鉛山縣司法局關於印發《鉛山縣司法局法律服務監管“雙隨機一公開”工作細則》的通知

鉛山縣司法局關於印發《鉛山縣司法局法律服務監管“雙隨機一公開”工作細則》的通知
各基層司法所吧、內設各股室:
按照《鉛山縣推進行政檢查“雙隨機一公開”工作實施方案》(鉛府辦發〔2016〕14號)要求,現將《鉛山縣司法局法律服務監管“雙隨機一公開”工作細則》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鉛山縣司法局
2016年11月10日
鉛山縣司法局法律服務監管“雙隨機一公開”工作細則
為規範司法行政機關對法律服務行業的監督管理,提高事中事後監管的效率和執行力,按照《鉛山縣推進行政檢查“雙隨機一公開”工作實施意見》(鉛府辦發〔2016〕14號)要求,結合我縣司法行政工作實際,制定本細則。
一、總體要求
認真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關於進一步推進簡政放權、
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部署和要求,大力推廣隨機抽查,規範司法行政機關對法律服務的監管,創新管理方式,強化社會監督,提高監管效能。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依法監管。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範法律服務事中事後監管,落實監管責任,確保法律服務監管依法有序進行。
(二)堅持公開公正。規範和公開法律服務監管隨機抽查事項、程式、結果等,強化社會監督,保障執法公平公正,提升監管效能。
(三)堅持協調推進。建立健全法律服務監管隨機抽查機制,推動不同行業、不同層級隨機抽查相互協調,逐步形成統一的監管信息平台。
三、工作任務
法律服務監管隨機抽查,主要範圍是律師、公證、基層法律服務、法律援助、司法鑑定五個行業,主要工作任務是:
(一)制定隨機抽查事項清單。依法承擔法律服務監管職能的司法行政機關,根據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檢查事項,制定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明確抽查依據、抽查主體、抽查內容、抽查方式等,向社會公布,並實行動態管理和調整。
1、明確隨機抽查主體。縣司法局負責組織、協調、實施全縣法律服務監管隨機抽查工作,落實市局部署的相關工作。
2、明確抽查內容。按照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許可事項和司法行政機關行政監管範圍,抽查對象是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公證處和公證員、法律援助機構和法律援助工作者、司法鑑定機構和司法鑑定人、基層法律服務所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檢查的主要內容是保持行政許可條件、遵守執業紀律和職業道德及執業開展的情況等。
3、明確隨機抽查程式和方式。在每次抽查前,採取隨機搖號或其他適當方式從檢查對象名錄庫和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中隨機抽取抽查對象和抽查人員。
隨機抽查分為單向抽查和綜合抽查。單向抽查是指按照法律服務市場主體業務性質,即律師、公證、法律援助、基層法律服務、司法鑑定分類,通過適當方式,隨機抽取確定相應行業的待檢查對象名單,對其進行檢查。綜合抽查是指將律師、公證、法律援助、基層法律服務、司法鑑定領域交叉混合,通過適當方式,隨機抽取確定待檢查對象名單,對其進行檢查。單向抽查和綜合抽查要結合運用,兼施並舉,確保監管執法效能。
對隨機抽查對象,司法行政機關可以直接檢查,也可以要求其先行自查,再實施重點檢查,或自查和重點檢查同時進行。應當根據實際,適當調整隨機抽查對象層級,上級司法行政機關確定的層級抽查對象,可以自行檢查,也可以交由下級司法行政機關檢查。下級司法行政機關因力量不足實施檢查確有困難的,可以報請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從其他地區選調人員參與檢查。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可以對下級司法行政機關隨機抽查情況進行個別複查,以檢驗抽查效果。複查以抽查案卷審核為主,必要時可以實地核查。
(二)建立“雙隨機”抽查機制。建立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的“雙隨機”抽查機制,嚴格限制監管的自由裁量權。
1、建立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名錄庫中執法檢查人員的組成以抽查事項業務主管部門管理人員為主,吸收其他相關部門人員參加,並實施動態管理。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包含姓名、股室、職務、執法證號、執法證有效期、執法類型(範圍)等內容。
2、建立檢查對象名錄庫。名錄庫依據司法行政機關行政許可目錄或行政權力清單進行編制,按照律師、公證、法律援助、基層法律服務、司法鑑定進行行業分類,並實施動態管理。執法對象名錄庫包含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註冊號、檢查對象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等基礎信息。
(三)合理確定隨機抽查的比例和頻次。隨機抽查比例要達到本部門市場監管執法事項的70%以上、其他行政執法事項的50%以上,不低於轄區內機構數的50%,2017年實現全覆蓋。抽查頻次原則上每年開展1次。對投訴舉報多、對投訴舉報多、列入信用黑名單或有嚴重違法違規記錄等情況的相關法律服務機構和人員,要加大隨機抽查的力度。
(四)強化檢查結果的運用。
1、抽查結果公開程式。“雙隨機”抽查要全面公開、全程留痕,實現責任可追溯。檢查工作結束後,要形成檢查報告,內容包括檢查時間、檢查內容、現場檢查筆錄、對被查對象執行法律法規等情況的評價、檢查情況的處理意見和建議等事項。按照信息公開要求,將隨機抽查情況和查處結果及時在入口網站公開。要根據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有關規定,將隨機抽查結果及時推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納入市場主體的社會信用記錄。隨機抽查工作要接受社會監督,形成有效震懾,增強法律服務機構和執業人員守法自覺性。
2、依法處罰。檢查人員要依照法定程式嚴格執法,對抽查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要從嚴從快處理,對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機關進行處理,確保法律服務領域違法問題整治到位、處罰到位、移交移送到位、責任追究到位。
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推進法律服務行業監管隨機抽查,
是司法行政系統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縣委、縣政府關於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的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各部門務必高度認識此項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創造性地落實工作部署和要求,充分發揮司法行政職能作用,規範法律服務行業監管,促進公平競爭,服務經濟社會發展。
(二)加強組織領導。司法行政機關主要領導對隨機抽查工作要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由法制工作機構牽頭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分頭協作配合落實。法律服務隨機抽查要與績效考核、專項督查等相互協調,統籌安排實地檢查事項,避免多頭重複檢查。要明確工作進度要求,落實責任任務,一級抓一級,一級督一級,強化對隨機抽查工作的考核。
(三)注重培訓宣傳。要加強執法人員的隨機抽查業務培訓和工作交流,強化執法理念,增強執法能力。要利用各種宣傳媒體,廣泛開展宣傳報導,為隨機抽查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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