擬定有關配套的法規和政策。
(2)研究、提出漁業經濟的發展思路;編制制定全縣漁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並監督、協助實施。
(3)負責對全縣海域、灘涂具體規劃、監測、管理工作。
(4)負責全縣海域執法監察工作。
(5)指導、促進遠洋漁業開發、近海捕撈生產、沿岸資源利用工作。
(6)負責全縣海水增養殖管理工作,指導產業結構、布局結構的調整及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7)組織、指導漁業經貿活動,引導發展外向型漁業經濟。
(8)管理、協調、指導海洋與漁業的科學研究、技術改造、水生動物防疫、病害防治、重大科技項目的攻關示範推廣。
(9)負責國家漁業資源的保護和管理。
(10)監督管理漁港、漁業專業港區、水域的港航安全秩序,組織調查處理海損事故和漁民培訓。
(11)負責對漁業船舶適航性能及證件的檢驗和簽發。
(12)負責海域環境保護工作。
(13)維護全縣漁業秩序和安全生產。

內設機構

(1)綜合科

承擔局機關行政業務和黨務工作。督辦局務會和黨委會確定的有關事項;協調機關各科和局所屬單位的日常工作;負責局裡重要文稿的綜合、起草和政務信息的傳遞與反饋工作;擔負機關行政管理、財務管理、檔案管理、文秘機要、車輛管理工作;負責局屬單位精神文明、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計畫生育和群團工作;承擔局機關、事業單位的編制和全系統的人事調動、勞動工資工作;負責全系統的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和推薦工作;負責局屬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人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提案、建議的處理和信訪工作;負責公務接洽、接待;各種會議的會務及機關後勤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2)捕撈科

研究提出全縣捕撈業的發展重點,研究擬定海洋捕撈生產的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海洋生產經濟政策、技術政策;依據《漁業法》和資源狀況,協調指導全縣捕撈產業結構調整,巨觀確定海洋捕撈強度、生產結構、投產船隻規模;組織協調近海漁場建設、人工漁礁發展、資源增殖工作;對用於漁場建設、資源增殖及生產轉向的各種資金進行監督檢查;組織協調全縣遠洋捕撈生產,研究提出遠洋漁業發展的重點和方向;擬定全縣遠洋漁業生產的發展規劃、年度計畫;負責對全縣入漁中日、中韓漁業水域的漁船進行管理;負責全縣海市漁業安全生產工作。

(3)養殖科

研究提出全縣水產增養殖業發展重點及思路,擬定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增養殖業的產業政策及重大進步措施;指導產業結構和布局結構的調整;貫徹執行有關養殖行業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並監督實施;協調指導全縣海水增養殖生產。對全縣已利用的淺海、灘涂、海底等,研究提出最佳化品種結構、改進養殖技術、提高生產效益的生產技術措施,建立穩產高產、優質高效的增養殖基地。對尚未開發的海域、灘涂及海底搞好開發規劃,確立適宜的養殖品種、養殖模式和生產規模;負責海水增養殖苗種的管理工作。提出有關種苗體系建設規劃,依法對種苗生產實施監督管理,發放種苗生產許可證;負責無公害產地和原良種場及新品種引進的初審、報批及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全縣海水增養殖重點科研課題、技術推廣項目、科技培訓等項工作,收集、整理、提供國內外科技信息,廣泛開展科技合作活動。組織協調增養殖業的病害、水質、物種分布等生態環境變化趨勢的調查、研究,提出巨觀調控方向及措施;負責全縣捕撈、養殖和涉漁產業生產的統計及匯總,發布水產信息。

(4)海洋科

宣傳貫徹執行《國家海域使用管理法》及地方法規政策,組織擬定全縣海洋管理工作發展戰略,研究制定具體配套政策、規定,並負責監督實施和執法監察;負責組織擬定全縣中長期海洋開發規劃,協調海洋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保護和管理;根據授權負責海岸帶自然資源的登記工作;負責全縣增養殖用海、拆船用海、旅遊娛樂用海、鹽業、礦業用海、公益事業用海、港口、修造船廠等建設工程用海的海域使用的監督管理和海域測繪、審批、確權,頒發《國家海域使用權證》,徵收代繳海域使用金,維護國家海域所有權和海域使用權人的合法權益;負責建設和管理全縣海洋監察隊伍,管理指導鄉鎮海洋部門的業務工作,依照法律、法規和規章對海域實施巡視、監督管理;查處海上違法活動。依據國家《海域法》和地方有關法規予以處罰,協調解決海域使用中引發的糾紛事件,參與海域環境保護工作;負責建設和管理海域使用、海洋功能區劃、海洋資源管理等信息工作。

領導班子

黨委書記、副局長叢曉君:負責局黨委的全面工作,協助局長分管漁業經濟、招商引資、漁業項目申報與管理、水產品質量安全、水產技術推廣等工作。分管養殖加工科、捕撈科、水產技術推廣站。
黨委副書記、局長阮克濱:負責全面工作。主管人事、統計和機關財務工作。
黨委副書記、副局長楊永德:協助書記分管黨建、紀檢監察、信訪、婦聯、計生、工會、機關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協助局長分管漁業安全、漁港監督管理、局屬企業等工作。分管漁港監督處。
副局長姚永成:協助局長分管漁業行政執法、制止非法越界捕撈管理、漁業安全網管理等工作。分管漁政管理所。
副局長秦強:協助局長分管宣傳、局機關文字綜合、行政審批(行政服務中心業務)、船舶檢驗;協助叢曉君副局長參與養殖業務及海洋牧場建設相關事宜等工作。分管辦公室、漁船檢驗站。
副局長劉成德:協助局長分管海域使用管理、海洋執法監察等工作。分管海洋科、海監大隊。

地理位置

地址:環海路125
長海縣海洋與漁業局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