鑄印局

鑄印局是清代禮部所屬機構之一,負責根據新印模鑄造印章。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鑄印局
  • 屬性:機構名
  • 所處時代:清
  • 隸屬單位:禮部
  • 描述清代禮部所屬機構之一。
漢代設有印曹,自唐始設禮部鑄印官,元、明有鑄印局,設大使、副使掌鑄印。清因之。掌鑄造印寶及官衙印信。設有漢員外郎一人,筆帖式署主事一人,漢缺大使一人及經承等。清代之印信分為寶、印、關防、圖記、條記五種,鑄印局應各辨其質與其文而鑄造。凡冊立皇后及封皇貴妃、貴妃則鑄寶,封妃則鑄印;凡鑄印,金、銀、銅、鉛各熔合而加磨,定其工限。凡印官有更動,則鑄給新印而廢其舊印;印信有所磨損亦換新廢舊。凡鑄印局將新印鑄成,均交付禮部儀制司而頒發給有關官員。
鑄印局平時鑄造印文模糊及新添的印章,數量較少。為適應大規模鑄印的要求,鑄印局不得不加僱工匠,直到改鑄工作完成方才將其散去。各類官印以銅質為主,也有銀質,如六部、順天府、步軍統領衙門為銀印,總督、巡撫為銀關防,知府、知州、知縣為銅印,翻書房等機構及各省學政等官員為銅關防。關於銀質官印,康熙六十年(1721)規定按照紋銀加三成銅鑄造,雍正八年(1730)改為以十成紋銀鑄造。而銅質印章,以紅銅和白鉛3∶7的比例鑄造。鑄造官印所用銀、銅、煤炭等原材料及工人的報酬都在戶部和工部支取。自乾隆十四年(1749)四月開始至乾隆十七年(1752)四月結束,鑄印局共鑄造印章1.005萬顆,大規模鑄印任務圓滿完成。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