鐘靈(海南省樂東黎族自治縣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

鐘靈,男,漢族,1956年4月出生,海南省樂東縣人,中共黨員,中央黨校大學學歷,1974年9月參加工作,曾任海南省樂東黎族自治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2017年9月26日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鐘靈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海南省樂東縣
  • 出生日期:1956年4月
  • 職業:樂東縣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志仲鎮原黨委書記
  • 畢業院校:中央黨校
人物履歷,立案審查,任免信息,

人物履歷

1974.09--1975.09 樂東縣路線教育工作隊資料員、副組長
1975.10--1985.02 樂東縣黃流公社黃西大隊黨支部書記
1985.03--1990.04 樂東縣黃流區公所辦公室資料員(其間:1986.03─1989.02中共廣東省委黨校
授大專班學習)
1990.04--1991.04 樂東縣永明鄉人民政府副鄉長
1991.04--1993.02 樂東縣抱由鎮委副書記、紀委書記
1993.03--1998.03 樂東縣永明鄉委書記、鄉人大主席(其間:1993.09─1996.02在中央黨校函授學院
經濟管理專業本科班學習)
1998.03--2007.01 樂東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2007.01--2011.05 樂東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2011.05--2016.05 樂東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正處級)
九屆縣委委員、三屆省黨代會代表

立案審查

2017年9月26日據海南紀委訊息 日前,海南省紀委對樂東縣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志仲鎮原黨委書記鐘靈(已退休)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鐘靈在擔任樂東縣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志仲鎮黨委書記期間,違反組織紀律,個人決定重大事項;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項目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
鐘靈身為黨員領導幹部,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且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決定給予鐘靈開除黨籍處分,按科員確定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所得。(海南省紀委)

任免信息

2016年5月,鐘靈同志辦理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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