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盲人按摩行業扶持辦法(試行)

為進一步加強對全市盲人按摩行業的管理,穩定和促進盲人就業,根據《殘疾人就業條例》(國務院令第488號)、《重慶市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規定》(重慶市政府令第162號)等相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盲人按摩行業扶持辦法(試行)
  • 實施時間:2014年1月1日
一、扶持範圍,二、扶持條件,三、扶持標準,四、資金來源,五、扶持資金使用範圍,六、申請,七、審核,八、管理和監督,九、其他,

一、扶持範圍


(一)持有本市工商部門核發的工商營業執照的盲人保健按摩機構。
(二)持有本市工商部門核發的工商營業執照並在衛生部門辦理了《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盲人醫療按摩機構。
(三)持有本市工商部門核發的工商營業執照的健全人開辦的按摩機構,其從業人員規模在20人以上(含20人),且安置具有本市戶籍的盲人按摩師人數占該機構從業人員總數80%以上(含80%)。
重慶市盲人按摩行業扶持辦法(試行)

二、扶持條件


盲人按摩機構同時具備以下條件,按照本辦法給予扶持:
(一)法定代表人為本市戶籍的公民;
(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循國家保健、醫療按摩服務規範且經營1年(含1年)以上;
(三)嚴格按照《勞動契約法》及重慶市相關規定與盲人按摩師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契約,盲人按摩師工資不得低於機構所在區縣最低工資標準,並按規定為盲人按摩師繳納社會保險;
(四)工商執照和價目表上牆,在當地無不良按摩服務記錄,未發生消防、衛生、技術等事故,無投訴,未因違法經營受行政處罰;
(五)安置具有本市戶籍的盲人按摩師的比例不得少於該機構從業人員總數的60%(含60%);
(六)符合本市盲人按摩行業管理的規定。

三、扶持標準


2014年—2016年期間,每安置1名本市戶籍的盲人按摩師從業1年(含1年)以上,給予盲人按摩機構每年2000元的資金扶持。

四、資金來源


扶持資金由市、區縣(自治縣)兩級殘聯在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列支,其中:市級負擔70%、機構從業盲人按摩師戶籍所在區縣(自治縣)負擔30%。

五、扶持資金使用範圍


扶持資金主要用於:盲人按摩機構設施設備購置、繳納員工社會保險、盲人按摩師生活補貼等。

六、申請


盲人按摩機構應於當年3月1日至4月30日前,向機構所在區縣(自治縣)殘聯提出書面申請,申請材料包括:
(一)《重慶市盲人按摩機構資金扶持申請表》(附屬檔案1);
(二)《重慶市盲人按摩機構扶持職工名冊》(附屬檔案3);
(三)本市工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原件和複印件;
(四)與盲人按摩師簽訂的《勞動契約》原件及複印件;
(五)盲人按摩師上年度的工資發放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六)為盲人按摩師繳納社會保險相關記錄及複印件;
(七)盲人按摩師的身份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二代)、職業資格證(按摩工種)或盲人醫療按摩人員從事醫療按摩資格證原件及複印件;
(八)醫療按摩機構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原件及複印件;
(九)按摩機構合法有效的房屋產權證明和承租期在2年以上的租賃契約。

七、審核


(一)盲人按摩機構所在區縣(自治縣)殘聯對盲人按摩機構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對符合條件的在機構所在地進行5個工作日的公示,無異議的,在《重慶市盲人按摩機構資金扶持申請表》(附屬檔案1)上籤署初審意見,連同《重慶市盲人按摩機構扶持匯總表》(附屬檔案2)、《重慶市盲人按摩機構扶持職工名冊》(附屬檔案3),於當年5月15日前報重慶市殘疾人勞動就業服務指導中心。
(二)重慶市殘疾人勞動就業服務指導中心對盲人按摩機構所在區縣(自治縣)殘聯上報的材料進行複審,對提出申請的盲人按摩機構進行抽查核實,並於當年7月20日前,將符合扶持條件的盲人按摩機構的相關資料匯總報重慶市殘疾人聯合會審定。
(三)重慶市殘疾人聯合會將有關資料送市財政局審核後,由市財政局將市級補助資金下撥區縣(自治縣)財政,再由區縣(自治縣)財政將市級補助資金、區縣(自治縣)級應負擔資金一併劃撥給區縣(自治縣)殘聯,由區縣(自治縣)殘聯撥付至盲人按摩機構。

八、管理和監督


(一)各區縣(自治縣)殘聯要認真審核盲人按摩機構遞交的各項申報材料,按規定履行審批程式,並建立健全檔案備案管理制度,對通過審核的盲人按摩機構,按照全市“統一標識、統一制度、統一著裝”的標準進行監督管理,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逾期仍不整改的,取消扶持資格。
(二)盲人按摩機構要如實申報有關材料,不得弄虛作假騙取扶持資金,對違反規定的,一經發現,將取消扶持資格,並追繳已撥付資金。
(三)各區縣(自治縣)殘聯於當年10月30日前,將本區縣(自治縣)盲人按摩行業扶持執行情況年度總結,書面報送重慶市殘疾人勞動就業服務指導中心。
(四)各區縣(自治縣)殘聯要建立和完善扶持資金髮放台賬,加強資金使用管理,並自覺接受監察、審計部門的檢查監督。對有營私舞弊、濫用職權發放扶持資金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對審核不嚴,違規操作的,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五)重慶市殘疾人勞動就業服務指導中心負責對全市盲人按摩機構扶持資金的使用進行監督導和管理。

九、其他


(一)本辦法由重慶市殘疾人聯合會負責解釋。
(二)本辦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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