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川臨時居民身份證辦理指南

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因急事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

基本介紹

  • 事項名稱: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
  • 辦理時限: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
辦理依據,申請材料,收費標準,

辦理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2003年6月2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第3次會議通過,2004年1月1日實施)第十二條;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2005年4月21日公安部部長辦公會議通過,2005年10月1日實施)。

申請材料

(一)《辦理臨時身份證登記表》(原件1份);
(二)居民戶口簿(驗原件);
(三)《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複印件1份,驗原件);
(四)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張(原件1份);
(五)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證明事由(原件1份)。

收費標準

居民辦理臨時居民身份證收費標準為每證10元。
法律依據: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居民身份證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
(發改價格〔2003〕2322號,2004年1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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