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M.L.

金,M.L.

金,M.L.,美國戰後民權運動領袖。1929年 1月15日生於喬治亞州亞特蘭大市一牧師家中,先後就讀於莫爾豪斯學院賓夕法尼亞大學哈佛大學,1955年在波士頓大學神學博士學位,並被任命為阿拉巴馬州蒙哥馬利市德克斯特街教堂牧師。反對使用暴力,但仍多次被捕入獄。他受印度M.K.甘地思想的影響,提倡“同情和諒解那些恨我們的人”,表明他鬥爭的不徹底性。但他倡導的非暴力民眾直接行動運動,對美國1964年通過《民權法》、1965年通過《選民登記法》,從法律上取消美國南部的種族隔離制度,起了重要的作用。在田納西州孟菲斯市被種族主義分子刺死。

基本介紹

  • 外文名:金,M.L.
  • 國籍:美國
  • 出生地喬治亞州亞特蘭大市
  • 出生日期:1929年 1月15日
  • 逝世日期:1965年4月4日
  • 職業:美國戰後民權運動領袖
  • 畢業院校波士頓大學神學博士學位
  • 主要成就:倡導非暴力民眾直接行動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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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戰後民權運動領袖

求學經歷

1929年 1月15日生於喬治亞州亞特蘭大市一牧師家中,先後就讀於莫爾豪斯學院、賓夕法尼亞大學、哈佛大學,1955年在波士頓大學獲神學博士學位,並被任命為阿拉巴馬州蒙哥馬利市德克斯特街教堂牧師。

維權運動

1955 ~1956 年,金勝利領導了該市黑人抵制公共汽車公司種族歧視的罷乘運動,成為民權運動黑人領袖。1957年創建南方基督教領袖會議並被選為主席,積極參加和領導了“靜坐”運動、“自由乘客”運動及著名的伯明罕遊行示威(美國民權運動)。1963年 8月,金參予組織了25萬人向華盛頓進軍,並在林肯紀念碑下發表《我有一個夢想》的著名演說。1964年獲諾貝爾和平獎金。

意義

金反對使用暴力,但仍多次被捕入獄。他受印度M.K.甘地思想的影響,提倡“同情和諒解那些恨我們的人”,表明他鬥爭的不徹底性。但他倡導的非暴力民眾直接行動運動,對美國1964年通過《民權法》、1965年通過《選民登記法》,從法律上取消美國南部的種族隔離制度,起了重要的作用。1965年以後,他不斷引導民眾運動前進,積極反對侵越戰爭,1968年3月,發動“貧民進軍”(亦稱“窮人運動”)。4月 4日在田納西州孟菲斯市被種族主義分子刺死。

著作

著有《向自由邁進》(1958)、《為什麼我們不能等待?》(1964)、《我們從此往何處去?》(1967)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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