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症肌無力樣綜合徵

重症肌無力樣綜合徵是指各種因素導致神經-肌肉接頭(NMJ)突觸後膜上乙醯膽鹼受體(AchR)功能發生障礙,出現類似重症肌無力(MG)樣臨床表現,骨骼肌活動後肌無力加重,休息後減輕的一組疾病。

基本介紹

  • 英文名稱:myasthenia  gravisic syndrome
  • 就診科室:兒科;內科
  • 多發群體:嬰兒、兒童、成人
  • 常見病因:1.重症肌無力母親血清中AchR-Ab進入胎兒血液循環;2.先天性;3.藥物
  • 常見症狀:新生兒:肌張力減低,哭聲小,吸吮力弱等;先天性:生前胎動少,新生兒期上瞼下垂,延髓肌無力,面肌無力等
病因,臨床表現,檢查,診斷,併發症,治療,預防,

病因

1.新生兒重症肌無力
MG母親血清中AchR-Ab通過血-胎盤屏障進入胎兒血液循環,NMJ突觸後膜AchR功能發生障礙,導致新生兒肌無力。
2.先天性肌無力綜合徵
遺傳和環境因素在該病發病中起一定作用。
3.先天性終板Ach酯酶缺乏
NMJ可釋放Ach單位性釋放量極少,AchR數量正常或減少。
4.慢通道綜合徵
罕見的常染色體顯性遺傳病。
5.先天性乙醯膽鹼受體缺乏
罕見的常染色體隱性遺傳病。
6.藥物引起的重症肌無力
藥物及毒素引起NMJ突觸後膜AchR功能發生障礙,出現類似MG臨床表現。

臨床表現

1.新生兒重症肌無力
(1)據估計MG母親所生的活嬰中,僅12%~20%的患兒出現肌張力減低,哭聲小,吸吮力弱等肌無力表現;其餘嬰兒血AchR-Ab增高,無肌無力表現。
(2)多數新生兒的MG在出生數小時至1天內,出現肌無力及電生理表現,血AchR-Ab增高,由於患兒不產生AchR-Ab,肌無力現象逐漸減輕直至消失,平均持續18天,很少超過2個月,血中AchR-Ab逐漸降低,之後不再復發。
(3)MG母親懷孕時,宮內胎動減少現象罕見,如出現則提示胎兒肌無力嚴重,胎兒在子宮內長期不活動,出生後關節彎曲,這種情況在母親以後生產時還可出現。
2.先天性肌無力綜合徵
(1)患兒出生前胎動較少,出生後不久即發病,新生兒期表現上瞼下垂,間歇性或進行性加重,延髓肌無力,面肌無力,影響餵養,哺乳吸吮力弱,哭聲微弱,哭時出現呼吸肌無力,均提示先天性肌無力綜合徵。病程無明顯進展,全身性肌無力或有或無,不嚴重。在6~7歲開始好轉,不能完全緩解。
(2)嬰兒期或兒童期發病,出現持續運動可產生肌無力,波動性眼肌麻痹和異常疲勞感等。某些患者直至10多歲或20多歲才出現明顯肌無力和易疲勞感,檢查腱反射正常,無肌萎縮,易發生呼吸道感染,常因發熱、興奮或嘔吐等發生危象,引起潛在致命性肌無力,呼吸肌無力可導致通氣量下降、呼吸困難及缺氧性腦損傷,隨年齡增長,危象發作可逐漸減少。
3.先天性終板Ach酯酶缺乏
均發生於男性,出生即出現所有骨骼肌無力或異常,易疲勞,肌活檢正常,光鏡及電鏡細胞化學檢查發現Ach酯酶缺如。
4.慢通道綜合徵
嬰兒、兒童或成人期發病,漸進加重,可有數年的間歇期,典型肌無力表現可累及頸、肩和指伸肌,可有輕至中度上瞼下垂,眼外肌活動受限,下頜肌、面部肌、上肢肌、呼吸肌和軀幹肌等不同程度肌無力,下肢相對倖免,受累肌肉可見肌萎縮和易疲勞,嚴重受累肢體腱反射降低。
5.先天性乙醯膽鹼受體缺乏
常在嬰兒期發病,臨床症狀及電生理特徵與重症肌無力相似,肌肉活檢顯示AchR數量減少,膽鹼酯酶正常,血清AchR-Ab陰性,終板區未見免疫複合物。
6.藥物引起的重症肌無力
(1)藥物及毒素引起肌無力綜合徵,起病急,症狀持續數小時至數天,病人若不發生呼吸衰竭可完全康復。眼肌、面肌、延髓肌及肢體肌肉等均可受累,服藥史、毒物接觸史及中毒史可為臨床診斷提供重要依據。
(2)同種異體骨髓移植術後,長期(2~3年)存活者可發生慢性移植排斥反應性疾病,典型重症肌無力是局部表現。
(3)干擾素-α導致的重症肌無力:惡性腫瘤患者用干擾素-α(IFN-α)治療期間出現自身免疫性重症肌無力;慢性C型肝炎患者用IFN-α治療後發生MG;有易患MG遺傳素質的C型肝炎病人在IFN-α2a治療期間發生嚴重MG。

檢查

1.新生兒重症肌無力
出生數小時至1天內血AchR-Ab可增高,由於患兒自身不產生AchR-Ab,血中AchR-Ab逐漸降低,平均持續18天,很少超過2個月。
2.先天性肌無力綜合徵
(1)騰喜龍試驗 通常陰性,某些類型遺傳性肌無力可為陽性。
(2)AchR-Ab測定 遺傳性肌無力患者AchR-Ab陰性,如血清該抗體增高可排除先天性肌無力綜合徵診斷。
3.先天性終板Ach酯酶缺乏
Ach酯酶缺如。
4.慢通道綜合徵
血清AchR-Ab缺如。
5.先天性乙醯膽鹼受體缺乏
膽鹼酯酶正常;血清AchR-Ab陰性。
6.藥物引起的重症肌無力
可疑藥物及毒素檢測。

診斷

根據不同臨床類型的臨床表現及相關實驗室與其他輔助檢查,可做出診斷。本病應與下列疾病相鑑別:重症肌無力(MG)、Lambert-Eaton綜合徵、其他類型肌病

併發症

癱瘓可能導致墜床、窒息、肺部或尿路感染,若為藥物或毒素引起,有原發病表現。

治療

1.新生兒重症肌無力
主要採用血漿交換及抗膽鹼酯酶藥治療,加快新生兒肌無力痊癒,臨床症狀通常2周左右消失。
2.先天性肌無力綜合徵
抗膽鹼酯酶藥對面肌和全身骨骼肌無力療效好,眼肌無力療效欠佳。曾有危象發作的MG患兒,一旦發熱應住院觀察治療,以防意外發生。為應付突然發生肌無力加重及呼吸肌麻痹,患兒父母應學會使用面罩式、手控式、囊式呼吸器和肌內注射新斯的明等。與獲得性自身免疫性MG不同,血漿交換、胸腺摘除及皮質類固醇治療無效。
3.先天性終板Ach酯酶缺乏
無有效的治療方法,Ach酯酶抑制藥無效。
4.慢通道綜合徵
無有效的治療方法,抗膽鹼酯酶藥治療無效。
5.先天性乙醯膽鹼受體缺乏
抗膽鹼酯酶藥,如嗅吡斯的明(吡啶斯的明)等可緩解患者肌無力症狀。
6.藥物引起的重症肌無力
藥物引起的肌無力的治療,主要是停服致病藥物,維持呼吸功能,試用葡萄糖酸鈣、鉀鹽靜脈滴注,逆轉運動終板傳導阻滯,服用抗膽鹼酯酶藥等。有家族性重症肌無力證據的患者不用或慎用IFN-α治療。

預防

無較好預防措施,有遺傳家族史者,應進行遺傳諮詢、產前診斷和選擇性流產。不同臨床類型均應注意癱瘓導致的墜床、窒息、肺部或尿路感染,如因藥物或毒素引起,尚應積極治療原發病,停用相關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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