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計畫5個子計畫實施辦法

《重慶市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計畫5個子計畫實施辦法》是重慶市為對接《國家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計畫》、加快實施人才強市戰略、培養造就一批品德優秀、專業突出、綜合素質全面的青年英才制定的辦法。

基本介紹

簡介,目標任務,基本原則,遴選條件,遴選程式,支持措施,考核評價,組織實施,

簡介

為對接《國家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計畫》,加快實施人才強市戰略,培養造就一批品德優秀、專業突出、綜合素質全面的青年英才,特制定本辦法。

目標任務

從2013年開始,每年在自然科學哲學社會科學和文化藝術等重點學科領域,遴選支持10名左右能夠代表全市一流學術、技術、藝術水平,具有重大創新前景、突出領軍才能和團隊組織能力的青年英才,力爭2020年達到100名,其中30人入選國家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計畫。

基本原則

(一)突出高端。立足高端引領,最佳化結構,重點遴選支持一批綜合素質高、創新能力強、工作實績好的青年精英,特別注重選拔培養發展潛力大的優秀青年人才。
(二)重點支持。堅持以用為本、急需優先,重點人才重點支持,特殊人才特殊培養,通過提供科研經費、事業平台等政策,對優秀青年人才給予重點支持。
(三)創新機制。通過計畫實施,進一步完善優秀青年人才評價發現、培養開發、選拔使用和激勵保障機制,營造有利於優秀青年人才潛心研究、創業創新的良好環境。
(四)統籌實施。統籌考慮自然科學、哲學社會科學和文化藝術等學科領域青年人才特點,進行分類遴選和針對性支持,廣泛調動各領域優秀青年人才積極性。

遴選條件

(一)申報人選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學風正派,具有“獻身、創新、求實、協作”的科學精神;2.具有中國國籍,在市內高等院校、科研機構、重點企業等單位,全職工作1年以上的在聘在崗人員;
3.具有博士學位或突出專業水準,年齡一般在35歲以下;
4.具有廣闊的學術視野和創新思維,有很好的學術、藝術發展潛力;有志於在一線潛心研究,建功立業。
(二)申報人選在自然科學、哲學社會科學和文化藝術重點領域嶄露頭角,獲得國際國內較高專業成就及榮譽稱號,有一定社會影響。
1.自然科學研究領域人選,應符合以下三項條件的任意兩項:
(1)作為主要參加人,主持或承擔市級以上科技項目;
(2)作為第一作者,在SCISSCIEI等國際著名檢索系統收錄的期刊上發表論文2篇以上;或在中國科技核心期刊及CSSCI源期刊發表論文4篇以上;
(3)成果獲市級二等獎及以上獎勵。
2.哲學社會科學和文化藝術領域人選,應符合以下三項條件的任意兩項:
(1)作為主要參加人,主持或承擔市級以上社科、人文研究項目,或作為主要創作者,承擔市級以上機構主辦的文化藝術活動;
(2)作為第一作者,在全國中文核心期刊及CSSCI源期刊發表研究成果4篇以上;
(3)成果獲市級三等獎及以上獎勵。
(三)在技術轉移和推進重大科技成果轉化,或引進消化吸收國外先進技術和裝備中成效突出,取得重大經濟社會效益的,可適當放寬。

遴選程式

(一)推薦申報。一是所在單位推薦符合條件的優秀青年人才,二是由具有較高聲望和公信力的知名專家學者直接推薦,三是青年人才自行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
(二)資格審查。主管部門對照條件要求,對推薦人選進行資格審查。
(三)專家評審。組織市內外權威專家,組成專家評審委員會,通過資料評審、答辯評審和綜合評審等環節,對申報人選進行評審,提出建議人選名單。
(四)組織審定。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專家評審意見,綜合考慮區域、行業、領域、專業分布等要求,研究審定入選名單。
(五)公示公布。入選名單通過新聞媒體面向社會公示後,正式向社會公布。

支持措施

青年拔尖人才支持周期為3年,經專家考核評估,對成果突出、培養前途大的優秀青年拔尖人才,可連續支持2個周期。
(一)支持青年拔尖人才參加政治理論培訓和國情、市情考察,到國境外訪學研修或參加國際學術會議、學術交流活動。
(二)支持青年拔尖人才主持、承擔國家和市級重大科研項目、重大建設項目、重點學科和科研基地建設項目、國際交流與合作項目。優先推薦入選重大人才培養計畫。
(三)支持青年拔尖人才新建、擴建科研平台,強化科研設施設備配備,鼓勵爭創市級以上科研平台。
(四)支持青年拔尖人才建立創新創業團隊,幫助引進和培養急需骨幹人才。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青年拔尖人才團隊成員,參評市級以上重點人才培養計畫,評選市級以上成果和榮譽獎勵。
(五)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青年拔尖人才到國際、國內學術組織任職,優先推薦作為市黨代會代表、市人大代表、市政協委員和市青聯委員人選。
(六)入選市級青年拔尖人才計畫的,納入市委直接掌握聯繫的高級專家範圍。
(七)入選國家青年拔尖人才的,按照國家特殊支持經費標準,市財政給予同等經費支持。入選市級青年拔尖人才的,按自然科學研究領域45萬元/3年、哲學社會科學和文化藝術領域30萬元/3年給予科研經費資助。入選國家和市級青年拔尖人才計畫的,主管部門和所在單位應配套給予一定經費支持。入選市級青年拔尖人才,且又入選其他市級重大人才專項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則享受經費資助政策。

考核評價

(一)考核主體。市委組織部牽頭,市委宣傳部、市經信委、市教委、市科委、市人力社保局等部門參與考核。所在單位主要負責日常考核管理。
(二)考核方式。採取年度報告、中期評價、終期考核方式進行。第二年進行中期評價,第三年進行終期考核,根據終期考核結果決定是否進行第二個周期支持。年度報告由青年拔尖人才撰寫,報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備案。中期評價和終期考核由主管部門組織開展。
(三)考核重點
1.中期評價不設硬性指標,以主觀評價為主,邀請有關專家重點考察青年拔尖人才的研究情況,主要包括從事課題方向是否具有原創性,是否真正瞄準國際前沿和高端,從研究進展看是否具備處於國際前列的發展潛力,工作是否按進度進行,是否能夠保證足夠的研究時間等。
2.終期考核強調實際成果產出,根據青年拔尖人才領域採取分類評價方式。重點從科研誠信、創新成果、持續創新能力三方面進行考核,主要包括成果的國內外同行評價情況,觀點的原創性及學術價值,學術論文水平,成果套用前景,研究團隊建設情況等。

組織實施

(一)市委組織部會同有關市級部門,具體組織實施青年拔尖人才的評選管理工作。
(二)對入選的青年拔尖人才實行動態管理,對不符合要求的不再作為計畫人選,並從下一年起停止經費扶持。
(三)首批市級青年拔尖人才申報遴選工作,於2013年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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