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救助管理站

長沙市生活無著人員救助管理站始建於1949年11月,系長沙市民政局直屬副處級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主要擔負著長沙市城市流浪乞討人員生活、醫療、返鄉、安置、幫扶等救助管理工作。

長沙市生活無著人員救助管理站始建於1949年11月,系長沙市民政局直屬副處級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下設二級機構——長沙市流浪兒童保護教育中心。主要擔負著長沙市城市流浪乞討人員生活、醫療、返鄉、安置、幫扶等救助管理工作;18周歲以下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護、思想教育、技能培訓、護送返鄉等工作;負責與全國各地對口救助管理站查詢聯繫特殊對象的跨省接送和省內轉送業務。
自救助管理工作開展以來,市救助管理站圍繞“人性化、關愛型”救助需求,按國家標準穩步推進設施設備建設。2013年9月18日一座占地60畝,設計床位300張,總面積9000㎡,集教育矯治、技能培訓、康復訓練等功能為一體的新站正式投入使用,有效改善了救助環境,進一步提升了救助管理規模和服務水平。
多年來,在市委、市政府的關懷下,在市民政局的正確領導下,全站職工緊緊團結在站黨總支周圍,牢記“民政為民 民政愛民”的民政工作宗旨,用誠心、愛心、熱心和細心書寫著奉獻與赤忱,全心全意為救助對象服務,得到了社會各界廣泛的認可和好評,被民政部授予“國家一級救助管理機構”、“全國民政系統行風建設示範單位”,被省民政廳授予“全省民政系統創建行風建設示範視窗先進單位”、“省救助管理機構規範化建設先進單位”、“全省社會事務工作優質服務先進單位”,獲得市級“文明標兵單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先進單位”、“學雷鋒十佳集體”、“工人先鋒號”、“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先進集體”等稱號,流浪兒童保護教育中心被市精神文明指導委員會授予“文明視窗示範單位”,為長沙市的穩定和發展,為救助管理工作做出了積極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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