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團

銀行團是資本主義國家金融壟斷集團和銀錢業的聯合組織,簡稱“銀團”。銀行團聯合貸放、瓜分投資市場、包銷有價票券、操縱金融,並對殖民地半殖民地人民進行經濟侵略和金融盤剝。中國近代,上海銀錢業也組織過具有銀行團性質的“上海錢業聯合準備庫”、“上海銀錢業聯合準備會”等機構。近代,協調外國金融資本在華利益的國際性壟斷組織。最早在中國出現的是1907年7月成立的英、德、法三國銀行團。其成員包括英資中英公司、滙豐銀行和華中鐵路公司,德華銀行為代表的德資12家財團。

1910年11月美國財團加入銀行團,使三國銀行團擴大為四國銀行團。1912年6月日本橫濱正金銀行和以俄亞銀行為代表的沙俄財團加入銀行團,四國銀行團變為六國銀行團。1913年3月美國財團退出後,變為五國銀行團。辛亥革命後,銀行團在數月內向袁世凱提供五次借款和善後大借款。5次借款總額高達銀1210萬兩。善後大借款為2500萬英鎊 (折銀約2.5億兩)。第一次世界大戰前夕五國銀行團分崩離析。1918年5月,美、英、日、法組織新四國銀行團,加入銀行團的銀行,美國有36家,英國有7家,日本19家,法國9家。美國取得對銀行團的領導權。銀行團的頻繁改組反映了帝國主義間因矛盾而一再重新組合,表明帝國主義各國的短暫妥協和它們對中國的“共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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