錫山區區行政服務中心

錫山區區行政服務中心

錫山區區行政服務中心是負責監督協調和管理進駐行政服務中心的行政機關的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錫山區區行政服務中心
  • 職能:負責監督、協調和管理進駐
  • 所屬:錫山區委
  • 所設機構:綜合科、業務科、督查科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負責監督、協調和管理進駐行政服務中心的行政機關的以下審批行為:
(一)
1、國內外投資者生產性。經營性投資項目的審批。
2、 各類企業和經濟組織的登記和申領有關證照。
3、 各類建設項目的建設許可證照的審批、核發。
4、 房屋、土地等產權交易行為的審批、登記並核發有關證照。
5、 其他經濟建設類項目的前置審批事項和聯合審批事項。
(二)負責統一收繳和管理進入審批中心的審批項目所相關的行政事業性收費。
(三)負責進駐行政服務中心的各部門和視窗工作人員的教育管理,提供後勤保障,確保審批中心各項工作的規範、高效、有序運作。
(四)負責研究擬定全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方面的政策、制度和方案,並組織實施。
(五)負責區屬行政機關行政審批事項的清理和信息發布,受理有關行政審批的政策、法規諮詢。
(六)負責所有行政審批事項的督辦和協調。
(七)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中共錫山區委辦公室錫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錫山區行政審批服務中心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錫辦發[2002]103號),錫山區行政審批服務中心設3個職能科室:
1、綜合科(掛“辦公室”牌子) 負責中心的文秘、機要、人事、財務、檔案、保密、接待、安全等工作;負責起草主要文稿和綜合性文字材料;擬定中心工作制度、年度工作計畫及目標任務分解意見;對中心制度制發的檔案進行審核和傳送前的統一把關;負責中心的宣傳工作、信息工作、編印內部簡報、通報;負責中心計算機系統、通訊系統、安全監控系統的管理、維護、運行工作;負責中心和行政審批辦事大廳的後勤服務;負責中心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紀檢監察和黨群工團等工作。
2、業務科 負責進入中心的審批(審核、核准、備案)項目的確定、調整工作;做好進中心項目、視窗與各相關部門之間的銜接工作;做好聯辦件並聯審批的推進和協調工作;對項目辦理工作進行協調;對重點項目、區領導交辦的各種限時辦結項目進行跟蹤辦理,及時協調;負責聯辦協調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做好與項目審批有關的會議紀要、相關檔案的起草工作;組織實施進中心集中審批項目的網上申報、審批的技術開發和試點工作。
3、督查科 負責對進中心項目審批的督促檢查、配合有關部門對區級行政機關的審批項目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與中心辦事大廳各成員部門、視窗工作人員的工作聯繫;負責視窗工作部門、工作人員的日常管理、考核工作;負責對各視窗的辦件情況及時進行督查、統計,做好分析、總結、評估工作;負責起草與視窗管理、督查管理有關的文字材料;受理涉及中心項目審批服務的投訴、配合區紀檢監督部門處理中心工作人員的違紀違規事項,督促檢查中心工作人員的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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